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00-ZXCD-C2022-0004]
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绿化施工工程园林绿化养护苗木养护平整场地地基处理调整垃圾外运园林绿化工程绿化种植及养护地形整理临时占地永久占地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及措施文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控制文件现场图纸准备道路桥梁出入现场交通运输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电源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安装费设备线路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的保护排污环卫市容城建城管治安人口管理现场施工秩序工程保护环境保护消防用电安全工地照明防护标志警示信号设置门卫人员配置纸质版资料电子文档资料施工安全保卫工作非夜间施工照明维护灯光护板格栅警告信号警卫对工程进行保护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内部和外部关系协调管理权决策全面服务和控制人力资源调配工程成本预测资金管理财务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物资采购审批质量保证计划技术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现状景观工程照管半成品树木的保护隐蔽工程检查肥料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农药土壤改良古树名木保护现状树木保护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测量放线主材甲控材料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新增减工程试验设备试运行检验工程试车试车程序无负荷联动试车单机无负荷试车工程保险种植土绿地养护绿地管理园林附属工程供热供冷系统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住房屋面防水卫生间房间防渗健身娱乐婚丧嫁娶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安全防护全套施工图纸现场管理施工中有关项目的会签监督管理支付工程款的审核水源管路安装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管材施工场地清洁卫生构筑物文物地上设施保护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管理生活房屋分析工程设备施工方案材料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办公用房样品的保管工艺试验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修复成品保护施肥有机质腐叶土松针木屑树皮泥炭土壤有机物质过磷酸钙矿物性化肥营养介质园土粗粒河沙绿地种植一日二巡保安保洁工程养护土建设施维修苗木移植地基基础主体结构
金额
335.3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SZC-320300-ZXCD-C2022-0004
二、项目名称: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
三、成交供应商
1.名称:江苏智泉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地址:徐州市七里沟新世纪物资建材市场一期D#-1-301
3.成交金额:3353969.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1.名称: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
2.施工范围: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质量要求:合格,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并满足采购需求及采购人要求。
4.施工工期: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刘守臣、彭长刚、冯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服务费:26478元(人民币),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9日
2、成交日期:2022年12月23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徐州新城区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0516-66998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贾汪区鲲鹏路66号绿地城际空间站B 座20楼
联系方式:181157102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磊
电话:18115710262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6日
(澄清)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采购文件.docx (澄清)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采购文件.docx
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竞争性磋商更正(澄清)(一).doc 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竞争性磋商更正(澄清)(一).doc
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采购文件.doc 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采购文件.doc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以本次澄清为准,请各供应商重新通过“苏采云”下载获取文件。三、更正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二、其他内容不变。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工程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统一更正(澄清)为“工程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一、以下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竞争性磋商更正(澄清)(一)
2022年12月9日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编号:JSZC-320300-ZXCD-C2022-0004竞争性磋商文件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
创达咨询
NGTACO
受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对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内容如下:(供应商):项目编号:JSZC-320300-ZXCD-C2022-0004竞争性磋商文件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四、采购邀请: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三、项目编号:JSZC-320300-ZXCD-C2022-0004二、项目名称: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一、采购人: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一章项目说明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七、采购预算(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说明:(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职称(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
3.报价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有漏报或不报的,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本项目的报价中而不予支付。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按照《磋商报价表》要求填写首次报价。1.供应商报价为要约,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无承诺表示时视为未成交,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认为必要时可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或采取其它方式采购。十、报价要求九、合同草案条款:见《磋商文件》附件8.《合同草案条款》。八、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十二、提交响应文件要求第三章响应文件1.磋商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不需交纳。十一、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第二章磋商保证金
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及磋商环节。“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响应无效。(一)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3日09:30)前。1.提交时间(三)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3日09:30,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六)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首次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五)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四)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2月23日09:30。“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2.提交地点:
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十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十)相关说明: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即为数据电文(响应文件,下同)的发送时间和接收时间。(九)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八)首次响应文件解密:到达开启时间,“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苏采云”系统解密时间为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时间内时刻关注“苏采云”系统,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苏采云”系统提示,而导致未及时解密本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七)不接受不按要求加盖公章(电子签章)的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签章相关要求见“苏采云”系统。
注:4.所报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3.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2.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1.《磋商报价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一)基本目录
