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磷酸盐节能环保改造项目一期10万吨/年湿法净化磷酸装置(PPA)洗涤、反萃塔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俞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兴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阮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0
公告正文
磷酸盐节能环保改造项目一期10万吨/年湿法净化磷酸装置(PPA)洗涤、反萃塔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因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经营业务实际需求,委托四川国兴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比选的代理机构,现需选聘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为 磷酸盐节能环保改造项目一期10万吨/年湿法净化磷酸装置(PPA)提供洗涤、反萃塔供货服务,兹欢迎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比选。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2日9:00——2023年9月16日17:00(北京时间)。
二、比选范围及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
2.采购内容:包含洗涤塔,一级、二级反萃塔等。
3.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落实。
三、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近一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0;
4.业绩基本要求:近两年内至少具备一项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2021年7月1 日以来,比选申请人自身的业绩,国内交易的洗涤塔(或萃取塔)及其配套设备的供货业绩】;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0.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电子招采平台(http://swueecg.com/#/index)、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ggzyjy.sc.gov.cn/jyxx/transactionInfo.html)、四川建设网(https://jyc.sccin.com/#/bidnews)发布,比选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其他公开媒体同时发布公告信息,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电子招采平台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比选申请人,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内注册并登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电子招采平台网站(http://swueecg.com/#/index),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比选申请人操作手册)获取比选文件。
获取比选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份,须通过比选申请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比选文件获取费用(不接收个人转账,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比选资格不能转让),转账前请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比选文件获取费用以费用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未到账的不能获取比选文件)。
本项目文件获取费用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代比选人或代理机构收取,项目结束后文件获取费用将划转至比选人或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处,相关发票由比选人或代理机构开具。
注:未按照本项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无比选资格。
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09时30分,公开比选现场选聘时间开始时间:2023年9月20日09时30分。
(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及公开比选地点:成都市天府二街151号环球领地金融中心B座四川发展大厦8楼。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四)本项目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具体邮寄方式和地址详见比选文件。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天府二街151号环球领地金融中心B座四川发展大厦
联 系 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13419004388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国兴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天府二街151号环球领地金融中心B座四川发展大厦
联 系 人:阮女士
联系电话:028-85337218
 
 
注:1.标书费发票开具请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联系代理机构申请
2.平台注册、报名、缴费请咨询:028-86123300
3.本项目文件获取费用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代比选人或代理机构收取,项目结束后文件获取费用将划转至比选人或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处,相关发票由比选人或代理机构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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