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2023年区域治水工程监理资格后审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2023年区域治水工程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2022年区域治水工程项目已由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水利局,招标人为江苏禹和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区;
2.1.2建设规模:通东片(序号1-7)、平五片边界(序号8-15)、金二片(序号16-20)
2.1.3合同估算价:工程投资额约为4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南通市通州区2023年区域治水工程监理所有内容全过程监理服务、竣工验收及质量缺陷期阶段监理;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督促承包人全面实现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目标。
2.3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以项目的实际开、完工时间为准)。工程施工全过程及质量缺陷保修期。CA系统中统一填写210日历天。
2.4 监理合同估算价:本工程监理费用为平五片边界9万元,其他7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2021年4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21年4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21年4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市场准入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
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监理员7名,具备监理员证书;(平五片边界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2名)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9本工程招标不允许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30日9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5.3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壹万元整(招标通或电子保函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9时30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网上发布。
8.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项目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进场交易费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苏禹和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新金东路42号 |
地址 |
南通市通州区润和大厦十楼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陈先生、秦女士 |
电话 |
0513-86548226 |
电话 |
15062737585、159965371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