(2)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审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1)所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印发)范围的,响应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报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注:5.所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2)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审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1)所报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范围的,响应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报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2)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1)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二)资格条件(1~6项必须提供,并通过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上传至“资格条件”模块,否则响应无效)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的扫描件(如有)。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职称(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7.供应商信用信息(要求见“十四、磋商相关说明”中“(三)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内容)。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电子签章,格式见附件》)。具体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中小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注:中小微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4.《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3.《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2.《分项价格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1.《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三)符合条件(1-5项必须提供,并通过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上传至“符合条件”模块,否则响应无效)
(1)《业绩》(要求见本文《项目要求》及《评分细则》);2.商务部分(2)《服务方案》(要求见本文《项目要求》及《评分细则》);(1)《施工方案》(要求见本文《项目要求》及《评分细则》);1.技术部分(四)综合评审评分项
2.签署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九章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特别提醒: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如需“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可打印成文档,签字或盖章后再扫描上传,最后再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加密。1.密封(加密)要求:(六)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1.企业报价折扣证明:无。(五)价格折扣文件格式
第四章磋商相关说明2、采购人索取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须在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采购人。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注:(七)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响应文件不得超过350M!3.盖章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九章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
4.磋商顺序按照电子标书解密先后时间进行,解密时间相同的,不分先后顺序。3.供应商的授权代表或法人须全程守候在“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并确保视频设备正常使用。授权代表或法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经磋商小组核查后参与磋商活动。2.供应商可通过CA数字证书,在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各自响应文件。1.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方式(地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同时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通过“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等待磋商。(一)磋商要求十四、磋商相关说明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二)评审程序8.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磋商要求执行,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7.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的,视为响应无效。6.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的,视同放弃澄清。5.磋商方式:本次磋商采用“苏采云”系统中的视频会议,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磋商会议。请供应商在磋商前等候在开标大厅,随时接听磋商小组发出的磋商视频邀请(所有邀请等待时间2分钟,2分钟内所邀请供应商无响应,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由解密顺序下一家进行磋商,不再后补)。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按响应无效处理。说明: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要求:见《磋商文件》中“十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3.都符合第2种情况的,提供所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和所报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份数最多的,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2.都符合第1种情况的,提供所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和所报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的,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1.提供所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不包括强制采购要求(如有),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下同)的;或所报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的,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施工方案优劣(得分)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项目实施方案优劣(得分)都相同的,按照以下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2.查询渠道包括: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三)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相关内容和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后资格审查结束前。和或“信用徐州”网(www.xuzhoucredit.gov.cn/)。(4)“诚信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和或“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3)“诚信江苏”网(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
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十五、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6.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十七、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六、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以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该品牌的供应商。3.采购项目为非单一产品的,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具体核心产品内容见本磋商文件《项目要求(采购需求)》。核心产品为两个及以上的,不同供应商所报的核心产品中有部分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照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2.评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
二十、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原件扫描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核对)无误后,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资格。特别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十九、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八、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排序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标的的基本概况为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表》(最后报价)。第五章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合同签订等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二十一、《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第六章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3.质疑函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根据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与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二十二、询问和质疑第七章询问和质疑
