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改造项目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电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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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黄埔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改造项目设计(第二次) | ||
标段(包)名称 | 黄埔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改造项目设计(第二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黄埔区长岭居萝岭路以东、长贤路以南地块。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改造的建筑面积约为10010 平方米,共4 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室内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等);陈列布展工程(本次陈列布展功能空间暂估5000 平方米)等内容。(最终以可研批复为准)。 项目总投资约972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332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区政府财政统筹资金投入。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应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确保工程概、预算不突破限额目标。(最终以可研批复为准)。 | ||
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建设过程中所有的报建报批设计文件并提供相关报建报审配合服务、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及完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各设计阶段对应的设计估算、初步设计概算、设计变更预算等造价文件和配合报审工作,现场指导与监督等。绿色建筑含节能和绿色咨询、绿色设计标识申报及评审;实行限额设计,本工程设计投资限额为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额;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中标人应按投资限额进行设计,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确保工程概、预算不突破限额目标。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证书: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1.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执行。 2.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但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按1.4.2条执行。 1.4.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4.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7 申请人没有第三章第3.1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 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8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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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资格无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16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5日 14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5日 14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的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下文及招标文件中的“交易平台”均指新的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登录网址为:https://jyxt.gzggzy.cn/ggzy/jsg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5日 14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曾工 | 联系电话 | 020-28068066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吴嘉鹏 | 联系电话 | 020-66341752/13538893942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2111245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