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民航大学东丽校区部分楼宇监控系统、学生公寓应急广播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金额
3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万元
招标联系人高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民航大学中航大(天津)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就东丽校区部分楼宇监控系统、学生公寓应急广播维修服务采购诚邀合格供应商参加如下采购比选活动:
一、项目名称:东丽校区部分楼宇监控系统、学生公寓应急广播维修服务
二、预算金额: 3万元(含税)
三、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1
监控系统维修
维修北18公寓监控中心、北教23、空管楼、北教14,监控大屏(商显、电视)共5台
2
维修后勤楼、明德馆、南教三,硬盘共5台
3
维修南十八、北教二十四、至善苑,8口交换机共4台
4
维修南20公寓、北20公寓、体育馆外,室外摄像共8台
5
维修至善苑、明德馆、北11公寓,室内摄像机共8台
6
维修空管楼,解码器共5台
7
维修院11,显示器共5台
8
维修明德馆、北14公寓、北9公寓、北5公寓、北20公寓、北1公寓、南教三、南10公寓、北18、北22-26公寓,摄像头线路共84台
9
维修应急广播
维修南3公寓北25公寓应急广播,共2台

服务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服务要求
(以下1-8项为实质性条款,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1. 供应商承诺维修质量,若需更换配件,提供的维修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货品,货物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产品包装上必须有完好的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出厂号等有效信息。所提供的产品、备品备件须无缝接入现有的平台,实现统一管理并符合采购人的生产需求。
★2 供应商承诺应负责此次维修的设备相关线路维修、整理工作,维修完成后达到使用要求,维修过程中不影响其他设备设施,如影响承担后期所产生的后果。
★3  供应商承诺合同签订后30日完成设备维修,并达到本次维修点位 100%上线率,若服务期内设备再次故障免费上门维修,考虑维修后对所维修设备设施服务期内可能产生的其他维修成本,采购方不予追加费用。
★4.供应商承诺此次维修需兼容现有平台、设备实施,替换件不低于原设备参数。维修后替换下来的设备设施必须交回采购人。监控要求:实时监看,录像调阅、查询、备份、导出、等功能正常;应急广播要求:远程操控做出指定任务、本地应急通知等功能正常。
★5.供应商承诺,在接到报修后24小时内解决并修复问题,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供应商若未按采购人规定时间抵达现场处理,采购人将启动应急预案聘请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供应商承诺付款方式: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开具合同金额100%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100%的款项。
★7.供应商承诺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额的10%。合同签订后5日内,供货商向采购方足额交付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经采购方对供货商服务期的服务质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8.供应商承诺信息安全保密服务:供应商对视频数据、服务器密码等负有保密责任,防止出现泄露视频内容和泄露密码等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并与采购人签订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于本次递交比选文件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至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日前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需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六、公告公示时间
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7日
七、报名及需求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6月7日(周五)16:00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单位名称、姓名、手机号)发送至邮箱ygaowp@cauc.edu.cn,对逾期报名的邮件,不予受理。
八、踏勘观场需求
有踏勘需求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6月11日(周二)9:00在中国民航大学南校区后勤楼集合,联系电话:24092020。
1.因未能参加踏勘现场而带来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编制比选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九、递交比选文件
1.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6月12日(周三)9:00-11:00。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2.递交比选文件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中国民航大学南院后勤楼335办公室。请提前在 “平安航大”微信公众号,点击“航大卫士”,选择“校外人员入口”,点击进入后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其中访问部门选择“53中航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作楼宇选择“资产与采购部”,进校事由,请填写“递交比选文件”。(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24092020)。
3.比选文件要求
所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编制比选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资格证明及服务要求响应文件1份(密封并加盖公章)
服务响应文件:对服务要求进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证明文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应答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应答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应答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应答人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应答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应答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b.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应答人是企业的,财务报表是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须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至少须包括审计意见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应答人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财务报表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应答人适用《政府会计准则》的,财务报表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应答人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财务报表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应答人是上述四种情况以外情况的,按照其依法适用的会计制度、财务规则或会计准则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
c.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有相关限制,本项目不限制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和项目。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标明“复印无效”,应答人提供的复印件在本次投标中予以认可(即不因“复印无效”字样而认定资信证明复印件无效)。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应答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d.2023年1月至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日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2023年1月至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日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应答人自行出具,原件并加盖公章);
f.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应答人自行出具,原件并加盖公章)。
报价文件1份(密封并加盖公章)。
a.报价方式为服务总价。为履行本项目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总价中,包含完成服务内容所必需的人员、设备、材料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差旅费、设备使用费、材料费、折旧费、运输费、保险费等,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b.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c. 本项目预算为采购方支付的管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不设下限,报价高于项目预算视为无效。
   以上(1)和(2)分别密封在两个文件袋中,并加盖公章。
十、评审方法
1.符合资质及满足实质性服务要求的应答单位参与比选;
2.本项目评审采用满足资格及服务要求前提下的最低价中选法;
3.各应答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在比选结束后发现已确定的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其中选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22-24092020
 
                                     中航大(天津)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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