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瓦房店市2020年供水改造工程监理二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9/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监理][大连市·瓦房店市]瓦房店市2020年供水改造工程监理二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监理
【发稿时间 :2023-09-08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瓦房店市2020年供水改造工程监理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18150 | 工程名称 | 瓦房店市2020年供水改造工程监理二标段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18150001001 | 标段名称 | 瓦房店市2020年供水改造工程监理二标段 | ||||||||||||||
建设单位 | 瓦房店复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尊立国际工程造价咨询(辽宁)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监理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09月08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09月13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 | 建设地点 | 瓦房店市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大连昕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陈永强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00171434 | 0.560000% | 与施工工期同步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92.74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大连昕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大连徽商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大连市宏远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陈永强 | 张晓东 | 王乐明 | ||||||||||||||
注册资格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00171434 | 00583326 | 00525492 | ||||||||||||||
投标报价 | 0.560000% | 0.550000% | 0.590000% | ||||||||||||||
工程工期 | 与施工工期同步 | 与施工工期同步 | 与施工工期同步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
评审得分 | 92.74 | 84.87 | 83.54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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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大连昕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大连徽商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大连市宏远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 22.其他;废标原因:投标报价未按照招标文件10.9.4(1)要求的监理费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编制。废标条款:未按规定要求编制和制作投标文件的 | ||||||||||||||||
鞍山华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22.其他;废标原因:投标报价未按照招标文件10.9.4(1)要求的监理费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编制。废标条款:未按规定要求编制和制作投标文件的 | ||||||||||||||||
辽宁方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2.其他;废标原因:投标报价未按照招标文件10.9.4(1)要求的监理费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编制。废标条款:未按规定要求编制和制作投标文件的 | ||||||||||||||||
沃尔建设项目管理(大连)有限公司 | 22.其他;废标原因:投标报价未按照招标文件10.9.4(1)要求的监理费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编制。废标条款:未按规定要求编制和制作投标文件的 | ||||||||||||||||
阜新市建设监理总公司 | 22.其他;废标原因:投标报价未按照招标文件10.9.4(1)要求的监理费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编制。废标条款:未按规定要求编制和制作投标文件的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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