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扬州市境内)施工1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200000001007453001
预算金额5432.7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振博0514-8280016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1985150950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A320000000100745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4〕13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投资和地方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扬州市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扬州市境内)施工1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治理范围为长江干流扬中河段,上起五峰山,下讫鹅鼻嘴,河道全长87.7km,包括河势控制工程和护岸治理工程,合计治理总长度41.414km。河势控制合计10.03km,其中新建5.94km,加固4.09km;小泡沙右汊沉排护底6.858万m2。护岸治理合计31.384km,其中新建2.03km,加固29.354km。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扬州市境内)主要为江都嘶马弯道护岸加固,护岸长度6710m。
长江扬中河段主江护岸工程级别为2级。
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总投资为119428万元;其中扬州市境内工程概算投资39977.03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实施的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扬州市境内)施工1标为1个施工标段(合同编号:CJYZHEQ-YZ-SG01),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在红旗河口上游护岸长度820m,采用散抛石工程和石笼护脚型式防护,护脚面积95440.8m2,工程量为:水下护脚散抛石22370m3,水下护脚石笼124169.2m3。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专用条款及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工程量清单。
2.4.1本次招标对应的初步设计批复概算建安投资:5443.68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167日历天,计划于2025年1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5年6月3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8年(2016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抛石护岸工程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等)。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未处在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下同);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需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无在手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2人。
(9)施工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
①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
②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7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施工机械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应提供至少包含自开标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13.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4.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a1+a2+…+an)/n×(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70、0.75、0.80。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1、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3、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施工1标最高投标限价:5432.70万元。
7.4分值构成
详见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30分)

1.1施工总体布置(5分)

1、水上作业区、锚地等相关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2分。
2、水上交通设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2分。
3、施工驻地临时设施等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2施工进度计划、工期(2分)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工序分解详细,得1分。
2、施工工期保证措施详细、可行,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3施工船舶设备(4分)

1、施工定位船、抛投船、石料船、辅助船等满足施工及安全要求,得2分。
2、定位仪器、平面测量与水深、流速等测量设备可靠先进,得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4抛石护岸施工技术方案(10分)

1、对施工河段环境、河床地形、水流流速流向、潮位变化等分析正确全面,得2分。
2、工程特点、难点分析准确到位,得2分。
3、分部、单元、区格划分合理,定位放样方案可行,得2分。
4、抛石提前量控制方法可靠,施工工序、工艺合理,得1分。
5、施工测量控制、固定断面设置方案科学合理,得1分。
6、抛投试验、均匀抛石控制办法切实可行,得1分。
7、块石、石笼原料规格、质地、质量符合设计要求,采购、运输、收方、抛投监控方案全面合理,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5安保措施与综合协调(5分)

1、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合理详尽、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可行,措施有保证,得1分。
2、水上及陆上安全施工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得2分。
3、航道、海事、沿线企业等施工综合协调内容分析全面、措施合理可行,得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6质量体系、工程资料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保证(4分)

1、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1分。
2、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健全,环境保护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1分。
3、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1分。
4、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投标报价(60分)

2.1投标报价(60分)

1、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2、投标价报价得分计算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7.3款。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6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项目管理机构(8分)

3.1项目经理职称(1分)

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3.2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2分)

1、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2、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除外)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1分。

3.3项目经理答辩(5分)

项目经理答辩题目由评标委员会现场讨论确定。
答辩地点: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308开标室(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答辩签到截止时间:2025年1月7日11时00分;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其他评分因素(2分)

4.1企业业绩(2分)

近8年(2016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价1500万元或以上的抛石护岸工程业绩的,有1项得2分,最高得2分。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8.其他内容
8.1本批次招标为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扬州市境内)施工1标、施工2标、施工3标共3个关联标段。每个投标申请人可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按①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扬州市境内)施工1标、②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扬州市境内)施工2标、③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扬州市境内)施工3标的顺序进行推荐。已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其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投诉且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已经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8.2本项目监督部门: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514-87939920。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建设处
地    址: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嘶马杨靖路7号
联系人:徐振博
电  话:0514-8280016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18号401、403室
联 系 人:张工、许工
电    话:19851509508、18994887507
电子邮件:103454028@qq.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