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吉安市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庐陵悦澜湾小区商品房销售代理服务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actjl-内采字【2023】013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吉安市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吉安城投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女士0796-82211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ACTJL-内采字【2023】01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安市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庐陵悦澜湾小区商品房销售代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吉安城投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关于庐陵悦澜湾小区商品房销售代理服务【JACTJL-内采字【2023】013号】的公开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ACTJL-内采字【2023】01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庐陵悦澜湾小区商品房销售代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8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及公开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如下:
1、第一章 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6)投标单位需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代理过类似项目(户型面积大于或等于140㎡的户型配比不低于30%且项目体量≥100000㎡)。(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户型配比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查),现变更为:(6)投标单位需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代理过类似项目(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的户型配比不低于30%且项目建筑面积≥100000㎡)。(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户型配比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从中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账户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现变更为: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或银行保函。
3、第七章 采购需求(服务要求)-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在项目销售过程中,中标人负责制定阶段性的推广和销售计划、促销活动计划、推广活动计划等营销方案,负责项目日常销售宣传物料设计(宣传物料需提前报采购人审阅 ),对于采购人批准同意的销售推广计划,中标人配合采购人负责落实广告创意、执行广告设计与制作、配合活动组织;在特殊营销节点期间,需负责协助采购人选择广告设计机构、活动执行机构及配合监督相关物料制作质量、进度及效果。现变更为:(2)在项目销售过程中,全案广告策划工作由中标人提供,中标人负责制定阶段性的推广和销售计划、促销活动计划、推广活动计划等营销方案,负责项目日常销售宣传物料设计(宣传物料需提前报采购人审阅 ),对于采购人批准同意的销售推广计划,中标人配合采购人负责落实广告创意、执行广告设计与制作、配合活动组织;在特殊营销节点期间,需负责协助采购人选择广告、活动执行机构及配合监督相关物料制作质量、进度及效果。采购方每月支付5万元全案广告策划费用。(该月费仅于签合同之日起第一年实行,后续每年月费由采购人根据市场行情制定相应费用标准)。
4、第七章 采购需求(服务要求)-五、商务条款-9、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万元,中标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七日内向采购人缴纳50万元履约保证金,必须从中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账户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不能提交现金。履约保证金在履约至50%(销售完成率≥50%)退还履约保证金的50%,履约至80%(销售完成率≥80%)退还至履约保证金的80%,剩余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期结束、达到采购人的采购要求且履约过程中无违约行为满半年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现变更为:9、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万元,中标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七日内向采购人缴纳50万元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不能提交现金)提交。(注:若中标人违约无故撤场剩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约定,中标人完成的签约销售率连续两个季度均未能完成季度销售目标的60%,双方协商终止合作,剩余履约保证金可予以退还)。
●若以转账形式缴纳的:中标人须从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账户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合同履约满一年且履约过程中无违约行为,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后,采购人可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的80%,剩余20%的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期结束,且履约过程中无违约行为,中标人可一个月后向采购人提出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
●若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中标人需开具保函金额为50万元的银行保函,有效期需满足一年;合同履约满一年后且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无违约行为,中标人开具第二次银行保函,保函金额为10万元,有效期根据采购人及项目完成情况具体协商确定。
5、招标文件新增附件:庐陵悦澜湾项目基本情况介绍,详见最新变更后挂网的招标文件-附件2
6、招标公告中及采购需求的项目基本情况相关项目数据及介绍发生变更,详见最新变更后挂网的招标文件。
7、附件1:评分标准及评标办法-商务-同类业绩-投标单位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开标截止,代理过大平层或叠墅项目(户型面积大于或等于160㎡的户型配比不低于50%且项目体量≥100000㎡),每个得1分,本项目最高得2分。现变更为:投标单位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开标截止,代理过大平层或叠墅项目(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60㎡的户型配比不低于50%且项目建筑面积≥100000㎡),每个得1分,本项目最高得2分。
注:招标文件变更前后如有不一致之处,以变更后的招标文件文件为准,根据变更内容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下载。
更正日期:2023年8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及项目联系方式
名 称:吉安市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北京路18号吉安市城市发展总部经济大厦8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0796-8326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及项目联系方式
名 称:吉安城投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城控大厦 1108室
联系方式:丁女士 0796-8221186
mail:jactjl_shichangbu@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刘女士 0796-8326300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招标文件变更前后如有不一致之处,以变更后的招标文件文件为准,根据变更内容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下载。详见附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安市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北京路18号吉安市城市发展总部经济大厦8楼
联系方式:刘女士 0796-8326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安城投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城控大厦 1108室
