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024年-2026年基站智能新风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876.88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t20240531298
预算金额876.88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长凯1580531033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0
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024年-2026年基站智能新风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T20240531298),招标人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024年-2026年基站智能新风设备采购项目,本次计划采购智能新风设备1200套,其中机房新风设备1000套,机柜新风设备200套。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质量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
1.3交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
1.4质保期:工程最后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后次日算起六年。
1.5供货地点:山东省内。
1.6框架合同有效期:框架合同有效期三年,如本合同到期后,合同份额未使用完毕,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对合同予以延期。若实际执行达到框架金额上限,合同自动终止。
1.7标段划分:本次集中招标采用混合招标的方式,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共3个份额。具体划分及中标情况如下: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机房智能新风设备(含安装)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单价7200元/台,机柜智能新风设备(含安装和涂料)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单价2800元/台,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9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含税金额876.88万元,不含税金额776万元,税率按照13%测算,签署合同时根据投标人填报的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2.2投标人关联关系审查: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关联关系承诺书。
2.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2.4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以下资质: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①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③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或查询截图进行补充说明。
④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负责设备安装的一方须具备上述资质。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4)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任一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此处人员与本项(1)或(2)或(3)中的人员一致。
注:
①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相应证书扫描件和2024年1月(含)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费单位须为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提供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②企业主要负责人可复用于各标包。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标包不得复用,如出现人员复用情况,标包顺序靠后的标包复用人员不计取。
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负责设备安装的一方须满足上述人员要求。
2.6业绩要求:
(1)标包1: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21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等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业绩是指:基站静电类智能新风设备销售类业绩。
(2)标包2: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21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等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业绩是指:基站机柜智能新风设备销售类业绩。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货物“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与其他投标人“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
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2.8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
注: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若制造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非代理商投标承诺函。
2.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设备提供方作为牵头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2.10投标产品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机房智能新风设备、机柜智能新风设备)应具有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独立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具备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或CNAS资质)出具的检测报告。
注:须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投标人若为制造商,检测报告的生产厂家需与投标人一致;若为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授权制造商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检测报告的生产厂家需与授权制造商一致;检测报告未加盖CNAS或CMA章的,须提供检测机构取得CNAS或CMA认证证明,否则将不予认可。
2.11投标人应提供招标人组织的测试结果为合格的测试报告扫描件。
注: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测试样机,测试方案及测试标准详见附件。
2.1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6月1日09:00至2024年6月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日09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入网检测
(1)样品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开始,预计一周内完成检测,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样品要求、检测方法和通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三:基站智能新风设备测试规范。
7. 投标人注册
7.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5月31日
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024年-2026年基站智能新风设备采购项目,本次计划采购智能新风设备1200套,其中机房新风设备1000套,机柜新风设备200套。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质量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
1.3交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
1.4质保期:工程最后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后次日算起六年。
1.5供货地点:山东省内。
1.6框架合同有效期:框架合同有效期三年,如本合同到期后,合同份额未使用完毕,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对合同予以延期。若实际执行达到框架金额上限,合同自动终止。
1.7标段划分:本次集中招标采用混合招标的方式,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共3个份额。具体划分及中标情况如下:
标包 | 采购内容 | 预计采购数量(台) | 不含税预估金额(元) | 综合排名 | 份额占比 | 预估中标数量 | 供货地点 |
1 | 机房智能新风设备(含安装) | 600 | 4320000 | 1 | 60% | 1 | 山东省内 |
400 | 2880000 | 2 | 40% | 1 | |||
2 | 机柜智能新风设备(含安装和涂料) | 200 | 560000 | 1 | 100% | 1 |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机房智能新风设备(含安装)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单价7200元/台,机柜智能新风设备(含安装和涂料)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单价2800元/台,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9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含税金额876.88万元,不含税金额776万元,税率按照13%测算,签署合同时根据投标人填报的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2.2投标人关联关系审查: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关联关系承诺书。
2.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2.4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以下资质: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①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③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或查询截图进行补充说明。
④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负责设备安装的一方须具备上述资质。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4)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任一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此处人员与本项(1)或(2)或(3)中的人员一致。
注:
①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相应证书扫描件和2024年1月(含)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费单位须为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提供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②企业主要负责人可复用于各标包。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标包不得复用,如出现人员复用情况,标包顺序靠后的标包复用人员不计取。
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负责设备安装的一方须满足上述人员要求。
2.6业绩要求:
(1)标包1: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21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等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业绩是指:基站静电类智能新风设备销售类业绩。
(2)标包2: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21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等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业绩是指:基站机柜智能新风设备销售类业绩。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货物“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与其他投标人“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
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2.8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
注: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若制造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非代理商投标承诺函。
2.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设备提供方作为牵头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2.10投标产品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机房智能新风设备、机柜智能新风设备)应具有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独立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具备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或CNAS资质)出具的检测报告。
注:须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投标人若为制造商,检测报告的生产厂家需与投标人一致;若为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授权制造商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检测报告的生产厂家需与授权制造商一致;检测报告未加盖CNAS或CMA章的,须提供检测机构取得CNAS或CMA认证证明,否则将不予认可。
2.11投标人应提供招标人组织的测试结果为合格的测试报告扫描件。
注: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测试样机,测试方案及测试标准详见附件。
2.1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6月1日09:00至2024年6月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日09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入网检测
(1)样品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开始,预计一周内完成检测,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样品要求、检测方法和通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三:基站智能新风设备测试规范。
7. 投标人注册
7.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招 标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388号 |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八路56号 |
邮 编:/ | 邮 编:/ |
项目负责人:陈长凯、桂晔、董卜豪 | 联 系 人:宋经理 |
报名联系人:董卜豪,15805310332 项目联系人:陈长凯,18963063173 | 电 话:053166110889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18963063173@189.cn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 异议接收邮箱:18963063173@189.cn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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