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好粮油行动计划粮食绿色仓储提升工程辽宁老四平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S7号标准平房仓建设项目
金额
121.00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1/07/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121140120406033
预算金额121.00元
招标公司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金凤13050995335
标书截止时间2021/07/1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辽宁好粮油行动计划粮食绿色仓储提升工程辽宁老四平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S7号标准平房仓建设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沈阳市市本级
招标人名称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开发区崇宇化工项目配套供电线路工程
项目编号
202121140120406033
资金来源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标段数量
1标段
项目规模
自葫芦岛北港工业园区黄河路弘达机械厂10号线杆至崇山街719所门前11号线杆之间利用原有电缆保护管,敷设3*300高压电缆1015米,电缆井6座,高压电缆对接箱1座,弘达机械厂门前过路顶管110米等工程施工。
1标段
标段(包)名称
开发区崇宇化工项目配套供电线路工程
标段(包)编号
202121140120406033001
资质要求
电力工程三级及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招标范围
自葫芦岛北港工业园区黄河路弘达机械厂10号线杆至崇山街719所门前11号线杆之间利用原有电缆保护管,敷设3*300高压电缆1015米,电缆井6座,高压电缆对接箱1座,弘达机械厂门前过路顶管110米等工程施工。
投标保证金金额
2
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300
元
供货/服务/施工开始时间
2021-07-22T16:00:00.000+0000
供货/服务/施工结束时间
2021-09-05T16:00:00.000+0000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及以上]
合同估算价
121.45
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06-25T00:30:00.000+0000至2021-07-01T09:00:00.000+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 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网站名称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 hldggzyjyzx.com.cn),投标人在网站报名成功后须将带有二维码的《投标信息确认单》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zhongchengzhi5881@163.com)并电话告知(邮件主题命名为:开发区崇宇化工项目配套供电线路工程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将回复《报名申请登记表》,各投标人将《报名申请登记表》完善后,将其扫描件成一个PDF文件,再发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并电话告知;《报名申请登记表》审查合格后,缴纳报名费(以上流程均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以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07-15T01:30:00.000+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现场纸质递交
递交地址
因疫情防控需求,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目前没有对投标人开放。本项目参与的各投标人须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在7月15日 9:30 时前,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门外,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开标时间
2021-07-15T01:30:00.000+0000
开标方式
纸质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因疫情防控需要,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纸质开标,并采用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直播。各投标人通过“腾讯会议”在场外全程参与,本项目会议号:266 772 396,会议密码:123456。
开标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公告内容
1.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投标人,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1)报名申请登记表(格式由代理机构提供);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近期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1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可不胶装),逐页加盖单位公章1份,随投标文件一并交给代理公司(不要封装在投标文件内)。投标人不提供以上1-4项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监督部门
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
招标人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北港工业区泰山街88-1号楼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429-2223678
邮箱
35096002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中诚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94号709
联系人
张金凤
电话
13050995335
邮箱
zhongchengzhi5881@163.com
资格预审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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