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新站校区9处房产标的4:4#房产出租
- 标的基本信息
- 出租方情况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标的资产信息
- 交易机构
- 项目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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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12024AH1001051-2 标的名称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新站校区9处房产标的4:4#房产出租 出租底价 84269元/年 出租面积(平方米) 80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7-24 挂牌截至日期 2024-08-12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注册地(住所) 合肥市新站区高教基地淮海大道300号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40000485035112J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3 租赁期限单位 年 租赁面积说明 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租金调整方式 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否 资产概述 1、出租标的为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新站校区9处房产出租,标的面积、租金底价、租期详见公告,出租标的均无免租金装潢期。
2、出租标的挂牌价为年租金底价,标的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3、租金每【12】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为实际成交价的四分之一(不足百元部分按百元进位取整)。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4、出租标的现均处于租赁状态。
5、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6、现场勘察人:许坤,联系电话:18100502716。
其他招租条件 1、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s://wey.aaee.com.cn),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3、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承租方需提交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我方所有销售商品接受出租方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索证齐全,不销售“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商品。②我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守出租方相关管理规定,对所销售的商品实行“三包”政策,有问题商品应及时退货或调换。③我方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商品及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其他同类店铺的价格,对部分商品及服务存在的价格问题,接受校方管理人员的指导意见,及时整改。出租方有权抽查店铺统一配货凭证及价格表等,确认商品进货渠道、销售价格等规范合理。④我方对所售商品及服务负责,对食品卫生安全负责。严禁销售腐烂变质、过期、有害健康商品;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严禁销售影响安全的商品如易燃易爆品等违禁物品(如鞭炮烟花、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等物品);严禁向学生销售烟、酒(含酒精的饮料);所售文化音像制品不得涉及反动、黄色和其他不健康内容。⑤我方保证商品质量,商品明码标价,采购、统配的商品应有厂家卫生等许可证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等。⑥我方经营场所以出租方提供的场所为限,不得扩大经营场所,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经营和搭建违章建筑。⑦我方保证员工衣帽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商铺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所有垃圾应送到在校方指定的地点,垃圾日产日清。认真搞好商铺和卫生责任区内卫生保洁,建立卫生工作自查记录。⑧我方知晓并认可公告“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第3条“标的8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出租方提交5家(含5家)以上快递公司的合作协议”和第4条“同一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承租人,不得同时竞租标的5和标的9”,如我方违反上述公告条款,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我方承担违约责任。
(3)标的4意向承租方须上传《卫生许可证》;标的5、标的6和标的9意向承租方须上传《食品经营许可证》;标的8意向承租方须上传《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上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
(4)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4、承租方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将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非原承租方)且不涉及竞价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5、如标的原承租方参与本次公开招租,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标的原承租方应于公告期内按照公告要求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如原承租方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其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将全额转为清场保证金,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待原承租方返还标的房屋后,由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结算清场保证金。
6、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出租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出租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房屋租赁合同》的。
承租资格条件 标的1至标的3承租方资格条件: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含分支机构);
2、不接受联合体、其他组织、自然人参与竞租;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4至标的9承租方资格条件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含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均可参与竞租;
2、标的4意向承租方须具有《卫生许可证》;标的5、标的6和标的9意向承租方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标的8意向承租方须具有《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上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
3、不接受联合体、其他组织、自然人参与竞租;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其中,标的1仅限用于经营【中国联通营业厅】;标的2仅限用于经营【中国移动营业厅】;标的3仅限用于经营【中国电信营业厅】;标的4仅限用于经营【理发店】,经营范围为美发、美眉、美甲服务;标的5仅限用于经营【超市】,经营范围为食品(非散装食品)、饮料、日用百货、小礼(饰)品、音像制品等销售;标的6仅限用于经营【饮品店】,经营范围为果汁、奶茶、咖啡类饮品以及面包、蛋糕类食品销售;标的7仅限用于经营【干洗店】,经营范围为衣物干洗、缝补、洗鞋服务;标的8仅限用于经营【快递收发中心】;标的9仅限用于经营【超市】,经营范围为食品(非散装食品)、饮料、日用百货、小礼(饰)品、音像制品等销售。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标的8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出租方提交5家(含5家)以上快递公司的合作协议
4、同一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承租人,不得同时竞租标的5和标的9。
5、承租方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外,还应遵守出租方有关安全、卫生、稳定、秩序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接受出租方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文明守法经营。如承租人违反上述有关管理规定,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
6、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7、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8、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9、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承租人要求提前退租的,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出租方,并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11、《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2、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3、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1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式样)。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7-24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自然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是 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标的状态 出租 类型 商业地产 出租标的地址 合肥市新站区高教基地淮海大道300号 配备电梯 否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韦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62605686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房屋租赁合同(式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