联系方式:丁女士 0796-8221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0796-83263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ACTJL-内采字【2023】01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安市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庐陵悦澜湾小区商品房销售代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吉安城投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关于庐陵悦澜湾小区商品房销售代理服务【JACTJL-内采字【2023】013号】的公开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ACTJL-内采字【2023】01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庐陵悦澜湾小区商品房销售代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8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及公开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如下:
1、第一章 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6)投标单位需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代理过类似项目(户型面积大于或等于140㎡的户型配比不低于30%且项目体量≥100000㎡)。(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户型配比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查),现变更为:(6)投标单位需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代理过类似项目(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的户型配比不低于30%且项目建筑面积≥100000㎡)。(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户型配比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从中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账户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现变更为: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或银行保函。
3、第七章 采购需求(服务要求)-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在项目销售过程中,中标人负责制定阶段性的推广和销售计划、促销活动计划、推广活动计划等营销方案,负责项目日常销售宣传物料设计(宣传物料需提前报采购人审阅 ),对于采购人批准同意的销售推广计划,中标人配合采购人负责落实广告创意、执行广告设计与制作、配合活动组织;在特殊营销节点期间,需负责协助采购人选择广告设计机构、活动执行机构及配合监督相关物料制作质量、进度及效果。现变更为:(2)在项目销售过程中,全案广告策划工作由中标人提供,中标人负责制定阶段性的推广和销售计划、促销活动计划、推广活动计划等营销方案,负责项目日常销售宣传物料设计(宣传物料需提前报采购人审阅 ),对于采购人批准同意的销售推广计划,中标人配合采购人负责落实广告创意、执行广告设计与制作、配合活动组织;在特殊营销节点期间,需负责协助采购人选择广告、活动执行机构及配合监督相关物料制作质量、进度及效果。采购方每月支付5万元全案广告策划费用。(该月费仅于签合同之日起第一年实行,后续每年月费由采购人根据市场行情制定相应费用标准)。
4、第七章 采购需求(服务要求)-五、商务条款-9、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万元,中标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七日内向采购人缴纳50万元履约保证金,必须从中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账户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不能提交现金。履约保证金在履约至50%(销售完成率≥50%)退还履约保证金的50%,履约至80%(销售完成率≥80%)退还至履约保证金的80%,剩余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期结束、达到采购人的采购要求且履约过程中无违约行为满半年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现变更为:9、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万元,中标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七日内向采购人缴纳50万元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不能提交现金)提交。(注:若中标人违约无故撤场剩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约定,中标人完成的签约销售率连续两个季度均未能完成季度销售目标的60%,双方协商终止合作,剩余履约保证金可予以退还)。
●若以转账形式缴纳的:中标人须从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账户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合同履约满一年且履约过程中无违约行为,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后,采购人可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的80%,剩余20%的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期结束,且履约过程中无违约行为,中标人可一个月后向采购人提出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
●若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中标人需开具保函金额为50万元的银行保函,有效期需满足一年;合同履约满一年后且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无违约行为,中标人开具第二次银行保函,保函金额为10万元,有效期根据采购人及项目完成情况具体协商确定。
5、招标文件新增附件:庐陵悦澜湾项目基本情况介绍,详见最新变更后挂网的招标文件-附件2
6、招标公告中及采购需求的项目基本情况相关项目数据及介绍发生变更,详见最新变更后挂网的招标文件。
7、附件1:评分标准及评标办法-商务-同类业绩-投标单位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开标截止,代理过大平层或叠墅项目(户型面积大于或等于160㎡的户型配比不低于50%且项目体量≥100000㎡),每个得1分,本项目最高得2分。现变更为:投标单位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开标截止,代理过大平层或叠墅项目(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60㎡的户型配比不低于50%且项目建筑面积≥100000㎡),每个得1分,本项目最高得2分。
注:招标文件变更前后如有不一致之处,以变更后的招标文件文件为准,根据变更内容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下载。
更正日期:2023年8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及项目联系方式
名 称:吉安市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北京路18号吉安市城市发展总部经济大厦8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0796-8326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及项目联系方式
名 称:吉安城投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城控大厦 1108室
联系方式:丁女士 0796-8221186
mail:jactjl_shichangbu@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刘女士 0796-8326300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招标文件变更前后如有不一致之处,以变更后的招标文件文件为准,根据变更内容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下载。详见附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安市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北京路18号吉安市城市发展总部经济大厦8楼
联系方式:刘女士 0796-8326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安城投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城控大厦 1108室
联系方式:丁女士 0796-8221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0796-832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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