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设备类】中国电建水电十五局塔城地区裕民县切格尔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混凝土搅拌站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2/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5-230186
受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陕西省水电工程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价的方式采购新疆切格尔工程使用的混凝土拌和站,采用统招、分签、分付的原则,由竞标人负责招标,合同签订由施工项目负责签订执行,采购设备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一、工程项目简介
切格尔水库工程位于裕民县城西南方向的切格尔河上,行政隶属于裕民县江格斯乡。水库坝址位于切格尔渠首上游1.5千米处,项目区距裕民县约25千米,距江格斯乡约10千米,距乌鲁木齐市约625千米,G219从项目区北侧通过,工程区交通较为便利。切格尔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碾压式沥青混凝土心墙砂砾石坝,坝顶设计高程819.00m,最大坝高41.87m)、导流兼放水洞和溢洪道三部分组成。总库容358万立方米,工程主要任务是农业灌溉和农村人畜饮水。工程规模小(1)型,工程等别Ⅳ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物大坝、导流兼放水洞和溢洪道级别均为4级,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3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2月28日,总工期30个月。
二、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采购范围
1、货物一览表
注:以上数量仅为做标书参考数量,询价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报价单位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交货时间
中标后15日内运送至项目施工现场。
3、交货地点
新疆塔城裕民县中国水电十五局切格尔水库工程项目部。
4、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
三、合同结算、付款、发票:
1、合同结算、付款
合同签订后7日内买方支付合同额的30%,货到项目施工现场后,买方进行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买方支付合同额的6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期满后7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2、发票
卖方在收到第一笔30%货款后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发票同货物相关资料一并随货物交验,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13%。乙方根据甲方增值税发票开具通知书要求的内容开票,乙方必须保证发票上购买人名称、税号、地址、货物数量、规格型号、单位和金额等信息准确无误。
按照询价文件约定,乙方逾期未提供发票的,按合同总额0.05%/天计收乙方的违约金,从货款和质保金中扣除,不够扣除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
乙方应遵照双方真实的交易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保证开票信息与实际交易信息完全一致,并保证发票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出。如果因为乙方出具的发票信息错误或出具虚假发票、虚开发票,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
四、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本次询价采用二次竞价的报价方式。
2、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1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 完成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询价采购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于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10:00前(北京时间)在集采平台下载询价采购文件。
五、报价人的资格条件
5.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5.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竞标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生产厂家资格的证明文件。
5.3、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六、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1、报价文件的编写必须按照上述文件要求以及投标格式逐项填写,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报价文件无需制作纸质但需清晰可辨,避免模糊文件。
2、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上午10:00时前。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沣东新城沣东二路6号中国水电大厦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149139228
邮 箱:1479992936@qq.com
采购机构: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陕西水电工程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沣东新城沣东二路6号中国水电大厦1109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066562300
八、采购监督
陕西省水电工程物资有限公司党务纪检部监督部
监督电话:029-88758156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5-230186
受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陕西省水电工程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价的方式采购新疆切格尔工程使用的混凝土拌和站,采用统招、分签、分付的原则,由竞标人负责招标,合同签订由施工项目负责签订执行,采购设备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一、工程项目简介
切格尔水库工程位于裕民县城西南方向的切格尔河上,行政隶属于裕民县江格斯乡。水库坝址位于切格尔渠首上游1.5千米处,项目区距裕民县约25千米,距江格斯乡约10千米,距乌鲁木齐市约625千米,G219从项目区北侧通过,工程区交通较为便利。切格尔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碾压式沥青混凝土心墙砂砾石坝,坝顶设计高程819.00m,最大坝高41.87m)、导流兼放水洞和溢洪道三部分组成。总库容358万立方米,工程主要任务是农业灌溉和农村人畜饮水。工程规模小(1)型,工程等别Ⅳ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物大坝、导流兼放水洞和溢洪道级别均为4级,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3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2月28日,总工期30个月。
二、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采购范围
1、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提升料斗式拌合站 | HZS35 | 1 | 套 | 参数详见附表1 |
注:以上数量仅为做标书参考数量,询价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报价单位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交货时间
中标后15日内运送至项目施工现场。
3、交货地点
新疆塔城裕民县中国水电十五局切格尔水库工程项目部。
4、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等 |
(一) | 主机名称:双卧轴强制式搅拌机 | HZS35(JS750) |
1 | 理论生产率(m³) | 35m³/h |
2 | 装机容量(kw) | 约95KW |
3 | 进料容量(L) | 1200L |
4 | 出料容量(L) | 750L |
5 | 骨料粒径要求(mm) | (卵石/碎石) 80/60mm |
6 | 提升形式 | 料斗式 |
(二) | 配料系统 | |
1 | 配料仓(3仓*5m³) | PLD1200(气动) |
2 | 输送皮带(mm) | B=600mm |
3 | 称量方式 | 累加计量,精度±2% |
(三) | 粉称 | 1台 |
1 | 称量范围: | 1~1200千克 |
2 | 称量精度: | ±1% |
(四) | 水称 | 1台 精计量 |
1 | 称量范围: | 1~500千克 |
2 | 称量精度: | ±1% |
(五) | 液体外加剂秤 | 1台精计量 |
1 | 称量范围: | 1~100千克 |
2 | 称量精度: | ±1% |
(六) | 气路系统 | |
1 | 螺杆空压机 | 7.5kw |
2 | 气缸及电磁阀、气管、接头 | |
(七) | 水路系统 | 2条 |
1 | 潜水泵 | 2.2kw |
2 | 增压泵 | 2.2kw |
3 | 管路元件及水管 | 1套 |
(八) | 控制室 | 阻燃集装箱式(6㎡) |
1 | 配置 | 操作台+座椅+1P双制空调1台(美的、格力)。 |
2 | 操作控制系统 | 全自动电脑控制系统(质量品牌稳定性好) |
3 | 针式打印机 | 具备数据上传功能 |
(九) | 螺旋输送机 | Φ219*8000mm |
三、合同结算、付款、发票:
1、合同结算、付款
合同签订后7日内买方支付合同额的30%,货到项目施工现场后,买方进行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买方支付合同额的6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期满后7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2、发票
卖方在收到第一笔30%货款后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发票同货物相关资料一并随货物交验,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13%。乙方根据甲方增值税发票开具通知书要求的内容开票,乙方必须保证发票上购买人名称、税号、地址、货物数量、规格型号、单位和金额等信息准确无误。
按照询价文件约定,乙方逾期未提供发票的,按合同总额0.05%/天计收乙方的违约金,从货款和质保金中扣除,不够扣除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
乙方应遵照双方真实的交易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保证开票信息与实际交易信息完全一致,并保证发票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出。如果因为乙方出具的发票信息错误或出具虚假发票、虚开发票,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
四、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本次询价采用二次竞价的报价方式。
2、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1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 完成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询价采购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于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10:00前(北京时间)在集采平台下载询价采购文件。
五、报价人的资格条件
5.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5.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竞标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生产厂家资格的证明文件。
5.3、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六、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1、报价文件的编写必须按照上述文件要求以及投标格式逐项填写,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报价文件无需制作纸质但需清晰可辨,避免模糊文件。
2、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上午10:00时前。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沣东新城沣东二路6号中国水电大厦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149139228
邮 箱:1479992936@qq.com
采购机构: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陕西水电工程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沣东新城沣东二路6号中国水电大厦1109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066562300
八、采购监督
陕西省水电工程物资有限公司党务纪检部监督部
监督电话:029-88758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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