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陇县东南镇闫家庵村羊场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mryc2023-1080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陇县东南镇闫家庵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联系人高书记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明芮阳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0917-331289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9
公告正文
陇县东南镇闫家庵村羊场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MRYC2023-1080号)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陇县
一、招标条件
本陇县东南镇闫家庵村羊场改造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万元,招标人为陇县东南镇闫家庵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陇县东南镇闫家庵村羊场改造提升项目1项,含硬化进场道路525平方米、场地700
平方米;建钢网围栏60米、防疫隔离门一座;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陇县东南镇闫家庵村羊场改造提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陇县东南镇闫家庵村羊场改造提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
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
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
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
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
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
(7)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7日08时30分到2023年08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售价: 500元/份;2、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
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谢绝邮寄):3、获取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
台大道华煤高层706 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9日08时3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21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9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21 会议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陇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陇县东南镇闫家庵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陇县东南镇闫家庵村
联系人:高书记
电 话:1389249873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明芮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华煤高层0706室
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 0917-3312898
电子邮件: 759846580@qq. 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尽寸躲2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