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3-xjx10-fk079-0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世民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
代理联系人魏全义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西部钻探2024-2025年节流器投捞作业服务项目定商(集中资格)
招标编号:ZY23-XJX10-FK079-00
1. 集中资格招标评审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现公开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递交集中资格招标评审申请。
2. 集中资格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本工程位于苏里格气田苏77、召51、苏19三个区块,施工内容以常规节流器投放、测调联动式节流器投放、更换、常规打捞、疑难打捞、桥式同心电缆测调为主。其目标是为了满足气井实际生产需要,实现合作区块天然气生产安全、平稳进行,保证天然气单井生产的配产计划以及配合其它气井措施工艺顺利实施。
2.2项目单位:西部钻探苏里格气田分公司。
2.3服务地点:苏里格气田分公司苏77区块、召51区块和苏19区块。
2.4项目承办人:张世民联系方式0991-7890645。
用户联系人:王文涛联系方式17319989949。
2.5服务内容:根据用户单位需求,提供节流器投捞作业。包含节流器在内的投捞、通径、测压、捞砂、打捞、桥式同心电缆测调等服务,以及工艺技术保障、施工进度与工期保障、施工质量保障、事故复杂预防及处置措施等内容,预计工作量660井次,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6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2.7标段划分:
该项目不划分标段。
3. 申请人资格要求及技术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1.2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信誉要求:
3.1.3.1申请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3.1.3.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3.1.3.3申请人在《西部钻探公司不合格工程与服务承包商明细清单》中未被列入清退名单;
3.1.3.4申请人承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36个月内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事项,无骗取中标情况。
3.1.3.5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申请网发布的同一申请人失信分达到暂停申请资格或取消申请人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否决申请
3.1.4申请人承诺未被处以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网址:https://www.tianyancha.com/(天眼查)。
3.1.6申请人承诺在近36个月内未发生以下事故:
3.1.6.1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1.6.2重大及以上环境责任事故;
3.1.6.3重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
3.1.6.4井喷失控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伤亡事故。
3.1.7申请人承诺不得与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范围内的以下人员存在直接利害关系:领导干部、管理岗位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以及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
3.1.8申请人承诺如使用农民工,将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3.1.9承诺近三年内(自申请截止之日倒推36个月)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1.10投标人具备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且许可范围包含测井服务内容。如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份(直辖市、自治区)不再颁发从事陆上采油和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服务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网站截图或证明文件。
3.1.11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有效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资质证书,且资质范围涵盖有测井服务内容;或者承诺合同签订前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资质证书。
3.1.12投标人近三年具有(2020年10月1日至今)节流器投捞相关服务业绩。提供清晰的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
3.2质量技术要求及方案:
