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06 15:4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期、二期)试点项目拆旧区土地整理复垦工程已由吉林省自然资源厅以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二期)试点项目实施规划和建新拆旧整体审批的复函;吉自然资函【2019】602号、60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净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土地增减挂钩指标收益,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省净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期、二期)试点项目拆旧区土地整理复垦工程
2.2标段划分:
一标段: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期、二期)试点项目拆旧区土地整理复垦工程设计
招标编号:YZZB-202001-01
二标段: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期、二期)试点项目拆旧区土地整理复垦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YZZB-202001-02
2.3项目建设地点:一期拆旧区范围包括四家乡创新村、光辉村、四家村等3个村,拆迁总户数511户。二期拆旧区范围包括泉眼镇流沙村、劝农山镇联丰村等2个村,拆迁总户数379户。
2.4项目建设规模:一期项目区规模为173.1080公顷,拆旧地块规模为86.6042公顷,新增耕地面积为76.0959公顷周转指标为76.0959公顷。二期项目区规模为127.4733公顷。拆旧地块规模为67.8374公顷,新增耕地面积为59.6359公顷,周转指标为59.6359公顷。
2.5一标段设计服务期限:2020年12月4日至2022年9月30日(其中一期项目在2020年12月4日-2021年1月15日内完成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2021年9月30日完成一期设计服务;二期项目在2021年10月1日-2021年11月5日内完成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2022年9月30日完成二期设计服务);(施工工期延长的,施工和保修阶段设计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设计费用)。
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2020年12月4日至2022年9月30日(其中一期项目监理2020年12月4日-2021年9月30日;二期监理2021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施工工期延长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2.6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括但不限于同本项目拆旧、复垦相关的全部设计工作;(具体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不同阶段优化设计,比选论证,技术经济分析所需的技术经济控制管理文件)。
二标段:工程范围内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一标段: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林行业工程设计(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②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建造师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7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③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二标段: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林行业工程监理(农业综合开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②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林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17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③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2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加投标。
3.6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加投标。
3.7拒绝在近三年(2017年-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投标每个环节,投标人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该被授权人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须将以下要求的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辩),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358610415@qq.com,并同时拨打招标代理机构电话与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资料是否收到。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一标段: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二标段: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邮件标题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招标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和招标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和银行转账凭证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所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须回复已收到招标文件的确认函(格式自拟)。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30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B308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人:吉林省净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莲花雅居20#5-103室
联 系人:韩工
电 话:151745077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宇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金川街东、昆山路南嘉惠·铜雀台8号楼116号
联 系人:吴工
电 话:13756651020
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分局
联系人:王工0431-80767660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工0431-81322616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东区(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1331239
邮箱:66792394@qq.com
地址: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
邮编:13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