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110kV东锡II线、110kV明锡I线升级工程EPC项目110kV东锡Ⅱ线、110kV明锡I线项目升级工程EPC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薛静静0479-8118858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卢女士1365479188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10kV东锡Ⅱ线、110kV 明锡I线项目升级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SGGGC2023DL0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10kV东锡Ⅱ线、110kV 明锡I线项目升级工程EPC项目由锡市发改字(2023)30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建设单位为锡林浩特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110kV东锡Ⅱ线、110kV 明锡I线项目升级工程EPC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2.2
建设地点: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
2.3
建设总体规模:本项目为110kV东锡 II  线、 110kV 明锡 I 线项目升级工程,其主要建设内容为:110kV 线路:本工程新建110千伏架空线路1.6公里,导线选用JL/G1A-150/25 型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OPGW-36B1-100 光 纤复合架空地线。新建单回路铁塔4基,双回路钢管杆8基;拆除原有线路铁塔10基。
2.4
质量等级: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5
安全标准: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2.6
计划工期:2023年8月15日-2024年10月31日(444日历天)(此工期为标书制作工期,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设计服务与项目建设同期
注:上述开工时间和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时间以中标后合同书约定为准。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3 施工企业:
设计施工:需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在职且国家注册的贰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
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设计技术负责人为本企业电力相关专业职称类高级职称;
也可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一方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在职且国家注册的贰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无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书面承诺。另一方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技术负责人为本企业电力相关专业职称类高级职称的两方企业组成。由工程施工资质企业为牵头企业。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明确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单位责任;有适应本项目的能力,并在专业技术设备经济等方面有相应的能力和实力;设计应该对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在设计产品(系统)时,应当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并且还应当充分考虑产品能源利用和系统节能,提高能源利用率。
3.4各投标企业均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工程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4.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投标报名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mggzyjy.org.cn)” - “新版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登录(试运行) ”- “企业、代理机构登录”- “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5.2、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 投标人须先 办理CA数字证书。如投标人已有内蒙古自治区内其它盟市的CA数字证书则无须重新办理。 CA数字证书申办成功后,需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互认系统”跨平台登录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进行信息完善, 完善后自行点击审核通过。通过后登录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点击同步内
蒙古主体库诚信信息, 即可同步相关信息。相关操作流程详见“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办理CA服务”模块及2022年8月3 日发布的《关于新版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附件 1、2 操作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窗口电话:0479-8108426,网站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3、根据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mggzyjy.org.cn)于 2022 年 08月03日发布的《关于新版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各投标人须按附件-操作手册进行操作,操作手册与实际操作不一致时,及时与技术支持联系。
5.4、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5.5、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在不 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30分钟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
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因招标人原因或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 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
5.7、投标人在使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前,须 确保使用的电脑及网络环境正常,
须认真阅读办事指南、系统操作手册、各类注意事 项以及其他相关使用规定。投标人在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及进行相关操作前,须安
装“内蒙古自治区 CA 及电子签章互通驱动”,可到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 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驱动下载”栏目中下载《新点驱动(内蒙古互通版)》。
5.8、如有补充通知、澄清及变更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查看,
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如果未及时关注造成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开标时间:2023年8月9日上午9:00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9日上午9:00前
6.3 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61.134.97.218:508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人、监督机构及招标代理机构在锡林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09开标室组织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7.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2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7.3 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mggzyjy.org.cn/)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锡林浩特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薛静静                  
电    话:0479-811885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13654791881
监督单位:锡林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冉阳
联系电话:0479-8228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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