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101线、G201线创建安全省级精品路隐患排查评估及设计招标
金额
322.00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21990012286085
预算金额322.00元
招标公司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磊024-31230886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20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30
公告正文
招标人名称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名称
G101线、G201线创建安全省级精品路隐患排查评估及设计
项目编号
202221990012286085
项目规模
G101线在我省境内起于朝阳凌源市河北界五道梁,止于沈阳市沈阳站。途经沈阳、阜新、朝阳三市,全长523.7公里。 G201线在我省境内起于本溪市桓仁县吉林界缸山岭,止于大连市旅顺友谊公园,途经本溪、丹东、大连三市,全长550.7公里,其中,本溪、丹东市境内共363.2公里,大连市境内187.5公里。
标段1
标段(包)名称
G101线、G201线创建安全省级精品路隐患排查评估及设计招标
标段(包)编号
202221990012286085001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企业业绩 (1)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具有“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评估”(或“公路交通安全性评价”,或“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的技术咨询业绩; (2)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具有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业绩。 注:①企业业绩(施工图设计业绩)应在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并通过审核。 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上述(1)或(2)项企业业绩要求。
标段(包)内容
其他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G101线省域全线及G201线省域全线(共1074.4公里)“安全省级精品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评估及设计咨询服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事故易发多发路段数据分析与评估;编制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方案、施工图设计和预算文件,以及相关后续服务等。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供货/服务/施工开始时间
2022-10-31
供货/服务/施工结束时间
2024-12-30
合同估算价
322.32
万元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登录阿里云盘(链接:https://www.aliyundrive.com/s/cBuk4Yq3Y23)免费获取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阿里云盘(链接同上)动态,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递交地址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开标方式描述
投标文件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在投标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开标地点
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在第一个信封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号
联系人
高先生
电话
024-81670103
邮箱
lngljzb_hj@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联系人
邓磊
电话
024-31230886
邮箱
lngljzb_hj@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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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01线、G201线创建安全省级精品路隐患排查评估及设计招
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221990012286085
项目地址 | 辽宁省 | 招标人 |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项目名称 | G101线、G201线创建安全省级精品路隐患排查评估及设计 | 项目编号 | 202221990012286085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省本级预算资金100.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总投资 | 322.32万元 | 标段(包)数量 | 1 |
项目规模 | G101线在我省境内起于朝阳凌源市河北界五道梁,止于沈阳市沈阳站。途经沈阳、阜新、朝阳三市,全长523.7公里。G201线在我省境内起于本溪市桓仁县吉林界缸山岭,止于大连市旅顺友谊公园,途经本溪、丹东、大连三市,全长550.7公里,其中,本溪、丹东市 | 境内共363.2公里,大连市境内187.5公里。 | |
标段(包)名称 | G101线、G201线创建安全省级精品路隐患排查评估及设计招标 | 标段(包)编号 | 202221990012286085001 |
标段(包)性质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其他 |
标段(包)资质 | 资质等级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企业业绩责(1)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具有“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评估”(或“公路交通安全性评价”,或“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的技术咨询业绩:(2)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具有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业。注:企业业绩(施工图设计业)应在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并通过审核。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上述(1)或(2)项企业业绩要求。 | 资质等级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企业业绩责(1)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具有“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评估”(或“公路交通安全性评价”,或“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的技术咨询业绩:(2)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具有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业。注:企业业绩(施工图设计业)应在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并通过审核。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上述(1)或(2)项企业业绩要求。 | 资质等级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企业业绩责(1)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具有“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评估”(或“公路交通安全性评价”,或“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的技术咨询业绩:(2)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具有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业。注:企业业绩(施工图设计业)应在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并通过审核。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上述(1)或(2)项企业业绩要求。 |
标段(包)招标范围 |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G101线省域全线及G201线省域全线(共1074.4公里)“安全省级精品路”交通安全隐惠排查评估及设计咨询服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事故易发多发路段数据分析与评估:编制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方案、施工图设计和预算文件,以及相关后续服务等。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G101线省域全线及G201线省域全线(共1074.4公里)“安全省级精品路”交通安全隐惠排查评估及设计咨询服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事故易发多发路段数据分析与评估:编制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方案、施工图设计和预算文件,以及相关后续服务等。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G101线省域全线及G201线省域全线(共1074.4公里)“安全省级精品路”交通安全隐惠排查评估及设计咨询服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事故易发多发路段数据分析与评估:编制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方案、施工图设计和预算文件,以及相关后续服务等。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投标保证金 | 5万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电汇 |
标段(包)供货/服务开始/开工日期 | 2022-11-01 | 标段(包)供货/服务结束/竣工日期 | 2024-12-31 |
标段(包)项目经理(负责人)资格条件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1名):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任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5年(指任职截止时间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评估”(或“公路交通安全性评价”,或“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技术咨询项目负责人,或者担任过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注:个人业绩(施工图设计业绩)应在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并通过审核。]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1名):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任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5年(指任职截止时间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评估”(或“公路交通安全性评价”,或“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技术咨询项目负责人,或者担任过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注:个人业绩(施工图设计业绩)应在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并通过审核。]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1名):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任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5年(指任职截止时间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评估”(或“公路交通安全性评价”,或“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技术咨询项目负责人,或者担任过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注:个人业绩(施工图设计业绩)应在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并通过审核。] |
标段(包) | 322.32万元 | 标段(包) | 0元 |
合同估算价 | 文件售价 | ||