第八章联系方式4.本项目由采购人向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交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见附件15。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鲲鹏路66号绿地城际空间站B座20楼联系电话:18115710262联系部门: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鲲鹏路66号绿地城际空间站B座20楼采购代理公司: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952159091联系人:耿磊地址: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二十三、附件:附后。第九章附件电话:18115710262联系人:李磊
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4.《分项价格表》3.《磋商报价表》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1.《评分细则》
1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中小企业声明函》10.《授权委托书》9.《承诺书》8.《拟签订的合同文本》7.《偏离表》
评分细则2022年12月16.《预付款保函支付条款模板》15.《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项目 | 评分细则 | |
价格部分(10分) | 价格(1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 |
商务部分(4分) | 业绩(4分) |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绿化施工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最低得0分。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其中施工合同无需上传全部内容,仅上传协议书等关键页内容即可)。 |
施工方案 (76分) | 总体施工方案(12分) | 工程总体及重点部分施工方案及工艺方法: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得10-12分;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基本符合要求的得7-9分;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得4-6分;内容较差、可行性差的得1-3分;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 |
施工方案 (76分) | 质量保证措施(12分) | 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及目标: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得10-12分;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基本符合要求的得7-9分;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得4-6分;内容较差、可行性差的得1-3分;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 |
施工方案 (76分)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12分) |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得10-12分;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较强、基本符合要求的得7-9分;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得4-6分;内容较差、可行性差的得1-3分;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 |
施工方案 (76分) | 进度及保证措施(10分) | 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得8-10分;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较强、基本符合要求的得5-7分;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得3-4分;内容较差、可行性差的得1-2分;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 |
施工方案 (76分) | 材料保证措施(10分) | 材料供应、来源、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得8-10分;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较强、基本符合要求的得5-7分;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得3-4分;内容较差、可行性差的得1-2分;·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 |
施工方案 (76分) | 项目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10分) | 项目部组成、劳动力配置及保障措施:劳动力配置及保障措施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针对性强的得8-10分;内容较完整合理的得5-7分;内容一般合理的得3-4分;欠缺的得1-2分。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 |
施工方案 (76分) | 劳动力和设备等资源配置计划(10分) | 劳动力和设备等资源配置计划: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得10-8分;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较强、基本符合要求的得7-5分;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得4-3分;内容较差得2-1分;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 |
服务方案(10分) | 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方案(10分) | 对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价:内容详细具体、合理性强、可行性强的得10-8分;内容较具体、合理性较强、可行性较强的得7-5分;内容一般、合理性弱、基本可行的得4-3分;内容较差得2-1分;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 |
(一)项目名称: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一、采购项目说明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注:评分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且保证相关部门验收通过;未达到质量要求的,承包人负责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同时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适当处罚;(六)质量要求标准:合格,通过相关部门验收。(五)工程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四)采购范围: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三)工程地点:徐州市马洪路(二)项目概况: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列入市城建重点工程计划,本次项目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为其中一部分,预算金额345.77万元。
(十二)验收标准:完成合同约定内容,满足质量标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十一)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符合《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中三级标准。(十)质保期: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其中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绿化养护期为24个月。(九)现场自然及施工条件:建议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踏勘,以了解现场的施工环境、施工范围、技术要求及相关服务,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成交后不得以未踏勘现场或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八)采用的技术规范:执行国家、江苏省及徐州市颁发的现行行业规范、相关标准及相关文件。(七)施工要求:按采购人要求。
1.2响应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中所确定的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以及施工图中所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1.1本项目不接受超过345.77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1、报价要求:(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一)工程量清单以及图纸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附件(后附)二、工程量清单报价
1.7供应商自行勘察,了解周边原有建筑、设施,事先视察工地,充分了解工程位置、邻近建筑物、工地情况,通路、储存空间、起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之情况,供应商须按接收工地日的现况,接收工地及自费清理任何遗留在工地上之废物,施工过程中因工地特殊情况而引起二次搬运、安全防护等。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考虑这样因素,并在响应报价中予以考虑,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关于此类费用的任何诉讼或索赔。1.6技术参数、项目施工方案所描述的技术措施所发生的费用,视为已体现在供应商报价的非实体性消耗所发生的费用中。1.5响应的供应商必须按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成交后,在施工过程中,不论由于工程量清单有误或漏项,还是由于设计变更、现场变更、签证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均按实调整。1.4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供应商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项目特征描述不全的工序,如图纸已明确或已指明引用的规范、图集等或是常规工艺必须的工序应包括在报价中。1.3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注: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条款的实质性偏离。供应商不得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分布分项内容及数量,否则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
