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兴华牧业有限公司
立华牧业合肥公司造甲生猪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6月15日,合肥市兴华牧业有限公司立华牧业合肥公司造甲生猪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工程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合肥市兴华牧业有限公司立华牧业合肥公司造甲生猪项目(一期)位于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造甲乡六方村,合肥市兴华牧业有限公司立华牧业合肥公司造甲生猪项目(一期)位于合肥市长丰县造甲乡(种猪场经纬度:经度:117°17′59.992″,纬度:32°15′58.936″,育肥场经纬度:经度117°18′9.203″,纬度:32°15′37.395″);厂区总占地面积为130.15亩,其中种猪场占地面积为66.67亩,总占地面积为44448.8m2,育肥场占地面积为63.48亩,总占地面积为42318.4m2,种猪场四周均为农用地,育肥场厂区四周均为农用地。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合肥市兴华牧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在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华牧业合肥公司造甲生猪项目的备案,备案建设地址为合肥市长丰县造价乡六方村、陈刘村;并于2020年8月4日获得由合肥市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合肥市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合肥立华畜禽有限公司立华牧业合肥公司造甲生猪项目(一期)的批复”(合环长丰建[2020]102号)。本项目于2023年12月编制了《合肥市兴华牧业有限公司立华牧业合肥公司造甲生猪项目(一期)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报告》并召开了专家评审。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68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范围主要为种猪场:10000头种猪存栏、100头公猪存栏;育肥场6万头存栏,年出栏量12万头的饲养能力及其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处理措施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种猪场实际在厂区外东北侧建设一座黑膜沼气池1座,容积为35000m3,出水池(沼液储存池25000m3);废水经过废液收集池+固液分离设备+黑膜沼气池处理后进入种猪厂污水处理站(格栅+集水池+固液分离+初沉+调节池+水解酸化+A2/O+混凝沉淀+二氯异氰尿酸钠消毒)统一处理,处理后进入沼液暂存池进行暂存。育肥场设置一座USR厌氧罐(容积2000m2)进行废水暂存,通过管道输送到种猪场的黑膜沼气池进行发酵,发酵后进入种猪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排入种猪场沼液储存池。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臭气以及固粪车间堆肥过程产生的臭气,种猪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过密闭空间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1套生物喷淋塔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DA001);固粪处理车间采取封闭措施,种猪场和育肥场固粪处理车间废气采用喷淋除氨脱硫微生物进行发酵、车间内堆肥区域周边喷洒生物型除臭剂,车间废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出(DA002、2#排气筒;DA003、3#排气筒),车间周边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种植。
猪舍设有通风系统,拟通过控制猪食饲料密度、加强舍内通风、及时清粪、猪舍周边喷洒植物型除臭剂以及周边加强绿化;黑膜沼气池和沼液储存池采用无水式覆膜工艺进行密封、废液收集池加盖密封,固液分离设备喷洒植物型除臭剂,废水传输过程均通过密封管道运输;无害化处理车间采取封闭措施,内设一套无害化处理装置,装置密闭运行,并配套废气冷凝措施,同时车间周边喷洒植物型除臭剂、加强绿化种植;沼气经脱水、脱硫后,通过火炬燃烧。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猪饲养时的叫声、各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声级值为75-95dB(A)。项目通过优选设备、厂房隔声、设备减振、猪舍设置密闭隔声等措施等措施实现减噪降噪,从而实现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固废
厂区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猪粪、病死猪、污水处理污泥、沼渣、无害化处置固废、废脱硫剂、检疫医疗废物以及生活垃圾。猪粪采用干清粪,猪粪全部运入固粪处理车间的堆肥区与污水处理污泥、沼渣一同堆肥处理,猪粪日产日清,不在猪舍内堆存,猪粪、污泥和沼渣等经集中堆肥处理,种猪场无害化处理装置固废外售于合肥市味柏云家庭农场,育肥场无害化处理装置固废外售于长丰县造甲乡六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种猪场、育肥场厂区内各设置一间无害化处置区,购买一套10t/d处理能力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装置,处理工艺为高温干化制法。废脱硫剂由厂家统一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检疫医疗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30m2),由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收集处理。
本项目种猪场与育肥场均设置30m2的危废暂存间,用于检疫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检疫医疗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30m2),由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收集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企业无环境防护距离要求,经实际现场勘查,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本项目种猪场于2021年8月18日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码为91340121MA2UX3UY5X001W),获得了排污登记回执,2023年3月23日育肥场进行排污许可登记,获得了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码为91340121MA2UX3UY5X)。500米环境防护距离内无住宅、医院及学校等环境敏感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根据安徽品格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测报告,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如下:
1、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堆肥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废气(硫化氢、氨气以及臭气浓度)。
堆肥废气:固粪处理车间采取封闭措施,种猪场和育肥场固粪处理车间废气采用喷淋除氨脱硫微生物进行发酵、车间内堆肥区域周边喷洒生物型除臭剂,车间废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出(DA001、DA003),车间周边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种植。
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区以及水解酸化池产生的臭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用生物除臭塔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由监测数据可知11月8日-9日检测期间,1#排气筒氨最大排放速率为0.047kg/h,不超过速率限值4.9kg/h,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为0.0028kg/h,不超过速率限值0.33kg/h,臭气浓度最大浓度为72,不超过排放限值2000;2#排气筒氨最大排放速率为0.013kg/h,不超过速率限值4.9kg/h,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为0.001kg/h,不超过速率限值0.33kg/h,臭气浓度最大浓度为173,不超过排放限值2000;3#排气筒氨最大排放速率为0.046kg/h,不超过速率限值4.9kg/h,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为0.00072kg/h,不超过速率限值0.33kg/h,臭气浓度最大浓度为151,不超过排放限值2000,均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限值规定,均属于达标排放。
2、噪声
项目实行单班制,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猪叫、通风风机的噪声、污水处理设施的噪声以及各水泵的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2008)2类标准要求。
合肥市兴华牧业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