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安市儿童医院保安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
金额
190.8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5/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0.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名称:西安市儿童医院保安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SCHT-西安市-2024-331201
合同金额(元):1908000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儿童医院
供应商(乙方):陕西泰龙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合同公告日期:2024-05-27 15:58:27
商品名称 商品品牌 商品单价 商品数量
1、拟派驻项目的员工需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证,持证率100%。 2、参加本项目服务人员共53人,派遣岗位为新门诊医技楼、急诊楼、发热门诊、住院病区、行政楼、停车场等院内所有室内外公共区域提供全天24小时不间断执勤和安全防范服务。员工需统一着装上岗,不允许制服便服混穿,要求服装整洁、标识明显、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3、保安员年龄需在18至50岁,限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初中以上学历,体貌端正、身体健康,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劳动教养和刑事犯罪纪录、无精神病史,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服务意识,爱岗敬业,团队协作能力强,有责任心。 4、沟通能力要求:有较强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能协调同事间、医患间关系,善于沟通和解决医疗护理工作中各种矛盾,有良好的沟通技巧和方法。 5、认真履行职责,完成门卫、治安、监控和巡逻任务,院内巡逻人员(含门诊、住院病区)对院内发现的可疑人员要进行询问。 6、落实责任,保障医院正常的治安秩序和医疗秩序。严格门禁制度,严禁小摊小贩进入院内,查验进出我院物品。维持好大门区域秩序和院内车辆停放秩序。 7、保障责任区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恐、防事故、防破坏等工作。 8、做到文明值勤、礼貌待人、微笑服务、用语标准规范。上岗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巡逻人员必须持警具上岗,发现险情和隐患及时处置并上报。 9、严格执行交接制度,认真填写交接记录。 10、对责任区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负责人,必要时可直接拨打110报警。 11、要熟悉各种防火、灭火、逃生等方法。如发生火警事故必须采取紧急措施,迅速报告有关部门,通知义务消防队进行扑救抢险,组织群众撤离险区,严防不法分子搞破坏,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原因及时上报。 12、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服从管理、严重违法乱纪的保安人员予以辞退;对无故脱岗、离岗、迟到、早退及违反其他规定的人员给予处罚。 190800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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