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个人贷款辅助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个人贷款辅助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BOCQY-2023-16)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清远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个人贷款辅助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O万元;私有资金O万元;境外资金O万元;自筹资
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
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个人贷款辅助服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个人贷款辅助服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一)供应商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
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没有被我行认定为损害我行权益的行为。
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5、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截止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未被禁止参与采购方采购活动(已解除处罚的除外)。
7、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8、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9、供应商应主动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子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子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之
(1)与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
子公司(但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10、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我行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我行保留不接
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曾
经与中国银行清远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与
我行本项目采购相关部门(消费金融中心、综合管理部、交易银行部)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
联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如受邀方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而参与本项目采购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受邀方参与本项目的
资格,并要求受邀方退回已经获取的相关资料,即使采购方已发出确认通知书、或者已经与
该受邀方签订正式合同,或者已经实际开始履行相关合同,采购方均有权随时终止该等确认
通知书或合同。若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则所有关联关系企业的报价文件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25日09时00分到2023年06月2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电子文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3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25号7楼中国银行清远分行综合管理部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3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25号7楼中国银行清远分行综合管理部
七、其他
(一)项目概述
1、本项目采购外包服务人员9名,具体服务内容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用
户需求书;
2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服务协议约定为准。本项目一次性谈定不超过3年
的价格标准,如果本次项目后评价成效良好且后期有续做需求的,在采购需求未发生本质变
化的基础上,于合同到期前,在完成费用支出立项的前提下,在获批的价格标准有效期内(三
年)可与供应商续签合同。具体起止时间以服务协议约定为准。
(二)对外公告渠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我行仅委托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未委托其他机构及媒体发布采购公告。
(三)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起至<2023>年<6>月<29>日上午<9>时<00>分至<12>
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方式:供应商在有效报名期内,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经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我行发出采购公告时,可将《授权委托证明
书》格式一并发出)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我行联系邮箱 qybocjicai@126.com. 以上两份扫描
件原件,在递交正式应答文件时请一并提供。
(五)报名费用:免费。
(六)我行拒绝接受以下报名资料:
1、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报名资料;
2、不满足报名需提交资料要求的报名资料;
3、以邮寄、传真等不按我要求形式提交的报名资料;
4、同一供应商重复提交的报名资料;
5、虚假的报名资料。
(七)采购文件获取我行将在收到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后及时向已报名供应商发出采购文件
电子版(发往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被授权人电子邮箱)。获取从我行联系邮箱发出的本采购
邀请文件的单位才能成为本次项目的受邀方,采购方有权拒绝接受非受邀方所递交的应答文
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清远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
地 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25号7楼中国银行清远分行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黄经理
电 话:0763-3863345
电子邮件:qybocjicai@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0
地 址: 0
联系人: 0
电 话:0
电子邮件: 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日负责人)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