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夏电力灵武公司一、二期脱硫净烟气CEMS设备改造(含安装及环保验收)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44.84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宁夏电力灵武公司一、二期脱硫净烟气CEMS设备改造(含安装及环保验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宁夏电力灵武公司一、二期脱硫净烟气CEMS设备改造(含安装及环保验收)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405589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405589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李郁婷 电话:0951-6970947
邮箱:12097471@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宁夏电力灵武公司一、二期脱硫净烟气CEMS设备改造(含安装及环保验收)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405589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405589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陕西锦熵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344.844400 | 429.60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本项目不适用 | 本项目不适用 |
业绩 | 1、靖煤(白银)热电有限公司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脱硫出口提标改造项目合同、靖煤(白银)热电有限公司、2023-03-15 2、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改造项目合同、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11-19 3、靖煤(白银)热电有限公司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脱硫出口提标改造项目合同、靖煤(白银)热电有限公司、2024-03-14 4、烟气连续检测装置(CEMS)改造合同、潮州深能甘露热电有限公司、2021-0-715 5、在线监测升级改造该合同、靖煤(白银)热电有限公司、2021-12-16 | 1、国能高唐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大修、国能高唐生物发电有限公司、2022.9.20 2、满城项目CEMS设备提标改造、广东长青(集团)满城热电有限公司、2023.8.15 3、中电建甘肃能源华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改造项目、中电建甘肃能源华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9.5 4、广东华电韶关热电有限公司#1机原烟气CEMS国产化改造、广东华电韶关热电有限公司、2024.4.17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李郁婷 电话:0951-6970947
邮箱:12097471@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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