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港区蒸汽管道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3-08-02 11:3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大丰港区蒸汽管道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丰港区蒸汽管道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以大行审备【2023】4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大丰新创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大丰港区蒸汽管道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大丰港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从江苏丰源热电有限公司获取蒸汽,通过新建蒸汽管网,输送至大丰港区天合储能及海洋产业园内的康庭生物、明月海洋、环球海洋、诚康生物共计5家用汽企业,并在木材产业园内的大丰隆嘉木业、江苏广发新材、江苏博海实业、盐城昆仑绿建共计4家用汽企业预留管道。工程内容包括管网及界面计量阀组,及其配套土建等工程。管网总长度约9.6公里。总投资约6015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合同估算价:约57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工期:工期120日历天(其中:热电厂至天合储能段须在2023年10月31日前满足运营条件)。
2.1.5缺陷责任期:二年。
2.1.6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条件是工程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设计图纸通过图审机构的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2)物资采购质量标准:所有设备、材料质量等级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
(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相关规定。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从江苏丰源热电有限公司获取蒸汽,通过新建蒸汽管网,输送至大丰港区天合储能及海洋产业园内的康庭生物、明月海洋、环球海洋、诚康生物共计5家用汽企业,并在木材产业园内的大丰隆嘉木业、江苏广发新材、江苏博海实业、盐城昆仑绿建共计4家用汽企业预留管道。工程内容包括管网及界面计量阀组,及其配套土建等工程。管网总长度约9.6公里。
注: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 3.1.1 和 3.1.2 项资质(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 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设计单位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证书。
3.1.2施工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公用管道GB2类)资质的法人企业,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 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注: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等关键性岗位,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 接受 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
3.4.1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4.2 如投标人不具备 3.1 项的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以及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双方均须提供的材料(如:入库信息诚信承诺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针对本工程签字盖章的诚信投标承诺书、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申明等)外,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签字、盖章即可;③联合体牵头人可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委托代理人(如有)必须为牵头人单位正式职工】,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人单位正式职工;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⑥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4.3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5业绩要求:
3.5.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类似业绩:
投标人自 2019 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蒸汽管道管径在DN600及以上,且蒸汽管道总长度不少于6km的业绩。(类似业绩为EPC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①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如设计和施工都是由总包一家单位实施,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三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业绩项目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负责人姓名出现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变更手续上需明确变更时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作量比例(房屋建筑工程须明确是否在主体结构封顶前变更)。如变更手续上未明确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须另提供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的专项证明。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它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
3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4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6 本工程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项目管理机构至少配备(但不限于)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等,满足《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满足苏建管【2017】236 号文件人员配置要求,具体由投标人自行配置,投标时仅需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料,其他人员不需要提供资料。
注: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均为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按联合体协议分工)或拟分包单位的正式职工,中标后必须常驻现场参加工程管理,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可选)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3 年 1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 9月 4日 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 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 其他
1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2.2 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大丰新创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大丰港区
联系人:仇建
联系电话:139051120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澄建正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61号北楼四楼
联系人:杨海华
电话:17768208868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计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无排名的3名定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
1.2.1 | 商务标 | 15分 | |||
1.2.2 | 经济标 | 50分 | |||
1.2.3 | 技术标 | 35分 | |||
2.3.4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 技术标-经济标-商务标 。 | |||
2.3.5 |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 R优选法:□优选定标候选人数量 3 名,数量不足的,按实际计取,但不得少于3名。 | |||
2.5.2 | 竞争性判断 | 采用评定分离有效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3家的: £本项目不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直接重新招标。 R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
评分细则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2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工程业绩:2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1.2方案设计文件(35分) | 1.设计说明(12分) | 1.设计说明对本项目的解读、理解、分析全面的得1.5-2分,设计说明对本项目的解读、理解、分析较一般的得1-1.49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科学、合理的得1.5-2分。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较合理的得1-1.49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的得1.5-2分。技术指标不能全面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的得1-1.49分。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详实合理得0.5-1分。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一般合理得0.2-0.49分。 5.设计深度能够符合本工程要求任务书要求得2-3分。设计深度不能够符合本工程要求任务书要求得1-1.99分。 6.设计方案满足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得1.5-2分。设计方案不能全面满足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得1-1.49。 | ||
2.技术方案(15分) | 1.依据本项目建设需求,总体平面布置方案、节点方案设计新颖、合理的得2-3分;总体平面布置方案、节点方案设计一般、较合理的得1-1.99分。 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完整、合理的得3-5分。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设计一般、较合理的得1-2.99分 3.本工程蒸汽管道结构设计方案设计全面,结构节点完整的得3-5分。本工程蒸汽管道结构设计方案设计一般、较合理的得1-2.99分。 4.环境影响分析全面的得1.5-2分。环境影响分析较一般的得1-1.99分。 | |||
3、经济分析(8分) |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的得1.2-2分。估算文件编制内容较完整、较合理的得0.5-1.19分。 2.估算文件编制内容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的得1.2-2分。估算文件编制内容较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的得0.5-1.19分。 3.估算文件编制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的得1.2-2分。估算文件编制内容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的得0.5-1.19分。 4.估算文件编制内容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的得1.2-2分。估算文件编制内容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的得0.5-1.19分。 | |||
注:1、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适当选择增减评标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招标人也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48分) | 注:“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2.4 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 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进行 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3%-4.5% (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 3%、3.5%、4%、4.5%四个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 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评标时结合投标人提供的详细施工图纸进行综合评审;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3分) | 1.总体概述(5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全面的得2-5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较全面的得1-1.99分。 | |
2.管理方案(8分) | 1、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合理的得1-2分。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较合理的得0.5-0.99分。 2、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合理的得2-4分。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较合理的得1-1.99分。 3、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合理的得1-2分。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较合理得得0.5-0.99分。 | |||
注:1.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每超过 1 页扣 0.1 分,扣完为止。 | ||||
4 | 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2分)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 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1项蒸汽管道管径在DN600及以上,且蒸汽管道总长度不少于6km的业绩,得2分; 注:投标时需提供业绩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项目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
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投标人无论是否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均按以下标准计分: 1、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的,得分乘0.8; 2、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得分乘0.7; 3、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EPC)的,且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得满分; 4、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计分。 本计分项企业或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的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6。 | ||||
6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