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柱县城供水升级改造工程取水工程流标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8/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天柱县城供水升级改造工程取水工程流标公示

流标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黔东南水投天柱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天柱县城供水升级改造工程取水工程 (入场登记号:TD52262720180607003YSC )于 2018 7 2 日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内容如下:
流标原因说明 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认为湖南中大节能泵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不符(投标文件项目名称为:《天柱县城供水升级改造工程取水工程一标段》),评标委员会否决湖南中大节能泵业有限公司的投标。由于本项目只有三家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决其一家投标人后,剩下两家合格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8.1(3)条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此次评标活动按流标处理,将重新组织招标。
流标结果公示从 2018 7 4 日至 2018 7 6 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向 天柱县水务局 (电话:0855-7522336)投诉。

附件查看:
流标公示.jpg
温馨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 第七条要求: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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