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怀宁县医疗次中心(黄墩、江镇、月山分院等)智慧医养产业带编制策划方案和概念性规划设计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3/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hn-2023-01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健
招标代理机构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晗0556-4967806
中标公司浙江欣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怀宁县医疗次中心(黄墩、江镇、月山分院等)智慧医养产业带编制策划方案和概念性规划设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HN-2023-013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医疗次中心(黄墩、江镇、月山分院等)智慧医养产业带编制策划方案和概念性规划设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欣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20号1127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捌拾捌万伍仟陆佰元整(¥885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绿梅、孙章平、程文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人民币13284.00元,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向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联系电话:0556-4967806;以网络形式提出质疑的,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6-4967806。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4611330,其中以网络形式提交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7号
联 系 人:王健
联系方式:0556-46697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育儿路143号
联 系 人:朱晗
联系方式:0556-4967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健
电 话:0556-4669705
附件:项目采购需求文件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2023年03月01日
一、项目编号:CG-HN-2023-013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医疗次中心(黄墩、江镇、月山分院等)智慧医养产业带编制策划方案和概念性规划设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欣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20号1127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捌拾捌万伍仟陆佰元整(¥885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怀宁县医疗次中心(黄墩、江镇、月山分院等)智慧医养产业带编制策划方案和概念性规划设计 服务内容:怀宁县医疗次中心(黄墩、江镇、月山分院等)智慧医养产业带编制策划方案和概念性规划设计 服务要求:成交人须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响应文件承诺、工作进度以及合同条款等提供规划编制成果;应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及进修改规划;采购人对规划修编方案成果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书面意见和整理会议纪要,成交人负责提供审查所必需的汇报资料和规划方案介绍。规划修编方案成果审查的各个阶段,成交人应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并制定正式规划成果,并按规定时限报送采购人。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止。 服务标准:按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规定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绿梅、孙章平、程文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人民币13284.00元,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向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联系电话:0556-4967806;以网络形式提出质疑的,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6-4967806。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4611330,其中以网络形式提交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7号
联 系 人:王健
联系方式:0556-46697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育儿路143号
联 系 人:朱晗
联系方式:0556-4967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健
电 话:0556-4669705
附件:项目采购需求文件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2023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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