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人像大数据基础支撑平台集成建设一体化服务项目(共享服务支撑模块一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及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系统集成服务采购标包一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16.01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dx-gyzb23-009
预算金额116.01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17602399592
中标公司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116.01万元
中标联系人李家劲
公告正文
2023年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人像大数据基础支撑平台集成建设一体化服务项目(共享服务支撑模块 一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及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系统集成服务采购标包一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3年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人像大数据基础支撑平台集成建设一体化服务项目(共享服务支撑模块一警务信息综合 应用平台及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系统集成服务采购标包一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项目编号:ZTDX-GYZB23-009)评标委 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1 .
(1) 单位名称: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 投标报价:不含税总价报价1160188.68元,增值税税率6%,含税总价报价1229800元(3)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 交付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本次采购内容上线部署以及调试。
(5)评标情况:本标包2023年06月05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标包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 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排名 第1。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李家劲,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编 号:15201440066。
(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不含税总价报价1160283.02元,增值税税率6%,含税总价报价1229900.00元(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交付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本次采购内容上线部署以及调试。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3年06月05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标包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2。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王学钾,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编 号:31420190534010104443。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否决投标情况:
本标包不涉及否决投标情况。
公示期:【2023年06月10日至2023年06月12日,共3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 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 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 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 或补充;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 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吴志剑
联系方式:19885663002/17602399592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2023年06月0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