1.13施工时需做好防护措施保证周边安全,因中标人保障不利对招标人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若因此会增加费用,控制价不计取,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1.12本工程要求质保期按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其中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绿化养护期24个月。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因此产生的各项费用视为投标人已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除招标人确认的有效变更签证、设计变更外,结算时不因任何因素调整中标的综合单价。缺陷责任期内若出现死苗,成交供应商需补植,补植后的苗木养护期重新计算,补植的所有费用不再支付(采购人特别通知另行补植的苗木除外)。1.11地方关系协调费投标人自行考虑,就此项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1.10辅助工程部分: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所含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价格,应包括完成清单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等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施工进程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并含相应的平整场地、地基处理调整等图纸及建设方要求的工程施工全部内容的全部费用。1.9垃圾外运,在报价中综合考虑。1.8安全文明施工是供应商的责任,采购人不接受任何由于供应商施工而导致的扰民或民扰引起的诉讼或索赔。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报价时充分考虑因扰民与民扰而造成的工期影响与费用增加,在报价予以考虑,采购人不接受任何由于供应商考虑不周为由而提出的任何索赔。
3、报价的计价方法2.2.2本工程对材料风险约定如下: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充分考虑政策性关于人工、机械费用等方面调整,并计入总报价。主要材料价格因市场波动的调整方法按照合同中约定。2.2.1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等发生变化的,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2材料风险约定:2.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除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并计入总报价,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2、报价方式
(三)供应商需根据本项目特征及自身情况编制施工方案。(二)质保期内,如发生故障,采购人通知中标人售后服务人员时,相关服务人员要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配合采购人处理问题,进行更换或进行必要的维修。(一)质保及售后服务:本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绿化养护期24个月,质保期按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质保期外,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中标人应主动提供维修方案,只收取材料费。三、服务要求:4、报价编制依据及要求:详见清单。本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合价。若供应商没有填写单价、合价的项目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合价中。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其响应文件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四、低于成本报价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供应商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供应商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交纳社会保险证明。(四)人员要求:
本次为首次报价项目编号:3、磋商报价表其他要求见磋商文件《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五、其他要求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其响应文件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4、本工程基本保修期限为2年,承诺的保修期为年3、工期:60日历天。2、质量:合格,通过相关部门验收。供应商承诺:1、本报价(总价)为供应商本企业提供的服务。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总价(小写) |
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 | 详见响应文件 | |
总价(大写): |
4.如最后报价未列明单价,则最后所报各项单价计算方法为:(最后报价/最初报价)*各项最初报价的单价。3.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1.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报价说明:
项目编号:本次为首次报价(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4、分项价格表日期:供应商(电子签章):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的条件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1.中小微企业的划分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说明:日期:供应商(电子签章):【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编制】
项目编号: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响应供应商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注:1.如果不提供《分项价格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3.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算出“小型和微型和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总价合计”。
注:1、如果不提供此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电子签章):项目名称:
序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备注 |
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必须提供)。附: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交纳社会保险证明。(必须提供)。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2、响应供应商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2、响应供应商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注:1、如果不提供此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电子签章):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承诺书。(必须提供)。
注: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下同)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项目编号:(首次报价)7、偏离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
序号 | 偏离内容 | 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要求 | 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 | (正/负/无)偏离 | 说明 |
园林绿化工程(GF—2020—2605)合同编号: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草案条款)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
合同金额:承包人:发包人: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名称:施工合同
说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签订日期:年月日(¥元)
通用合同条款合同协议书共计16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承包人项目负责人、预付款、绿化种植及养护要求、其他要求、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合同协议书《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示范文本》的组成为指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20—2605)(以下简称《合同示范文本》)。为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专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三)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通用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1目录《合同示范文本》中引用的规范、标准中,未备注编制年号的,均采用现行最新版本。《合同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园林绿化工程具体情况,参照本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二、《合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七、绿化种植及养护要求3六、预付款3五、承包人项目负责人3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2三、质量标准2二、合同工期1
十三、签订地点5十二、签订时间5十一、词语含义4十、承诺4九、合同文件构成3八、其他要求3
1.一般约定8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8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7十六、合同份数5十五、合同生效5十四、补充协议5
7.工期和进度20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195.工程质量194.监理人183.承包人152.发包人13
13.验收和工程试车30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2611.价格调整2510.变更249.试验与检验248.材料与设备23
20.争议解决3718.保险3617.不可抗力3616.违约34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3314.竣工结算31
附件6:绿化养护责任书44附件5:发包人供应苗木一览表43附件4: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42附件3:暂估价一览表41附件2:现状树木一览表40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绿色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徐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附件8:廉政建设责任书50附件7:工程质量保修书47
5.工程规模:。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阶段性工期:。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工期6.工程承包范围:。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1.签约合同价(不含税)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符合《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或(地方标准)中级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标准;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人民币(大写);(1)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税):其中:含税金额:人民币(大写)。税率:%;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大写)(¥元)。(4)农民工工伤保险(含税):人民币(大写)/(¥元);(3)暂列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元);(2)暂估价金额(不含税):
