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022900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林工0771-277897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工0771-480083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5
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工建专业设备设施委外维保项目(2025年-2028年)“招标人”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工建专业设备设施委外维保项目(2025年-2028年)
1.2项目地点:南宁市轨道交通3号线所含的车站、区间、出入段线、联络线、心圩车辆段、新村停车场(含2、3号线部分)、荔园主变电站及乐荣主变电站。
1.3项目规模:南宁市轨道交通3号线的工建专业设备设施的维保,详见用户需求书。
1.4招标范围:南宁市轨道交通3号线的工建专业设备设施的维保,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轨道专业:包含但不限于轨道设施(含钢轨、道岔、联接零件、轨枕、道床、排水沟、标志、车挡及轨道附属设备等)的日常维保(含巡检、维保、钢轨焊接、钢轨打磨、更换轨道伤损设施等)、巡道、值班、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人员培训、演练、班组管理、应急响应、线路登乘和故障处理及招标人下达的临时任务等工作(含请销点;不含轨道探伤业务;不含心圩车辆段和新村停车场轨道设备设施日常维保)。
(2)结构专业:包含但不限于结构设施(含车站主体及附属结构,区间隧道主体及附属结构,心圩车辆段及新村停车场(含2、3号线部分)路基、涵洞、边坡及排水设施等)的故障处理、局部翻新改造、应急响应及招标人下达的临时任务等工作。
(3)房建专业:包含但不限于房建设施(含车站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区间房建设施、心圩车辆段、新村停车场(含2、3号线部分)、荔园主变电站及乐荣主变电站所有建(构)筑及附属设施等)的故障处理、局部翻新改造、应急响应及招标人下达的临时任务等工作。
(4)南宁轨道交通线网内临时任务、应急抢险及故障抢修工作。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5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不含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壹仟捌佰零肆万元整 (¥ 18040000.00元)。
(2)不含增值税分项招标控制价:维保部分不含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壹仟叁佰零壹万元整 (¥ 13010000.00元);专项维修部分不含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伍佰零叁万元整(¥5030000.00 元)。
(3)专项维修部分主要项目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上限控制价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1。
1.6服务期:
(1)维保服务预计服务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2028年1月14日(共36个月)。
(2)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调整服务时间,服务期开始计算时间以招标人发出开工令为准。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2.2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项轨道交通正线轨道专业日常维保工作的类似业绩(线路长度大于12公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项目合同文件关键页,提供的证明文件中应能体现合同金额、服务期限、维保内容、线路长度等特征;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业绩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揽的项目业绩,不接受分包业绩;合同文件体现不全的,可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2.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资格被住建部、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监总局)、广西区或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
(3)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在投标截止前3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5.1联合体的总体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2.5.2联合体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5.3如是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盖章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本项目不需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2024年 10 月 25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快递等方式送达投标文件:
5.2.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
(1)递交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2)投标人进入交易现场须遵守交易现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5.2.2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递交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邮寄包裹外包封面应仅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广西南宁市云景路71号407室(广西城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收件人:程工 ;联系方式: 0771-4800838。
5.3开标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九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见九楼电子显示屏当日开标公告)。
5.4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现场开标活动(限1人)。但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参会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授权人时提供),以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和被授权范围。否则视为投标人决定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和e车网(http://www.ecrrc.com)上发布。
7 招标纪律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0771-2778084。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71号
邮    编:530029                       邮        编:530200
联 系 人:林工、闫工                   联   系   人:程工、杨工
电    话:0771-2778976、0771-2778127    电        话:0771-480083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ctzx0601@163.com
网    址:http://www.nngdjt.com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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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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