申请人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号技术要求,标注★号条款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性材料的将被初评否决。若合同签订后用户单位依据申请文件验收时,所提供资料不能满足技术要求,视为中标人违约,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
3.2.1组织机构设置要求:
施工单位应配置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名,根据工作面至少设置两个班组,每个班组配置技术员1名、操作工3名、HSE管理人员1名、外协人员1名,项目共计14人。
3.2.2人员持证要求:
3.2.2.1全员持HSE证件、井控证。
3.2.2.2车辆驾驶人员需配备驾驶证。
3.2.2.3特种车辆作业人员需配备相关的移动式起重机操作证Q2、吊装指挥证Q1。
3.2.2.4特种作业人员需配备登高证。
3.2.2.5具备相应施工所需要的其它证件。
3.2.3设备要求:
3.2.3.1必须具有专业厂家制造投捞测试车、电缆测调车、相关设备、工具和专业厂家维修。
3.2.3.2具有配套的井控设备(防喷器、高压防喷管,有毒气体检测仪,防掉器等)。
3.2.3.3 具备符合井场施工条件并且可调节高度的脚手架。
3.2.3.4具有配套的消防应急物资,包括急救箱、灭火器、消防毛毡、消防桶等。
3.2.3.5 配备的应急、井控等设备且均在有效期内。
3.2.4节流器投捞作业要求:
3.2.4.1编制节流器投捞施工(区块、单井)方案。
3.2.4.2严格按中石油的标准、规范、要求,定时校验和周检投捞设备和工具(投捞测试车、电缆测调车及钢丝强度和长度需有资质的厂家校验)。
3.2.4.3定期检查投捞操作的作业工序检查制度。
3.2.4.4严格执行质量体系和HSE体系中的质量要求和安全要求。
3.2.4.5严格执行和遵守中石油十五项作业许可的安全审批。
3.2.4.6按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和措施,负责节流器投捞作业和同心电缆测调作业中的应急事故处理。
3.2.4.7实现HSE管理目标、投捞测试车、投捞工具的故障率达到甲方投捞作业要求。
3.2.4.8负责处理施工中与当地政府和牧民的纠纷。
3.2.4.9具有处理节流器水淹情况的作业能力,具有捞出打捞颈及卡瓦沉砂的能力。
3.2.4.10具有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研发、改造、优化施工设备与投捞工具的能力,同时具备相应的节流器投捞能力。
3.2.4.11正常投捞作业钢丝上提能力≥1000Kg;特殊打捞钢丝作业能力≥3000Kg。
3.2.5井下节流器(活动式)和测调联动式井下节流器的技术性能要求:
3.2.5.1利用投捞测试车及钢丝绞车投放和打捞,可在油管内任意位置坐封、解封,无需工作筒,不需要压井和提下油管等动用生产管柱作业。
3.2.5.2具有测调联动井下节流装置技术及技术专利,满足在不打捞节流器情况下调整油嘴大小达到配产需求(加分项)。
3.2.5.3在投放井下节流器时,控制卡瓦在放喷管及井口处不能坐封。
3.2.5.4适用于各级节流压差,胶筒的气密封、耐压性能要好,在生产期内不能因节流器的性能、质量原因失效。
3.2.5.5气嘴要采用抗磨和抗腐蚀材料,要耐磨损,耐各类腐蚀介质,井下环境下使用寿命长。
3.2.5.6打捞工具在捞住井下节流器打捞上提过程中,如遇阻、遇卡,必须能在拉力达到钢丝最大抗拉强度极限一定值内,自行丢手;打捞工具脱开,防止钢丝拉断和抽头。
3.2.5.7水平井中打捞后退出的井下节流器,因卡瓦外径小且锁紧,失去坐封锚定能力,必须有防掉落装置,不能掉入井下。
3.2.5.8井下节流器总成不能过长,结构必须可靠、实用性强、使用寿命长、坐得住、锁得住、退得掉、提得出、适用范围广,适应在各类直井、定向井、水平井中的使用;同时应尽量减少防喷管的长度,使投捞作业施工安全,操作简单,劳动强度低,作业速度和效率高,使用效果好,投捞成功率高。
3.2.5.9节流器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节流器应符合气井生产要求。
3.2.5.10节流器投放前需进行压力测试,共计测试10个点(分别为0米、500米、1000米、1500米、1800米、2000米、2200米、2400米、2600米、2800米),每个测试点停留5分钟。根据工作需求调整或增加压力测试点。
3.2.5.11节流器打捞成功后,需要对气井进行压力测试,测试点数量根据实际要求进行。
3.2.6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3.2.6.1直井、定向井适用油管尺寸48.3mm、60.3 mm、73mm等任意尺寸;水平井适用油管尺寸60.3mm、89mm、114mm等任意尺寸。
3.2.6.2气嘴孔径Φ1-Φ12mm等任意尺寸。
3.2.6.3钢丝投捞、油管任意点坐封。
3.2.6.4投放防喷管(油管短节)长度1.5m以上、防喷管耐压70MPa。
3.2.6.5投放工具串:绳帽+加重杆+震击器+井下节流器(井下节流器包含常规节流器和测调联动井下节流)。
3.2.6.6电缆测调工具串:绳帽+加重杆+震击器+芯杆+测调器。
3.2.6.7打捞工具串:绳帽+加重杆+震击器+打捞工具+井下节流器。
3.2.6.8井下节流器耐压(节流压差)18-25Mpa。
3.2.6.9适用井下工作环境温度:0--130℃。
3.2.6.10适用直井、定向井、水平井下入深度范围:50--2900米。
3.2.6.11密封胶皮性能:耐各类腐蚀介质,耐高温,耐高压,耐油浸。
3.2.6.12气井防砂,提高气井携液能力。
3.2.6.13具有涡流携水能力(加分项)。
3.2.6.14气井配产与该井节流器投放后的求产产量误差不超过±20%,节流器投放后实际产量核定方法按照:井口关井10分钟,以油压恢复量折算单井日产量。
3.2.7其它要求:
3.2.7.1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组织机构及相应的各岗位责任制(职责);投捞作业岗位管理职责和操作规程;操作员工考核实施细则等。
3.2.7.2必须建立在井筒作业技术服务范围的质量管理体系、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相应的各岗位HSE职责。
3.2.7.3必须具有各类管理、操作等各种制度。
3.2.7.4投捞作业安全培训、教育、岗位练兵制度。
3.2.7.5生产汇报制度和调度指令执行制度。
3.2.7.6投捞设备、工具管理规程,井口装置、设施保护规程。
3.2.7.7井口交叉作业安全规定,井场投捞操作安全检查管理规程。
