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地方病防治碘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新疆分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3日 16: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ECWLMQ-2023005
项目名称:地方病防治碘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地方病防治碘盐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食用加碘盐649吨(和田、阿克苏)及其配套服务(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1)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2)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1〕20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1〕76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
(2)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以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供应商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4)供应商需提供盐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和食盐批发许可证、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提供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中小企业声明函;
(10)保证金缴纳凭证;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1日至2023年02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新疆分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栏目,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注:采购文件获取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3日 16: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B座(乌鲁木齐晚报大厦)七楼702号房。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3日 16: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B座(乌鲁木齐晚报大厦)七楼702号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请潜在供应商自行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龙泉街191号
联系方式:0991-8568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信尔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第一栋第十八层A座1806号房
联系方式:181409075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玉伟
电 话:18140907575
附件下载: 地方病防治碘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9 - 定稿.doc 地方病防治碘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9 - 定稿.doc
序号 |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人 |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龙泉街191号联 系 人:胡老师联系方式:0991-8568587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单位名称:新疆信尔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第一栋第十八层A座1806号房联 系 人:张玉伟联系电话:18140907575 |
3 | 采购项目名称 | 地方病防治碘盐采购项目 |
4 | 采购项目编号 | XJXECWLMQ-2023005 |
5 | 资金来源 | / |
6 | 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为(最高限价)1200000.00元,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金额的,作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
7 | 采购需求 | 食用加碘盐649吨(和田、阿克苏)及其配套服务(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8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9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四章 |
10 | 供货期限 | 以合同约定为准。 |
11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2 | 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10%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的100%,项目执行完毕且质保期满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合法的当届结算金额全额增值税发票并经采购人财务审核后方可付款(最终付款方式以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为准)。 |
13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2)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1〕76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2)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以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3)供应商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4)供应商需提供盐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和食盐批发许可证、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5)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供应商提供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中小企业声明函;(10)保证金缴纳凭证;(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14 | 联合体投标 | R不接受□接受,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3条款 |
15 | 招标文件发售 | 时间:2023年02月11日至2023年02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新疆分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
16 |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 R不组织□组织,时间、地点另行书面通知 |
17 | 转包与分包履约 | 不得转包;不允许分包。 |
18 |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形式 |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15日前形式:书面和公告 |
19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20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形式 | 时间:自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超过期限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形式:书面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3.1.2条款) |
21 | 对投标人提出质疑答复时间、形式 | 时间:自收到投标人质疑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形式:书面形式 |
22 | 投标有效期 | 从投标截止日起90日 |
23 | 是否允许递交多个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24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金额:贰万肆仟元整(小写:24000元)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以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转账可以采取支票、电汇、网银、汇票、本票等方式,均应从基本账户转出。单位名称:新疆信尔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长春路支行银行账号:3002 0301 0910 0074 747行号:102881003011在递交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单附注说明中写清:项目名称(有包号的需注明包号)保证金收据或凭证作为投标保证金交纳的证据,否则投标按无效响应处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3日16:30(北京时间),逾期未交或逾期到账视为放弃投标。 |
25 |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4.5.2.2条款 |
26 | 投标文件份数 | 1套正本、4套副本、开标一览表1份和电子投标文件(含2个U盘,1个光盘) |
27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
28 | 投标文件是否分册装订 | R需要,分册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分两册装订,即资格审查文件部分为一册,技术和商务文件部分为一册,每册分为正、副本;每册采用A4页幅、双面打印、左侧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装袋要求:分四袋封装,正本两袋(资格审查文件部分一袋,技术和商务文件部分一袋);副本两袋(资格审查文件部分一袋,技术和商务文件部分一袋);电子版置于资格审查文件正本密封袋中。另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 |
