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关于花都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研究项目的询价公告
金额
7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部署,我局拟聘请符合资质的技术单位开展花都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研究相关工作,现诚邀相关单位进行报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工作内容
1.低效用地再开发统筹研究。明确再开发规划与目标;明确再开发策略和重大实施项目,形成低效用地再开发重点“项目库”;制定近期重点片区再开发指引,衔接传导近期重点片区单元详细规划;提出土地供应的策略建议,落实细化针对近期重点片区的相关指引。
2.低效用地再开发特色专题。结合花都区低效用地资源现状特征、突出矛盾和改造诉求,从承载力评估、改造对象、创新模式机制等方面开展有关特色专题研究。
3.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典型案例集。后续结合已推进或在推进的低效用地再开发重点项目(片区),总结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项目预算上限
项目预算费用上限70万元。
(三)项目要求
1.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在落实规划统筹引领和刚性管控的前提下,探索创新盘活利用存量低效土地的机制与路径。
2.主动回应规划反映问题、空间发展矛盾和市场改造诉求,低效用地再开发应更多地用于民生所需和实体经济发展,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保障产业项目落地和转型升级。
3.强化项目全过程多方平等协商、公平透明的管理机制,充分尊重权利人意愿,维护市场公平公正。
4.积极推进项目工作和进度,按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并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最终成果。
(四)提交成果包括:
1.花都区低效用地再开发特色研究专题(Word及PDF格式)。根据花都区实际情况和要求形成有关研究报告。
2.花都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典型案例集(Word及PDF格式)。结合已推进或在推进的低效用地再开发重点项目(片区),总结形成低效用地再开发典型案例集。
二、公告期限
3个自然日(起止日期:8月21日-8月23日)。
三、相关要求
(一)参加报价单位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
(三)提供报价文件(包含工作方案):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报价单位需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以及低效用地再开发相关项目经验。
四、需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价方式
各参加报价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文件(包含项目建议书),连同资质证明文件于8月23日17:30前以邮寄的方式提交局办公楼820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小姐,联系电话:020-36999139。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4年8月21日
相关附件:
一、项目内容
(一)工作内容
1.低效用地再开发统筹研究。明确再开发规划与目标;明确再开发策略和重大实施项目,形成低效用地再开发重点“项目库”;制定近期重点片区再开发指引,衔接传导近期重点片区单元详细规划;提出土地供应的策略建议,落实细化针对近期重点片区的相关指引。
2.低效用地再开发特色专题。结合花都区低效用地资源现状特征、突出矛盾和改造诉求,从承载力评估、改造对象、创新模式机制等方面开展有关特色专题研究。
3.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典型案例集。后续结合已推进或在推进的低效用地再开发重点项目(片区),总结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项目预算上限
项目预算费用上限70万元。
(三)项目要求
1.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在落实规划统筹引领和刚性管控的前提下,探索创新盘活利用存量低效土地的机制与路径。
2.主动回应规划反映问题、空间发展矛盾和市场改造诉求,低效用地再开发应更多地用于民生所需和实体经济发展,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保障产业项目落地和转型升级。
3.强化项目全过程多方平等协商、公平透明的管理机制,充分尊重权利人意愿,维护市场公平公正。
4.积极推进项目工作和进度,按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并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最终成果。
(四)提交成果包括:
1.花都区低效用地再开发特色研究专题(Word及PDF格式)。根据花都区实际情况和要求形成有关研究报告。
2.花都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典型案例集(Word及PDF格式)。结合已推进或在推进的低效用地再开发重点项目(片区),总结形成低效用地再开发典型案例集。
二、公告期限
3个自然日(起止日期:8月21日-8月23日)。
三、相关要求
(一)参加报价单位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
(三)提供报价文件(包含工作方案):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报价单位需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以及低效用地再开发相关项目经验。
四、需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价方式
各参加报价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文件(包含项目建议书),连同资质证明文件于8月23日17:30前以邮寄的方式提交局办公楼820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小姐,联系电话:020-36999139。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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