3.2.7.7特殊作业许可审批制度。
3.2.7.8资料、数据录取、归档、保管、上报管理制度。
3.2.7.9作业过程中突发事故和特殊气候条件的防范处置及应急预案。
3.2.7.10所辖投捞作业区内动、植物保护及防止环境污染管理规定。
3.2.7.11车辆的使用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3.2.7.12严格执行气井节流器施工方案,保证节流器投捞录取的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供优质服务,高效地完成分公司生产气井节流器投捞任务和安全生产指标。
3.2.8质量要求:
3.2.8.1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承诺:包括公司的重视程度、生产保证及工作方式等。
3.2.8.2明确提出为完成项目需要甲方提供的保障条件,包括施工井口配合其它设备的拆装、井口注醇、配合技术人员要求等。
3.2.8.3配产符合标准,满足其中一条即为合格:连续生产井气井配产与该井节流器投放后的求产产量误差不超过±20%(节流器投放后实际产量核定方法按照:井口关井10分钟,以油压恢复量折算单井日产量);间开井,气井配产与该井节流器投放后的求产产量误差不超过±30%(节流器投放后实际产量核定方法按照:井口关井10分钟,以油压恢复量折算单井日产量);连续生产井求产产量低于配产20%以上,但压降速率大于0.02MPa/d的,表明配产过高,属符合配产;油嘴设计至最大仍达不到配产的,属符合配产。
3.2.8.4施工通知下发且方案审批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节流器的投捞工作。未按照施工节点完成节流器施工任务,扣除该井结算工程款5%(确实因为特殊原因无法施工的,经甲方同意后,可以适当延长工期)。
3.2.8.5节流器质保期为1年,1年内节流器失效,免费进行更换。未进行更换的扣除该井全额工程款。
3.2.8.6单井施工造成复杂事故的,3天内解除并未影响苏里格气田分公司生产安排的不进行工程款扣除;不解决、推诿、未能期限内成功解除事故复杂或对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的,扣除违约金10万。
3.2.8.7全年节流器打捞成功率55%及以上,节流器打捞成功率低于55%每低1个百分点,扣除结算工程款的0.1%,起扣点55%。
3.2.8.8安全环保管理按照苏里格气田分公司相关规程进行处理。
3.2.9验收方式:
3.2.9.1节流器进行作业前1天进行报备,作业前办理作业许可票,施工完成后,将数据上报至作业区和工艺所,井口交回作业区,由作业区所属集气站验收井口,工艺所验收技术指标和生产效果;节流器打捞成功后填写废旧物资报废申请表。施工结束后按照要求完成单井施工小结并及时上报至工艺所。
3.2.9.2节流器投放和打捞施工通知单、节流器投捞现场施工确认表送交至工艺所。
3.2.9.3节流器合格证、节流器投捞施工审批方案及时送交至工艺所备案。
3.2.9.4资料、数据的上报、汇总、保存、借阅、影印、归档,按苏里格气田分公司的管理规程和要求执行。
3.2.9.5所有资料和数据必须做到保密守则。
3.2.10 HSE要求
3.2.10.1符合国家、行业、集团、油田公司相关法规和规定;
3.2.10.2接受中国石油HSE理念,全面实施HSE管理,切实履行HSE责任;
3.2.10.3严格执行HSE合同或协议,保证各项HSE措施落实到位,认真遵守风险防控、作业许可、变更管理等管理要求;
3.2.10.4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保证符合要求的施工人员和设备设施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施工保护费用有效实施;
3.2.10.5制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危险作业实施安全交底;
3.2.10.6保证严格按照规定的施工方案和程序开展施工;
3.2.10.7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环保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2.10.8开展事件统计分析,发出预警信息,落实防范措施;
3.2.10.9及时开展事故(事件)抢险救援,如实报告事故(事件)信息;
3.2.10.10因无证上岗、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及管理原因造成服务项目作业由此引发的危险危害;
3.2.10.11由于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或危险、管理不善所发生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危害;
3.2.10.12因极端天气、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场地设施、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意外或危险事件,所引发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事故;
3.2.10.13因乙方管理HSE意识不到位,没有掌握HSE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违反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导致安全生产、健康和环保事故。
