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邹平市城区公共消防供水设施建设和维护项目监理服务》选取中介机构的公告
金额
157.1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3/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邹平市城区公共消防供水设施建设和维护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ZJCS202403190058
项目申请单位:邹平市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0543-8173259
中介超市联系电话: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说明:
1、本项目为邹平市城区公共消防供水设施建设和维护项目工程,在邹平城区没有消火栓路段新建消火栓(联通路、月河三路、鹤伴六路、腾达一路、西外环、南外环、鹤伴一路东等)以及已有消火栓路段的维修与维护(邹平城区已损坏消火栓及需要维护保养消火栓),根据各路段情况进行施工,本工程包含土方开挖及回填,路面破坏及恢复,阀门安装,消火栓与护栏安装,消火栓刷漆保养维护,修补与新建阀门井,自来水管道开口接消火栓管道等工程。计划投资:1571571.21元。
二、项目要求:
①项目中选公告发布后签订合同,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履行义务。
②在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指导下,对本项目的建设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的控制。
③施工过程中,中选的监理机构必须派人全程盯靠工程现场,根据监理职责派驻监理人员且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三、本项目以服务费报价,因其他原因造成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再另行增加,投标报价应包括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全部内容,以及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全部费用, 甲方不再在中标价之外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四、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五、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当地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合格标准。
六、项目资金来源情况: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项目完成时限:自开工至竣工结束
拟定服务费:上限2.8
中介服务机构条件:
1、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拟投报的项目总监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3、能够严格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履行义务,保证服务质量。
超市业务类型:工程监理 ,
项目编号:ZJCS202403190058
项目申请单位:邹平市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0543-8173259
中介超市联系电话: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说明:
1、本项目为邹平市城区公共消防供水设施建设和维护项目工程,在邹平城区没有消火栓路段新建消火栓(联通路、月河三路、鹤伴六路、腾达一路、西外环、南外环、鹤伴一路东等)以及已有消火栓路段的维修与维护(邹平城区已损坏消火栓及需要维护保养消火栓),根据各路段情况进行施工,本工程包含土方开挖及回填,路面破坏及恢复,阀门安装,消火栓与护栏安装,消火栓刷漆保养维护,修补与新建阀门井,自来水管道开口接消火栓管道等工程。计划投资:1571571.21元。
二、项目要求:
①项目中选公告发布后签订合同,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履行义务。
②在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指导下,对本项目的建设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的控制。
③施工过程中,中选的监理机构必须派人全程盯靠工程现场,根据监理职责派驻监理人员且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三、本项目以服务费报价,因其他原因造成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再另行增加,投标报价应包括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全部内容,以及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全部费用, 甲方不再在中标价之外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四、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五、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当地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合格标准。
六、项目资金来源情况: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项目完成时限:自开工至竣工结束
拟定服务费:上限2.8
中介服务机构条件:
1、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拟投报的项目总监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3、能够严格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履行义务,保证服务质量。
超市业务类型: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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