标段(包)开标地点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超过2家。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2-09-0900:00至2022-09-20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 登录阿里云盘(链接:https://www.aliyundrive.com/s/cBuk4Yq3Y23)免费获取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阿里云盘(链接同上)动态,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09-3010:30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现场纸质递交 |
递交地址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 ||
开标时间 | 2022-09-3010:30 | 开标方式 | 纸质开标 |
开标方式描述 | 投标文件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在投标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 投标文件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在投标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 投标文件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在投标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
评标办法 |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
发布媒介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斤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斤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斤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
其他公告内容 |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在第一个信封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在第一个信封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在第一个信封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
监督部门 |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处 | 项目来源 |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赵先生 | 监督部门电话 | 024-23878036 |
招标人 |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邮箱 | lngljzbhje163.com |
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号 | 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号 | |
联系人 | 高先生 | 电话 | 024-81670103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邮箱 | lngljzb_hje163.com |
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 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 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
联系人 | 邓磊 | 电话 | 024-31230886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G101线、G201线创建安全省级精品路隐患排查评估及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G101线、G201线创建安全省级精品路隐患排查评估及设计(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具备开展前期工作的条件,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_政府出资100%,招标人为辽宁
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就此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G101线在我省境内起于朝阳凌源市河北界五道梁,止于沈阳市沈阳站。途经沈阳、
阜新、朝阳三市,全长523.7公里。
G201线在我省境内起于本溪市桓仁县吉林界缸山岭,止于大连市旅顺友谊公园,
途经本溪、丹东、大连三市,全长550.7公里,其中,本溪、丹东市境内共363.2公里,
大连市境内187.5公里。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G101线省域全线及G201线省域全线(共1074.4公里)“安全省
级精品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评估及设计咨询服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交通安全隐患
排查、事故易发多发路段数据分析与评估;编制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方案、施
工图设计和预算文件,以及相关后续服务等。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3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企业 | (1)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具有“公 |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业绩 | 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评估”(或“公路交通安全性评价”,或“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的技术咨询业绩:(2)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具有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业绩。注:企业业绩(施工图设计业绩)应在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并通过审核。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上述(1)或(2)项企业业绩要求。 |
主要人员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1名):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任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5年(指任职截止时间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评估”(或“公路交通安全性评价”,或“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技术咨询项目负责人,或者担任过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注:个人业绩(施工图设计业绩)应在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并通过审核。 |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14号)要
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
计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
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
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超过2家。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如A、B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且A是联合体牵头人的,则:“投标人(或联
合体或联合体投标人)”是指AB构成的整体;“牵头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是指A;“成
员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是指B;“联合体一方”是指A或B;“联合体各方”是指A
和B。
3.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
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
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宜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赔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0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
之前,登录阿里云盘(链接:https://www.aliyundrive.com/s/cBuk4Yq3Y23)免费获取本
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阿里云盘(链接同上)动态,避免影响投标
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
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30日10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时至10: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将予以拒收
6.4投标文件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
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投标人
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
需提交在投标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
位人员缴费明细
6.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在第一个信封
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
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上发布。
6.6本项目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开标记录表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发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http://ggzy.ln.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及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
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党政群工作部
联系人:刘先生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号
电电话:024-31896096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系人:高先生
电电话:024-81670103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系人:李先生邓先生
电话:024-31230886(转0)
传真:024-31230886(转867)
网址:www.huajie.com.cn
邮箱:lngljzbhj@163.com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说明:本招标文件提供两种评标办法,分别为综合评分法和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在第一个信封开标现场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的评标办法,将作为本次招标评标委
员会评审依据,未被抽中的评标办法不作为评审依据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2.1.1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I)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等;b.投标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的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凭单的彩色影印件;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保函的格式、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保函的彩色影印件,且采用银行保函的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
评标办法前附表是对评标办法正文的补充和细化,应对照评标办法正文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前