4. 集中资格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申请的潜在申请人,请于2023年12月15日19:00:00至2023年12月20日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申请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申请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申请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申请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申请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购买招标文件时申请商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具体流程及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申请商操作手册V1.1》。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以电子招标申请交易平台内售价为准,请有意参加申请的潜在申请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潜在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申请人名称、社会信用代码、开票地址、电话、联系人、开户行、开票账号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申请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详细操作步骤参见申请人操作手册。
4.4支付成功后,潜在申请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5购买标书后,申请人应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自助开票,电子发票的具体获取方式请参照网站主页-帮助文档-申请商操作手册。
4.6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申请文件的申请方式。有意参加申请的潜在申请人须提前检查Ukey在有效期内(或有无锁定),并及时办妥(或解锁)U-Key,具体办理流程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申请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查看投标人操作手册。
申请人应在5.2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申请交易平台”递交电子申请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申请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申请文件的递交)申请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申请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申请文件。
5.2申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1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申请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申请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申请保证金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应完成申请保证金的递交工作。申请保证金按照标段收取,每标段零万元人民币。申请保证金缴纳时,申请人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具体流程及操作步骤详见公告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申请商操作手册V1.1》。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申请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申请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申请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26号

联系人:张世民联系方式0991-7890645。

用户联系人:王文涛联系方式17319989949(答疑技术问题)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26号(招标中心604室)

联系人:魏全义(异议联系人)

电话(异议联系人): 0996-2174419邮政编码:830026

电子邮件(异议联系人):qhweiqy_thyt @cnpc.com.cn;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8.其它
8.1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工作时间上午0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50(北京时间)。
8.2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8.3招标机构将通过“中油新投”微信公众号推送招申请相关政策信息,欢迎申请人关注和使用。敬请关注“中油新投”。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登录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http://www.xjfgs.com:9090/ba)下载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的辅助系统登录账号为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请务必确保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为贵公司招标业务人员的手机号码,如因号码有误等原因致使中标人无法收到短信提示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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