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2024007541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许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2
公告正文



南航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无人机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04
南航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无人机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南航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无人机设备。
1.2 项目编号:CZ2024007541。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货物描述

1

比赛器材P1B-1橡筋动力飞机(进口橡筋)

10架

85

850

以橡筋为动力的模型滑翔机。翼展不大于 650 毫米、飞行重量不小于 40 克。动力橡筋限用国产橡筋,每根重量≤3 克

2

器材P1B-0橡筋动力飞机

20架

35

700

以橡筋为动力的模型滑翔机。模型需要动手完成组装调试。模型主体材质为泡沫、塑料、碳纤维,翼展不大于 530 毫米

3

P1T-1弹射滑翔机

10架

88

880

以橡筋弹射为动力的模型滑翔机。模型需要动手完成组装调试。模型主体材质为轻质木、泡沫,翼展不大于 260 毫米、机身长不大于 350 毫米

4

大黄蜂橡筋动力滑翔机

10架

18

180

翼展490毫米、机长390毫米

5

T11四轴飞行器(竞赛类无人机)

5架

1300

6500

无人机类型为四轴无人机,具体参数如下:
1. 采用空心杯电机,轴距 120±3 毫米
2. 桨叶直径不大于 65 毫米,须有桨叶保护框
3. 动力电池标称电压不大于 7.6 伏(2S),容量不大于 750 毫安时
4. 无人机重量不大于 100 克(带电池)
5. 无人机必须安装 LED 灯,方便选手辨别无人机姿态

6

手掷滑翔机(黄鹂号)

2架

200

400

以手掷为动力的模型滑翔机。模型需要动手完成组装调试。模型主体材质为泡沫、塑料,翼展不大于 265 毫米、机身长不大于 400 毫米。最大飞行重量不大于 30 克,增加的配重物需安置在机身内部。

7

轻骑士橡筋动力滑翔机

20架

20

400

机翼不小于500毫米,机长不小于400毫米

8

专用器材腾云号滑翔机

20架

12

240

用双手或借助推板推动的飞翼型模型滑翔机。模型需要动手完成组装调试。模型主体材质为泡沫、塑料,翼展 420 至 440 毫米、机身长 160 至 170 毫米。

9

歼15纸折飞机

20板

12

240

用 16 开 100 克胶版纸印刷的、仿中国歼 15“飞鲨”航母舰载机的缩比纸折模型飞机,比例约 1:110,蓝灰色涂装,有建党百年标志、八一机徽、海军旗、飞鲨标志。模型需要动手完成组装调试

10

小队长固定翼(全套遥控)

3架

500

1500

全套带电池

11

东风一号带降火箭

20发

25

500

火箭为仿我国“东风一号”导弹的像真缩比模型。火箭箭体材质为 128 克铜版纸、ABS 塑料,箭体直径 20至25 毫米、箭体筒段长 200 毫米

12

小力士载荷火箭

20发

40

800

模型火箭箭体材质为 128 克铜版纸、ABS 塑料,箭体直径 30 至 35 毫米、箭体筒段长 270 至 280 毫米。

13

无人机足球(无刷)

6套

2600

15600

无人机最多以4无刷电机提供动力,电机外壳直径不大于18.5毫米(2)无人机螺旋桨桨叶直径不大于95毫米
(3)无人机重量不大于500克(带电池)
(4)动力电池标称电压不大于11.4伏(3S),容量不大于1500毫安时;
(5)无人机所有部件必须在球形外框内,不得外露。球形外框直径350毫米(正负误差20毫米)
“得分无人机球”须有不同颜色灯光标识,尾部安装LED尾灯

14

无人机足球(空心杯)

6个

850

5100

(1)无人机最多以4个空心杯电机提供动力2S / 3S
(2)动力电池标称电压不大于7.6伏(2S),不大于750毫安时
(3)无人机飞行重量不大于200克(带电池)
(4)无人机所有部件必须在球形外框内,不得外露。球形外框直径200毫米(正负误差20毫米)

15

扑翼橡皮筋动力滑翔机

10套

26

260

以橡筋为动力的扑翼仿生模型飞机。模型需要动手完成组装调试。模型主体材质为碳纤杆、塑料,翼展 450 至 470 毫米、机身长 310-350毫米

16

HK-61000(防水训练全套动力+飞控FE-F+双控)小型

1套

19800

19800

1.空机重量:4.25 kg(不含电池)
2.最大起飞重量:10kg
3.最大飞行时间:30分钟
4.最大水平飞行速度:36km/h
5.最大上升速度:3米/秒
6.最大下降速度:垂直下降:3米/秒
7.整机防护等级:IP54
8.最远控制距离:3km
9.轴距:1000mm

17

HK-6410(全套动力+飞控FE-F+双控)中型

1套

26850

26850

起飞重量不小于25kg
悬停时间:不小于30min
最大负载:不少于8Kg
电工作时间不低于20min

18

电子桩系统

一拖二

38000

38000

硬件 U-Base基站
管理模组能对接民航UOM系统;

19

平衡充

2台

1600

3200

双路平衡充

20

电池16000mah

10块

1100

11000

12S 16000mas

21

mavic 3E 三电+RTK

1台

32000

32000

最大上升速度不小于5 米/秒
最大下降速度不小于5 米/秒
最大水平飞行速度不小于13 米/秒
最大抗风速度不小于12 米/秒

22

flyCart 30 标准套餐(中型物流机)

1套

135000

135000

最大起飞重量不小于90千克(标配货箱,海平面附近)
最大悬停时间(空载)
双电不小于25 分钟
单电不小于15 分钟

合计

300000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4年实际使用量和2024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 交货/服务地点及交货期/服务期限:

序号

交货/服务内容

交货/服务地点

交货/服务时间

1

无人机设备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中路80号九洲机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交货完毕。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代理商,若为制造厂家,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代理商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若为代理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若多家代理商同时提供唯一授权,唯一授权代理商均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2.3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采购)。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价项目。
2.5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并加盖公章)”,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8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报价须知》中第1.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9 本项目禁止分包,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2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3.2 询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7121730,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5、联系方式
5.1 采购人:南航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石花西路163号南航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许先生,15875658808。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在获取询价文件时间截止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东省珠海市石花西路163号南航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5875658808。
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石花西路163号南航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樊工
联系电话:0756-3365087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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