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金额
9.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tck2024-g19#
预算金额9.8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0518-85882300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1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出让公告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连云港经济开发区工挂[2024]9号      2024年12月13日
       经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批准,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LTCK2024-G20# 宗地总面积:  3960平方米 宗地坐落:  盐池西路北、金桥路西
年限:  49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000 建筑密度(%):   <55.000
绿化率(%):   <6.000 建筑限高(米):   <50.000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3960
投资强度:  4242.424万元/公顷 保证金:  98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204224BA0745
起始价:  98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5年01月13日
宗地编号:  LTCK2024-G19# 宗地总面积:  33542平方米 宗地坐落:  盐坨西路南、云桥路西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000 建筑密度(%):   <55.000
绿化率(%):   <6.000 建筑限高(米):   <50.000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33542
投资强度:  7453.342万元/公顷 保证金:  832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204224BA0596
起始价:  832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5年01月13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和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3日2025年01月02日连云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lyg.com)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1月03日2025年01月11日连云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lyg.com)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1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1月11日 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连云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lyg.com)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LTCK2024-G20# 号地块:2025年01月03日 09时00分2025年01月13日 09时00分;
          LTCK2024-G19# 号地块:2025年01月03日 09时00分2025年01月13日 09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 (二)上述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按照《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模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执行; (三)在原有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作为参加土地竞买履约保障的基础上,增加银行保函作为参加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具体要求按照《关于连云港市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使用银行保函的通知》(连自然资函〔2023〕117号)执行; (四)本批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五)LTCK2024-G20#地块现状存在占地92平方米的在建建筑物1处、占地面积419平方米的混凝土地坪2处,予以保留,计入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规划控制指标,保留建筑其安全、消防、质量由土地竞得人负责,在投入使用前确保其满足建筑设计、消防、工程质量、房屋安全等相关要求,待通过竣工备案后方可使用。保留地上建筑物已由开发区管委会收购,评估价值为9.8万元,土地挂牌成交后,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地上物购买协议》并将地上物价款9.8万元缴纳至开发区管委会指定账户。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1519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18-8588230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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