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海清路天然气管道工程涉路咨询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4
金额
66.1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scrfq2024101200003
预算金额66.1万元
招标联系人叶维022-5880190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投新智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书远022-58801834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3
公告正文
2024 年海清路天然气管道工程涉路咨询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ESCRFQ2024101200003)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年海清路天然气管道工程涉路咨询服务公开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66.1 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滨海清洁能源集团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年海清路天然气管道工程涉路咨询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0005318000395)2024 年海清路天然气管道工程涉路咨询服务公开招 标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 营业执照; 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站 (new.tzxm.gov.cn)工程咨询单位备案名录中完成备案(咨询专业包含公路),提供查询截 图; 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经验至少 2 项。同类项目指涉路咨询类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 但不限于封面页、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页等)复印件。 注:业绩证明材料因 模糊不清、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等原因无法判定的,不予认可。 4. 无重 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声明文本详见 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 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说明投标人败诉的服务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 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提供投标人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 件;(提供复印件,如无败诉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写书面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未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将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仅 提供关键页,包含公共信用信息概览页、报告正文中包含行政处罚的内容页(如有时)附在 投标文件中,但评审时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评审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7. 其他要 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 年 11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 2024 年 11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详见公告第七部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12 月 03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 年 12 月 03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大唐总部基地东区青海湖路 76 号 8 号楼一楼 七、其他 (一)综合说明 1.项目概述:海清路天然气管道工程,全长约 1.7 公里,设计压力 1.6Mpa,管径 DN600,建 设起点位于一汽大众华北基地次高压燃气管线预留阀门,自海清路与津宁高速交口西南侧穿 越津宁高速后沿海清路西侧向北敷设,然后向东穿越海清路后沿海清路东侧向北敷设,止于 海清路东侧现状管道。 2.招标范围:本项目穿越津宁高速、津宁高速淮淀新市镇收费站出入口匝道和海清公司涉路 咨询服务,服务内容为穿越津宁高速涉路设计方案、涉路安评、路面沉降监测、路面无损检 测;穿越海清公路涉路设计方案、涉路安评、路面沉降监测、路面无损检测;穿越津宁高速 淮淀新市镇收费站出入口匝道涉路设计方案、涉路安评、路面沉降监测。 3.合同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 年。 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20 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6.项目实施地点:天津市宁河区。 7.确定中标人的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名单,选择确定中标 人 1 名。评标办法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综合评分法)。 8.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泰达控股阳光 e 采平台(http://cloud.teda.com.cn:5200/ecai.html)。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及领取文件方式,具体要求如 下: 1. 招标文件标书费用为每标段(标包)500 元/套,售后不退。 2. 报名单位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ESCRFQ2024101200003+项目文件费”,开户信息如下: 户名:天津滨投新智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75630188000204672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3. 文件费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汇款单、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 扫描件、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需加盖法人章及公章)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投标人联系人、联 系电话及投标人邮箱以邮件形式发送至 tjbtxzkj@126.com(以上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 托书须按统一要求格式提供,报名前请先联系招标人,电话:15502287511)。 4. 邮件主题为:ESCRFQ2024101200003+报名资料+投标人名称。 5. 报名日期以收到完整版资料为准,每日 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未提交正确的报名资料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报名。 注:请各报名单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招标人会将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 节点作为最终报名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 17 时为收到投标单位报名邮 件中显示的时间点。 注:报名后如放弃投标,请将《放弃投标函》送达我司,未及时递交《放弃投标函》所产生 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滨海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总部)内控法务部,电话:022-58801855,负责人:赵一。 九、联系方式 / 7 招 标 人: 天津泰达滨海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 80 号空港商务园东区 6 号楼 302 室 联 系 人: 叶维 电 话: 022-58801905 电子邮件: yewei@binhaiinv.com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滨投新智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 80 号空港商务园东区 6 号楼 501-3 室 联 系 人: 魏书远 电 话: 022-58801834 电子邮件: tjbtxzkj@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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