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ZJXLZFCG2021-006
二、项目名称: PM2.5污染科技保障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1070000.00(元) | 上海华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公路1000号一层(湾区科创中心)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PM2.5污染科技保障服务项目 | PM2.5污染科技保障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服务期1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茹,朱佳敏,杨晓霞,沈建华,戎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费的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57%收费,代理费不足3800元的按3800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869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嘉兴市祥和路51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睿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 82159873
质疑联系人:超级机构管理员
质疑联系方式:0573-82159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中山东路1601号世纪广场北楼6T60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闻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05730912
质疑联系人:鲍亮
质疑联系方式:0573-8206218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嘉兴市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姚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203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