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庐城都市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勘察设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0/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庐城都市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城都市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城都市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NNGZ00396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NNGZ00396
2.5 建设地点:庐江县庐城镇
2.6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203亩,容积率2.0,总计容建筑面积约27万㎡.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方案设计及批复(含环评、能评、洪评、安评、交评、绿建、人防、消防等各专项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验收等专项服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批复、勘探、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等,各阶段专项审查以及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续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施工图预算编制;方案论证和咨询等技术服务;专家评审等所有工作。
2.7 项目投资估算:42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满之日止。
2.9 招标范围:本次设计招标内容包括上述项目建设内容以及业主其他要求设计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方案设计及批复(含环评、能评、洪评、安评、交评、绿建、人防、消防等各专项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验收等专项服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批复、勘探、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等,各阶段专项审查以及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续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施工图预算编制:方案论证和咨询等技术服务,专家评审等所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设计
2.11 质量标准:合格(争创省优)
2.12 合同估算价:420万元。
2.1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设计单位资质须满足下列之一: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3.1.2 勘察单位勘察资质要求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 10 万平方米的厂房或产业园或厂区类项目设计业绩。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6投标人财务要求:/
3.1.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并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条的工程设计资质和3.1.3条的投标人业绩要求;
(3)联合体成员中非牵头人之一须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 条的工程勘察资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 条中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的人员;
(5)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8 条
3.1.8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8月25日08:00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8756287168。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9月14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3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关于全面应用“云上开标大厅”的通知》附件(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20615/52b026b1-fc6f-4e5d-9e76-2918f0764bb6.html)。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开标 时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 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操作流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等工作,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如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或操作不当造成无法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等情况,责任自负。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庐江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移湖西路16号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夏工
电 话:0551-82551908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弘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西安路868号
邮 编:231000
联 系 人:张工、唐工
电 话:0551-66316116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0551-87377717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中国银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收款人账号:179739323234
开户行地址: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庐江支行营业部
建设银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收款人账号:6232811630000183984
开户行地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黄山路支行
工商银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收款人账号: 1302071038002003443
开户行地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27分51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3-08-24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8-24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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