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2-150121-89-01-134140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4
公告正文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至呼和浩特市金桥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汽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3-19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至呼和浩特市金桥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汽项目工程监理,已在内蒙古自治区备案,项目代码:2302-150121-89-01-134140。项目资金自筹20% ,贷款80% ;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至呼和浩特市金桥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汽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电厂至金桥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汽项目采取一期、二期4台机组联合供汽改造,共同承担金桥经济开发区新增320t/h和金山工业园区100t/h的工业用汽负荷。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电厂至金桥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厂内改造部分包括:
金山电厂二期#3、#4机组进行再热热段打孔抽汽改造,同时配置1台功热式汽轮发电机组及旁路减温减压器系统,热段抽汽可先推动功热式汽轮机做功,再向用户提供工业蒸汽。
本工程新增一台功热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系统,新建一座功热式汽机房及其配套设施。本次供汽改造涉及热力系统、供汽系统、供电系统、控制系统以及土建工程设施等改造范围。
本工程新建1台20MW发电机,出口电压6.3kV。发电机出口经断路器引接至高压变压器低压侧,高压变压器高压侧经电缆接入二期#3、#4机组10kV厂用配电装置。
本工程需要在二期预留的化学水处理设备基础上进行增设一套120t/h的反渗透水处理系统。
2015年金山电厂已对#1、#2机组进行了再热热段打孔抽汽的改造,2023年#1、#2机组汽轮机中调阀改造已单独委托汽轮机厂进行,#1、#2机组中调阀已由电厂自行安装调试,本次招标不考虑#1、#2机组中调阀改造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本工程厂外改造部分包括:建设从金山电厂围墙外1米至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多晶硅项目围墙外1米的800t/h供汽能力的工业供汽管道及85%回水率的工业供汽回水管道,总长约32km。沿途经过土默特左旗、玉泉区以及赛罕区,管道敷设方式结合地形采用架空和直埋的方式,架空部分按2000t/h输送能力建设土建工程,本期工程敷设两根DN900的蒸汽管道及对应回水管道,常规直埋部分本期工程按照800t/h输送能力进行建设,关键节点位置(穿越公路及铁路部分)本期工程根据直埋敷设条件,按照最大输送能力一次建成。
2.2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2.3计划投资额:约15.95亿元。
2.4监理服务范围
本工程从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5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限为自开始监理之日起(合同签订后,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调试阶段到整套机组移交生产,以及质保期内的有关消缺和验收工作,至本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并配合审计全部完成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2×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扫描件,首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提供注册证书和本企业社保证明。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20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至呼和浩特市金桥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汽项目工程监理"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400-010-1086)。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督电话:0471-6207051(信访);0471-6207059(现场监督)。邮箱:mnjtjwxf@163.com。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市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境内
联 系 人:(商务)赵先生、(技术)王先生
电话:15104712004、19547429598
电子邮件:2585723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杨先生、刘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206或400-010-1086转8222
电子邮件:lb_liu@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