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暨中医院发热门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论证公示
采购单位:延津县中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丹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延津县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暨中医院发热门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编制时间:2022年7月12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延津县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暨中医院发热门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是为了加大延津县传染病防控及救治能力,完善延津县医疗卫生设施,提升重大疫情防控体系水平进行的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5877510.00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延津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暨中医院发热门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免费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及相关伴随服务等。采购数量为214(台/批),详细数量及参数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按时完成设备的安装,加大延津县传染病防控及救治能力,完善延津县医疗卫生设施,提升重大疫情防控体系水平。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达到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质量合格。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交付地点:延津县平安大道与西安大道交叉口延津县中医院发热门诊楼内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1年。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现行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验收标准;
2、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采购人成立3人以上验收工作组(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的验收工作组不少于5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需方认为必要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如本项目属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检测项目,采购人必须委托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项目安装完成后免费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实施过程中能提供技术支持及相关服务。
2、本项目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均由投标人考虑并承担。
3、投标期间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论证意见
专家名单见附件;专家论证意见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2年7月13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2年7月15日18:0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延津县中医院
地址:延津县平安大道与西安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石先生
电话:0373-7628876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丹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21号华凯大厦5003室
联系人:王卓
电话:13333842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