项目概况
新民市人民医院及分院医共体信息系统建设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全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QS-2021-069
项目名称:新民市人民医院及分院医共体信息系统建设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最高限价: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新民市人民医院及分院医共体信息系统建设监理 | 详见招标文件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11月24日至 2021年12月 1日,每天上午09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全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金谷平台大厦620室)方式:现场购买
需携带1、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报名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
售价:5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12月0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全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金谷平台大厦620室)。
六、开启
2021年12月0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全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金谷平台大厦620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民市人民医院
地址: 新民市
联系方式:024-66392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全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金谷大厦BD座620室
联系方式:024-66392999
邮箱地址:lnqsxm123@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重工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全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6232810730000099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川
电 话:024-66392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