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保定市徐水区排涝泵站灾后恢复重建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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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8807001G01 | ||||||||||||||||||||||||||||||||||||||||
招标内容: | |||||||||||||||||||||||||||||||||||||||||
保定市徐水区排涝泵站灾后恢复重建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徐水区排涝泵站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已由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徐水发改【2023】186号、XSZBH-2023-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徐水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徐水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保定市徐水区排涝泵站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工程总承包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迪城泵站进水渠、主泵室、出水池、穿堤涵闸及配电室等进行拆除重建,重建后泵站排涝标准采用5年一遇,设计排涝流量4.5m3/s,安装3台潜水轴流泵,单泵流量1.5m3/s,扬程4.5m,单泵功率110kW,总功率330kW。泵站进水渠采用钢筋混凝土矩形结构,长8.0m,宽14.0m。主泵室采用地下湿室型泵房,长14.0m,宽14.0m。出水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长8.4m,宽14.0m。穿堤涵闸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净宽3.5m,净高3.0m,长10.5m。配电室采用单层框架结构,面积143㎡。
2.1.3 建设地址:保定市徐水区大因镇崔迪城村南。
2.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5 勘测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施工工期:2024年5月20日前完工。
2.1.6工程质量要求:
(1)勘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
(2)施工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家(含三家);(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个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个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29 09:00至2024-01-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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