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锦州市通武线半拉门一号桥危旧桥梁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
发布时间:2023-03-15 15:1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023年锦州市通武线半拉门一号桥危旧桥梁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3年锦州市通武线半拉门一号桥危旧桥梁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已由 锦州市交通运输局以《锦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3年全市普通国省道等重点公路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锦交规划〔2023〕25号等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以上投资,招标人为 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3年锦州市通武线半拉门一号桥危旧桥梁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中心桩号K388+320,桥梁全长22.774米,桥梁宽度7米。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危桥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84日历天,2023年4月30日开工至2023年10月31日完工(具体工期以招标人安排调整为准)。
2.4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锦州市黑山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如下:
3.1.1 资质最低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①或②或③项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且资质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二级公路的路面、小桥、沿线设施的大修养护工程;
②投标人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以及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2021年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1.4 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址http://ggzy.jz.gov.cn进行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完成注册后,请于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6日, 每日08时00分至17时00分 (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完成下载招标文件、图纸。下载成功后请将网上领取文件确认单加盖企业公章(此项为档案必存项),开标时现场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缴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电子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14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开标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14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4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纸质版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与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出席开标会。
5.5根据《关于启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需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专区”板块中《操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操作指南的规定办理相关投标事宜。
5.6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办法详见本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7.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锦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宝地城B1-2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416-3880373
招标人: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14号
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0416-309900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416-3486888
邮 箱:2191220272@qq.com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