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丹洲乡太平村人居环境提质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139.4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武财采计[2020]000121
预算金额139.45万元
招标公司常德市武陵区丹洲乡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蒯同兴1357516343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鑫德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司爱林0736-77041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10/21
公告正文
丹洲乡太平村人居环境提质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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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常德市武陵区丹洲乡人民政府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丹洲乡太平村人居环境提质改造项目采购项目按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通过公告征集方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采购项目,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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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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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丹洲乡太平村人居环境提质改造项目
- 政府采购编号: 武财采计[2020]000121
- 委托代理编号:XDZ2020CG-(CD)-004
- 供应商来源:网上公开征集
- 是否允许联合体:第1包:否
- 采购项目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分包号 包名称 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元) 1 丹洲乡太平村人居环境提质改造项目 详细 1394533 - 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丹洲乡太平村人居环境提质改造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否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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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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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名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第1包: 1.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备有“园林绿化施工”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内容;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注明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提供至资格预审截止时间近3个月社保证明),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无在建工程。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 (一)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二)全权代表若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全权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三)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四)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属于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免征、缓缴社会保障金情形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 (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的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属于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或免税申报、零申报情形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 (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清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有效期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清单(加盖供应商公章);
- (七)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 (八)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页面下附件。
- 其它说明: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一)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全权代表若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全权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清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有效期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清单(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页面下附件。 其它说明:①供应商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②供应商在提交资质证明材料时要求同时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供谈判小组审查;③各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请在银行转帐单附言处或备注栏注明投标人完整的开户行信息(例如:××银行××省××市××支行××分理处)。 (九)无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上午09时30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二室(常德市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经竞争性谈判小组评审,确定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办法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 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10-21 09:30(北京时间),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二室(常德市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 经竞争性谈判小组评审,确定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5)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办法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常德市武陵区丹洲乡人民政府
- 地 址:丹洲乡夹街村
- 联系人:蒯同兴
- 联系电话:13575163430
-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鑫德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司爱林
- 联系电话:0736-7704168
-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府坪街道新村社区建设路(老西门小区3号楼2004、2005号)
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金额
-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按百分比收取),支付标准:按1.5%标准收费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附件:
-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 我们,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 [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 号: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编号:________________]相关内容,
- 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
- 材 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 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一、我方在此声明:
-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 1、受到刑事处罚;
- 2、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 的行政处罚。
-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 日 期: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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