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铜山区郑集分洪道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关于抓紧开展2023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苏水计函【2022】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财政补助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 / ,项目业主为 徐州市铜山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人为徐州市铜山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铜山区境内。
2.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治理内容为清淤疏浚河道,加固堤防,新建挡洪墙;拆建张集站;拆建加固沿线涵闸、灌溉站、桥梁等。
总投资估算金额:约85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包含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并提交各阶段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
2.4勘察设计周期:
(1)勘察设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2)合同签订后10内完成可行性研究的编制;
(3)可行性研究批复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工作;
(4)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完成招标图设计,并提供招标图预算、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②具有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岩土工程勘察(或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牵头人)自2018年10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工程总投资4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为准,两者须同时具备。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单位人员)。
(5)技术负责人要求:/。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7)勘察负责人要求:/。
(8)勘察设备要求:/。
(9)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通知公告—《2022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2023年6月9日公布)。
(10)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单位若不具备上述工程勘察资质,可由设计单位为牵头人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5.1.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5.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获取招标文件
5.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3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第3款“投标人资格要求”。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基准价。
最高投标限价:批复的勘测设计费×98%。
8.4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15分;商务:7分;单位业绩:4分;资源配置:16分;技术建议书:58分;其他评分因素:/。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 (1) | 商务评分标准 | 信用等级 | 按照《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苏水规【2019】6号)、《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的通知》(苏水办计〔2019〕8号)及《2022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2023年6月9日公布)进行评分。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中信用等级较低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 4 |
财务状况 投标人(或牵头人) | 近三年(2020~2022年)连续盈利得2分,有两年盈利得1分,两年以下不得分。 附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2 | ||
质量管理体系 投标人(或牵头人) | 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附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1 | ||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或牵头人) | 自2018年10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工程总投资4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每有1个得2分,最高得4分。 附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的扫描件,两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得分。 | 4 | |
2.2.4 (1) | 资源配置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或牵头人) | 2018年10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担任过总投资4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职务的得2分。 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合同协议书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须另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2 |
勘察负责人 | ①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附职称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②具有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的得2分;附注册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4 | ||
其他主要人员 | ①专业配置合理,人力资源数量(规划、水工结构、岩土、电气、金结、水保、造价专业)能够满足设计工作需要,可得7分,每少1个专业扣1分,扣完为止(一人只计一个专业)。附注册证书或毕业证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②上述专业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3分;附职称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10 | ||
2.2.4(2) | 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 | 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框图、人员)、岗位职责 | 联合体分工明确(如需),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最高可得满分;有缺陷的,酌情扣分。 | 4 |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方案 | 投标人了解本工程宏观情况,对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技术关键点的判断准确,分析全面透彻,提出的对策措施切实可行;对设计工作内容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总体设计思路切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技术方案及参数科学合理,可得满分;否则酌情赋分。 | 15 | ||
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 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可得满分,否则酌情赋分。 | 12 | ||
主要设计方案优化与比较 | 方案优化措施合理、可行的,可得4~6分; 方案优化措施较合理、可行的,可得2~4分; 方案优化措施一般、基本合理、可行的,可得0~2分。 | 6 | ||
工程造价控制 | 造价关键点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可得满分,否则酌情赋分。 | 5 | ||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运行正常,措施合理、可行,最高可得满分,有缺陷的,酌情扣分。 | 4 | ||
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 | 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最高可得满分,有缺陷的,酌情扣分。 | 4 | ||
施工期服务 | 有现场服务计划、服务措施和服务承诺的得满分,否则酌情赋分。 | 4 | ||
对本工程设计的合理化建议 | 提出好的实施意见和建议的可得满分,否则酌情赋分。 | 4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偏差率 | 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基准价,与基准价相同的得13分,每低1%加1分,最高得15分。不满1%的,采用插入法。 例如:投标报价为94%,评标基准价为95%,则投标报价分为14分,以此类推。 | 15 |
分值 | ||||
2.2.4 (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 / |
8.6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
一个投标人在/(所有关联招标项目名称)项目中最多只能在/个合同项目上中标,详细情况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3.2项。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市铜山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徐州市铜山区
联 系 人:陈爱林
电 话:0516-69682039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民主南路78#四楼
联 系 人:周博
电 话:0516-83908222
电子邮件:671801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