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利辛县某某农机站加油点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汽油案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年11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接举报反映“某农机加油站在居民区非法销售劣质汽油”,我局执法人员通过明察暗访在2024年11月4日晚18时发现某某农机加油点正在为一辆黑色大众轿车加注汽油,利辛县某某农机站加油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101000元(壹拾万壹仟元整)罚款、没
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249 元(贰佰肆拾玖元整),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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