29 | 投标文件封面标注 |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文件部分或技术和商务文件部分、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
30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部分或技术和商务文件部分)或开标一览表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名称: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正本”或“副本”字样 |
3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03月03日16:3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3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B座(乌鲁木齐晚报大厦)七楼702号房。 |
3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34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35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形式、人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第8.1.1条款 |
36 | 评标方法及标准 | 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 |
37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3 |
38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
39 | 中标公告的时间、媒介和期限 | 公告时间: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40 | 履约保证金 | £ 不需要 R需要(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10%作为履约保证金) |
41 |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截至时点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
42 | 资格审查时是否核验证件 | R需要 £不需要 |
43 | 开标现场是否演示与述标 | £需要 R不需要 |
44 | 开标现场是否提供样品 | R不需要 |
45 | 开标需携带资料 | 投标人需手持以下资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2)投标人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3)供应商需提供盐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和食盐批发许可证、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近半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提供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近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中小企业声明函;(9)保证金缴纳凭证;如不符合上述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响应文件。 |
46 | 是否兼投不兼中 | 是否兼投不兼中:/兼投不兼中描述:/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备注 |
1 |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 | 合法有效 | 审查原件 |
2 | 投标人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 合法有效 | 原件或彩色复印件 |
3 | 供应商需提供盐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和食盐批发许可证、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 合法有效 | 原件或彩色复印件 |
4 |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近半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 合法有效 | 原件或彩色复印件 |
5 | 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提供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合法有效 | 原件或彩色复印件 |
6 | 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近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 合法有效 | 原件或彩色复印件 |
7 |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合法有效 | 原件 |
8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合法有效 | 原件 |
9 | 保证金缴纳凭证; | 合法有效 | 原件或彩色复印件 |
注: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除在响应文件里体现外,还需另行准备一份纸质版并加盖公章(无需密封)于资格审查现场提交,缺项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按无效响应处理。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1)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并加盖公章 |
1 | 有效性审查 | (2)投标文件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 | 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和招标文件要求 |
1 | 有效性审查 | (3)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且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4)投标文件份数 | 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正本、副本、电子文件数量 |
2 | 完整性审查 | (5)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3 | 响应性审查 | (6)招标文件响应程度 | 要求全面响应,不能有任何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并且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3 | 响应性审查 | (7)拟供产品配置与技术参数 | 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和功能要求 |
3 | 响应性审查 | (8)合同履约期限 | 应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服务期限 |
3 | 响应性审查 | (9)交货地点 | 应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交货地点 |
3 | 响应性审查 | (10)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 | 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和售后服务的要求 |
3 | 响应性审查 | (11)投标有效期 | 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价(元) | 数量 | 金额(元) | 质保期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资产总额 | ||||||||
上年营业额 | 员工总人数 | 企业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手机 |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办公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邮箱 | |||||||
基本账户开银行行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投标人需具有的资质证书 | 等级 | 类型 | 证书号 | ||||||
投标产品制造商名称 | |||||||||
投标产品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 | 等级 | 类型 | 证书号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生产企业 | 使用年限 |
1.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资格/职称 | 在本行业从业 工作年限 | 主要工作业绩 | |
2.管理人员 |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资格/职称 | 在本行业从业 工作年限 | 主要工作业绩 | 当前分工 |
3.技术人员 |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资格/职称 | 在本行业从业 工作年限 | 主要工作业绩 | 当前分工 |
3.辅助人员 |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资格/职称 | 在本行业从业 工作年限 | 主要工作业绩 | 当前分工 |
投标人名称: | ||||
品目 | 项目名称 | 报价 | 供货期限 | 备注 |
以合同约定为准。 | ||||
报价(大写): | ||||
质保期:三年 | ||||
注: |
序号 | 文件条目号 | 采购商务要求 | 响应文件商务响应 | 偏离 | 偏离及其影响 |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完成时间 | 是否通过验收 | 备注 |
序号 | 文件条目号 | 采购规格及技术需求 | 投标文件规格及技术参数 | 偏离 | 偏离及其影响 |
文件类型 | 序号 | 审查因素 | 符合情况 | 页码范围 | 备注 | |
文件类型 | 序号 | 审查因素 | 有 | 无 | 页码范围 | 备注 |
综合评分明细表 | 1 | |||||
综合评分明细表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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