七、绿化种植及养护要求预付款: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作为工程预付款(按照徐州市重点工程付款程序)。六、预付款姓名:;身份证号:。五、承包人项目负责人2.合同价格形式:。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九、合同文件构成八、其他要求:/。3.养护期满移交时苗木成活率约定(乔木、灌木、地被、草坪等):见补充条款。2.竣工验收时苗木成活率约定(乔木、灌木、地被、草坪等):见补充条。1.在施工过程及绿化养护期内植物死亡,须按原设计品种和规格更换,更换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拨付周期不超过1个月。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时足额支付人工费用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十、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
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二、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一、词语含义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五、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补充协议本合同在徐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签订。
地址:徐州新城区建设大厦地址: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1320300MB1510336E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电话:0516-66998052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221000邮政编码:
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账号:466359122991账号:开户银行:中行徐州新城区支行开户银行:
1.1.2.1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书面确认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1合同本款修改1.1.2.4、1.1.2.5,补充1.1.3.11、1.1.3.12、1.1.3.13、1.1.4.8。1.1词语定义
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
通信地址:。电子信箱:;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3设计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
1.1.3.5绿化工程:是指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1.1.3.4园林绿化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主要包括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地形整理、园林设施设备安装及园林建筑、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绿地广场、驳岸、园林景观桥梁。1.1.3.3临时占地包括:/。1.1.3.2永久占地包括:/。1.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工程和设备
1.3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1.2法律1.1.4.1绿化养护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绿化养护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绿化养护期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1.1.4日期和期限1.1.3.6绿化养护:是指对绿地内植物采取的整形修剪、松土除草、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改植与补植、绿地防护(如防台风、防寒)等技术措施。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1.3.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本款修改1.4.1、1.4.2。
(1)本合同协议书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3.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符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业主的要求。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3.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与园林绿化行业相关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7)图纸(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含招标文件)(5)投标书及其附件(4)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通用条款(2)本合同专用条款
1.5.1图纸的提供1.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如会议纪要、工程变更、工程洽商、签证、通知、信函、数据电文等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8)工程量清单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①按GB/T50502、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7.1和7.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方案报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1.5.2承包人文件承包人收到设计文件和图纸后,要根据技术标准、设计规范、标准设计图、通用图和有关规定,对设计文件和图纸认真审查。当图纸设计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或发现其他问题,投标人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批后执行。否则,因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差错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纸(发包人不提供所配套的有关图集。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贰套,如承包人需增加施工图纸,由发包人与设计院联系,出图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设计文件和图纸由发包人统一提供,承包人不得直接接收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一周;
⑦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措施文件、质量检查制度、质量控制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⑥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职称、项目负责人的编号、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等事项,和与承包人之间的正式聘用劳动合同、承包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一起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⑤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明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④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职责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执行通用条款3.3)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③拟制施工人员名册(动态),并与为其办理工伤保险的有效证明一起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②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的办理结果书面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留存;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纸质版伍套,电子版一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字后7日内;⑪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文件,视为违约并按伍佰元/次扣违约金。⑩上述文件如发包人因管理需增加时,承包人有义务按发包人提出的形式、格式、数量、时间等要求提供。⑨发包人管理需要的其他文件。⑧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及措施文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控制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
1.6.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五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5.3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7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电子版;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1.6.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项目部;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不提供,由承包人自费修建。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1.7.2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7.1出入现场的权利1.7交通运输
