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主城区2023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绿杨新村西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如皋市主城区2023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绿杨新村西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绿杨新村西区
2.1.2建设规模: 如皋市主城区2023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绿杨新村西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约205.18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如皋市主城区2023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绿杨新村西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位于育贤路南侧、仙鹤路东侧、绿杨路西侧,共17栋6层住宅楼。本次主要改造内容为所有楼栋南侧现状雨水管利用作为污水管使用,改造就近接入小区内污水主管道;楼栋南侧重新新建雨水收集口及雨水口连接管,就近接入小区内雨水主管道;楼栋北侧污水错接、混接严重的,将雨水管利用作为污水管使用,改造就近接入小区内污水主管道;对于少量污水混接入雨水管的,单点改造就近接入污水管;房屋立管、埋地管道喷涂标识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7.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7.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7.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8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9月07日至2023年09月18日10: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09月18日10:00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报价:94分;投标人信用等级得分:6分),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根据苏清办【2023】4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工程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行政服务中心B座4楼 地址:如皋市益寿南路186号御墅园1幢商务区1号
邮编:226500 邮编:2265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谢楠楠
电话:0513-87518874 电话:19895942969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