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银行宁夏区分行继续实施员工补充医疗保险保障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954.9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j-ngc-a24010
预算金额1954.9万元
招标联系人芮娟0951-5681539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庞文娟0951-560621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2
公告正文
中国银行宁夏区分行继续实施员工补充医疗保险保障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NGC-A24010)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宁夏区分行继续实施员工补充医疗保险保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54.9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 族自治区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消费型商业保险:包括重大疾病、女性两癌、住院定额补偿及给付、意外伤 害、交通意外等保险项目的承保、理赔等;2、基金托管:员工门急诊定额报销、员工大病 困难补助等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具体投保人数及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 求书。中标人数量:1家。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宁夏区分行继续实施员工补充医疗保险保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宁夏区分行继续实施员工补充医疗保险保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一)投标人及所报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出 具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如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 目的授权函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补充医疗保险类基金托管资质(提供类似于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产品备案报送材 料清单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0月至今)类似业绩至少1份(开标现场提供合同或保单 原件,同时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合同清晰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副本附复印件,时间以 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 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 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口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口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团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1年10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承诺函原件。 8.投标人提供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的承诺函原件。 9.投标人提供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 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 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 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的承诺函原件。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团本项目 囗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 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 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2日08时30分到2024年10月29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发售时间 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9日18:00止,每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 标。出售(1)请各投标人于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9日18:00(银川时间, 下同),在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3 层)持相关文件获取招标文件(2)获取文件所需相关文件营业执照、项目授权委托书(明 确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 (ztsjzb2@126.com)。联系人:王铎庞文娟;联系电话:0951-5606216; 电子邮箱: ztsjzb2@126.com; 售 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上午09:00 整(北京时 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0 层)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 中心20层) 七、其他 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委托,就中国 银行宁夏区分行继续实施员工补充医疗保险保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情况: 采购内容:1、消费型商业保险:包括重大疾病、女性两癌、住院定额补偿及给付、意外伤 害、交通意外等保险项目的承保、理赔等;2、基金托管:员工门急诊定额报销、员工大病 困难补助等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具体投保人数及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 求书。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 团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囗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1家。 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2025年度保险费用限价为956.2万元,2026 年度保险费用限价为 998.7万 元。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2.1 投标人及所报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出 具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如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 目的授权函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补充医疗保险类基金托管资质(提供类似于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产品备案报送材 料清单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0月至今)类似业绩至少1份(开标现场提供合同或保单 原件,同时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合同清晰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副本附复印件,时间以 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 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 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口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口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团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 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1年10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承诺函原件。 8.投标人提供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的承诺函原件。 9.投标人提供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 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 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 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的承诺函原件。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团本项目 囗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 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 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三)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 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9日18:00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出 售: (1)请各投标人于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9日18:00(银川时间,下同), 在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3层)持 相关文件获取招标文件;(2)获取文件所需相关文件:营业执照、项目授权委托书(明确 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 (ztsjzb2@126.com)。联系人:王铎 庞文娟;联系电话:0951-5606216; 电子邮箱:ztsjzb2@126.com; 售 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发布。 (五)开标及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上午09:00整(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上午09:00整(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 平台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0层) (六)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 为。 举报电话:0951-5681890 举报邮箱:纪委办公室 信函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39号中国银行宁夏区分行纪委办公室 (七)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 39号 联系人:芮娟 电 话:0951-5681539 电子邮件:ztsjzb2@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3层 联系人: 王铎庞文娟 电 话: 0951-5606216 电子邮件: ztsjzb2@l26.com 莒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门页责人夕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柱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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