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昌市公共活动中心综合体二期、三期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1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唐成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超0717-659335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宜昌市公共活动中心综合体二期、三期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提问部分:

提问1:P158本工程两个标段的项目名称是否均为【宜昌市公共活动中心综合体二期、三期EPC工程总承包】?还是一标段项目名称是【宜昌市公共活动中心综合体二期EPC工程总承包】,二标段项目名称是【宜昌市公共活动中心综合体三期EPC工程总承包】?

答复:本项目两个标段的项目名称均为“宜昌市公共活动中心综合体二期、三期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的标段名称为“宜昌市公共活动中心综合体二期、三期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二标段的标段名称为“宜昌市公共活动中心综合体二期、三期EPC工程总承包(二标段)”。

提问2:能否提供项目前期相关资料?

答复:本次澄清与修改已提供项目前期相关资料,请自行下载。

提问3.能否明确项目具体开工日期?

答复:以监理下达开工令为准。

二、本项目一标段的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条“6、质量目标”、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中的“质量目标”第(2)项“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由“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创楚天杯”修改为“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创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注意《开标一览表》的“质量目标承诺”应按修改后的内容承诺。

三、本项目一标段的前期相关资料已随本公告提供,请投标人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四、本项目一标段的招标控制价: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填写的:

(1)宜昌市公共活动中心综合体二期、三期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的方案深化设计及报批和初步设计费不得高于2328万元,施工图设计服务费(包含BIM正向设计费用,不另计取)下浮率不得小于(即大于或等于)21%(可以为:如21%、22.5%、23%等);

(2)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不得小于(即大于或等于)5%(可以为:如5%、6.2%、7%等),即建安工程费报价不得大于(即小于或等于)为190000万元(200000万元*(1- 5%)=190000万元)

五、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与修改文件,并严格按照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成

联系电话:0717-6382117

地址:宜昌市东艳路41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0717-6593351

传真电话:0717-6243700

地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

日 期: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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