附表与正文不一致时,以前附表的规定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或联合体牵头人)具备设计资质信息。(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3)投标人的企业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4)投标人的企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5)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在岗情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6)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投标文件未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其投标视为无效,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或联合体牵头人)具备设计资质信息。(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3)投标人的企业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4)投标人的企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5)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在岗情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6)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投标文件未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其投标视为无效,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技术建议书:40分主要人员:25分设计业绩:25分企业信誉:10分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评标价(经评审的投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2(1) | 技术建议书 | 40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 4 | 根据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所包括的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对项目的理解进行评分,评分范围为2.4~4分。 | ||
2.2.2(1) | 技术建议书 | 40 | 总体服务思路 | 6 | 根据对本项目服务理念与思路的阐述情况进行评分,评分范围为3.6~6分。 | ||
2.2.2(1) | 技术建议书 | 40 | 对招标项目的 | 15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特点的理解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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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 | 根据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的合理性、与本项目实际情况的符合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为3~5分。 | |||||
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情况以及对策措施的有效可行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为9~15分。 | ||||||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5 | 根据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的可靠性、可实施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为3~5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 | 根据后续服务人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后续服务时间与本项目实际情况的符合性、后续服务内容的全面完整性、保证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为35分。 | |||||
2.2.2(2) | 主要人员 | 主要人员 | 25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15分(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基础上,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有提升的,加2分;(3)近5年(指任职截止时间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里程不少于50公里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评估”(或“公路交通安全性评价”,或“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的技术咨询项目负责人、或「里程不少于50公里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公里数累计,累计数每有50公里得3分(不足50公里的部分不计),最多得8分。注:同一个合同中包含“安全评估或安全评价”和“施工图设计”内容的,公里数可以重复得累计。 | |||
2.2.2(3) | 其他因素 | 企业业绩 | 25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15分(2)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里程不少于50公里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评估”(或“公路交通安全性评价”,或“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的技术咨询」业绩的公里数累计,累计数每有50公里得1分(不足50公里的部分不计),最多得5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15分(2)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里程不少于50公里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评估”(或“公路交通安全性评价”,或“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的技术咨询」业绩的公里数累计,累计数每有50公里得1分(不足50公里的部分不计),最多得5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15分(2)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里程不少于50公里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评估”(或“公路交通安全性评价”,或“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的技术咨询」业绩的公里数累计,累计数每有50公里得1分(不足50公里的部分不计),最多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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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3)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里程不少于50公里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的公里数累计,累计数每有50公里得1分(不足50公里的部分不计),最多得5分。注: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参与计算:②同一个合同中包含“安全评估或安全评价”和“施工图设计”内容的,公里数可以重复累计。 | ||||||||
企业信誉 | 10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或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结果的:被评为AA的得10分,被评为A的得8分,其余投标人不得分。信用评价结果的认定:优先采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辽宁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辽交公水发2022178号),无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评级的,采用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交通运输部公告2021第56号)。若在评标时,交通运输部公布了2021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最终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或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结果的:被评为AA的得10分,被评为A的得8分。(2)其余投标人不得分:信用评价结果的认定:优先采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话宁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辽交公水发(2022)78号),其次采用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交通运输部公告2021第56号)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或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结果的:被评为AA的得10分,被评为A的得8分,其余投标人不得分。信用评价结果的认定:优先采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辽宁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辽交公水发2022178号),无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评级的,采用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交通运输部公告2021第56号)。若在评标时,交通运输部公布了2021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最终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或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结果的:被评为AA的得10分,被评为A的得8分。(2)其余投标人不得分:信用评价结果的认定:优先采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话宁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辽交公水发(2022)78号),其次采用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交通运输部公告2021第56号)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或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结果的:被评为AA的得10分,被评为A的得8分,其余投标人不得分。信用评价结果的认定:优先采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辽宁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辽交公水发2022178号),无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评级的,采用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交通运输部公告2021第56号)。若在评标时,交通运输部公布了2021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最终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或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结果的:被评为AA的得10分,被评为A的得8分。(2)其余投标人不得分:信用评价结果的认定:优先采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话宁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辽交公水发(2022)78号),其次采用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交通运输部公告2021第56号)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
