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中堂镇实验中学食堂材料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fzb-20230819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东莞市中堂镇实验中学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先生0769-2868163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东莞市中堂镇实验中学食堂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ZB-202308190
项目名称:东莞市中堂镇实验中学食堂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资料或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作相关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可参考招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作相关承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的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册未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可参考招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作相关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格式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可参考招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作相关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1日 至 2023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方式:现场购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1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上述“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为系统自动生成,本项目无具体预算,按实际情况进行结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中堂镇实验中学
地址:东莞市中堂镇袁家涌新湾村湛凤路1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769-88122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联系方式:黄先生 0769-28681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0769-28681631
东莞市中堂镇实验中学食堂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ZB-202308190
项目名称:东莞市中堂镇实验中学食堂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元) |
1 | 东莞市中堂镇实验中学食堂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 1项 | 无具体预算,按实际情况进行结算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资料或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作相关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可参考招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作相关承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的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册未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可参考招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作相关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格式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可参考招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作相关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1日 至 2023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方式:现场购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1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上述“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为系统自动生成,本项目无具体预算,按实际情况进行结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中堂镇实验中学
地址:东莞市中堂镇袁家涌新湾村湛凤路1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769-88122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联系方式:黄先生 0769-28681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0769-2868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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