1、评标办法本条细化为:1.1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首先对第一个信封(商务与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1.2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其投标文件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 | 1、评标办法本条细化为:1.1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首先对第一个信封(商务与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1.2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其投标文件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 | 1、评标办法本条细化为:1.1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首先对第一个信封(商务与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1.2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其投标文件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 | 1、评标办法本条细化为:1.1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首先对第一个信封(商务与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1.2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其投标文件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 | 1、评标办法本条细化为:1.1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首先对第一个信封(商务与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1.2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其投标文件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 | 1、评标办法本条细化为:1.1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首先对第一个信封(商务与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1.2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其投标文件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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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封评审。1.3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并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各评分因素(企业信誉评分项除外)“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因素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含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1.4当两家及以上投标人在标段中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相等时,排名顺序则依次按照“企业信誉”、“技术建议书”、“企业业绩”、“主要人员”评审各单项得分以及独立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金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先后排序,若注册资本金“主要人员”得分也相等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技术建议书的编制情况投票确定其推荐顺序。1.5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后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第二个信封的开标。第二个信封的开标在监督人的监督下进行,未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原封退回,不参与第二个信封的开标。1.6评标委员会对第二个信封进行初步评审,对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推荐次序进行排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但评标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当两家及以上投标人在标段中的评标价相等时,推荐顺序则依次依据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得分之和、“企业信誉”、“技术建议书”、“企业业绩”,“主要人员”各单项得分以及独立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金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先后排序(未对第一个信封进行详细评审的,直接依据独立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金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先后排序),若注册资本金也相等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技术建议书的编制情况投票确定其推荐顺序。1.7评标委员会按照推荐次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1.78某一标段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且参与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开标:在对第二个信封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这一标段的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单明理由并推荐这一标段中标候选人。某一标段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且参与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这一标段全部投标:未否决这一标段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闸明理由,招标人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第二个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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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封评审时仍有权否决这一标段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第二个信封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闸明理由井推荐这一标段中标候选人。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开标:在对第二个信封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了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闸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闸明理由,招标人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第二个信封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第二个信封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闸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2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
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
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
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
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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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应香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物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
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
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2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
分A;
(2)按本章第2.2.2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
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
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
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
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
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
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
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
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则评标
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
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
正,第3.4.2项至第3.4.4项内容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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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香决
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
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
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
标委员会应香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
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
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
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
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
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
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
标。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
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
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
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并香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营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
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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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
香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
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随等
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斤特定投标人需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拾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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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
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香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
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
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来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
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
标委员会不得香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
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
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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