1.8.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8.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1.8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7.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执行本工程招标文件。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对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和现场进行核查和踏察,如发现差异,应在1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本款修改为:1.9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8.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2.2发包人代表2.1.1根据相关规定提供园林绿化施工所需的许可或批准。本款补充2.1.1、2.4.3。2.1许可或批准2.发包人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执行本工程招标文件。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现场管理;施工中有关项目的会签;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实施全面的监督管理,协调处理并解决有关变更、施工中的问题;按照发包人的规定,负责技术、经济签证的现场确认,支付工程款的审核,凡需发包人确认的内容均须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发包人授权的其他事项。电子信箱:/;通信地址:/;职务:;联系电话:;姓名:;身份证号:/;发包人代表: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关于发2.3.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日前2.3.1提供施工现场2.3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批准改变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批准延长工期;批准涉及到对合同总价有影响的变更或指示;批准工程索赔;批准施工程序的重大变更;批准重要部位的设计变更;确定工程变更估价。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期限及方式:发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天内,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担保有效期至工程款拨付完成为止(不含质量保证金)。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本款修改为:2.4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负责提供水源,由承包人从接点接入施工现场。从发包人提供的水源至施工各用水点的管路安装、布置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其安装费、管材、设备购置费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水费,无论承包人是否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支,发包人均认为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承包人直接缴纳。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负责提供电源,由承包人从接点接入施工现场。从发包人提供的电源至施工用电设备线路的安装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安装费、线路、设备购置费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电费,无论承包人是否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支,发包人均认为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承包人直接缴纳。
3.1.4承包人按相关规定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的保护。3.1.3承包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对已完成工程成品的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理。损坏其他单位所承担的施工内容,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并承担修复费用。3.1.2施工过程中的排污、环卫、市容、城建、城管、治安、人口管理等相关手续由承包人按规定负责办理,对临近居民和行人的影响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3.1.1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现场施工人员及现场其他第三人的安全、现场施工秩序、工程保护、环境保护、消防、用电安全等负责,并就工地照明、防护标志和警示信号设置、门卫人员配置等作出具体安排,充分考虑施工的特殊性,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并承担相关的责任。如有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损失。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14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①满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②向发包人提交盖承包人公章和工程竣工资料专用章的纸质版资料三套、电子文档资料一套;③承包人自留一套。3.1.6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必须对工程现场施工人员全部实行实名制考勤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设立工资存储专户,按照工程进度和工人实名制登记信息,按月及时足额由银行代发工资。3.1.5符合徐州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化施工现场要求,同时应满足市政、市容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施工工地控制扬尘污染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符合要求者,承包人应承担200-2000元/次的违约金。承包人因违反规定所造成的损失和处罚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负责交工后一周内彻底清洁完毕撤离现场。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发包人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要的办公用房及设施由承包人负责并免费提供。(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行承担,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和专职人员维护公共安全。(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按月及时提供,每月25日后30日之前提供当月完成进度及下月施工计划。(1)配合发包人办理合同备案及相关手续,并承担需承包人缴纳的相关费用。3.1.7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立卷、装订成册的纸制质及电子稿。
(10)地方关系由承包人负责协调,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9)承包人负责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自费提供和维护有灯光、护板、格栅警告信号和警卫,以及对工程进行保护或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在承包范围内全部人员的安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教育和安全事故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及财产损失的,承包方应负全部的赔偿责任。(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和要求: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担。(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在施工时发现地下管线、文物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在会同有关单位部门共同研究方案后再实施,费用报经发包人签证后由发包人承担;地上设施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办理,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包人按相关文件规定各自承担。
相关证书及编号:联系电话:;姓名:;身份证号:;3.2.1项目负责人:本款修改为:3.2项目经理(11)承包人勘查现场后已经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体现:1、承包人与现场其他施工企业保持有序、顺利施工的措施方案;2、现场分段施工的措施方案;3、现场开辟新临时通道的方案,且承包人必须考虑完成以上3点所要增加的一切费用。发包人在临时设施费用中为承包人综合考虑了以上费用,承包人自主报价,结算时发包人不再支付与以上3点关联的任何费用。
3.负责组织编制与审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及其修订与调整;2.代表承包人履行对业主的合约,并受业主委托行使对项目所有班组织统一指挥、协调、管理权;1.领导、决策,调集企业所属各单位、各部门为项目进行全面服务和控制;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通信地址:;电子信箱:;
3.2.2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亲临施工现场组织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必须严格遵循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项目负责人每月不少于24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离开施工现场应向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请假。8.负责组织人力资源调配、内部和外部关系协调;遵照合同约定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内容实施于工程,当超出实施范围应向上级决策机构申报。7.与业主、监理保持经常沟通,了解业主需求,解决随时出现的问题,替业主排忧解难,保护业主利益;6.组织工程成本的分析、预测及控制,对项目资金管理与财务运作负责;5.负责组织编制与审批主要物资供应与采购计划及其修订与调整;4.负责组织编制与审批质量保证计划及其修订与调整;
3.3承包人人员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发包人认为项目负责人不能胜任工作,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的7天内,按照发包人要求,提出新的人选,新人选的标准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且能够胜任本工程的要求,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报发包人批准并办理相关变更备案手续后,即刻任命。承包人拒绝更换的,发包人有权扣除中标价的2%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本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除不可抗力外,承包人中途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发包人扣承包人合同价5%/人/次的违约金。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缺席一次工地的例会扣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合计缺席超过3次或一周工作时间不足5天(40小时)视为承包人挂靠资质,违约金为合同价的10%,解除合同,立即清其出场,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处置。。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
3.3.3发包人对于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承包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承包人应当撤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可以随时检查。3.3.2承包人派驻到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3.3.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投标文件注明的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及其他资格证明等,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本款补充3.3.6。
专业:;职称等级:。姓名:;身份证号:;3.3.6技术负责人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每人次向发包人支付壹仟元违约金,承包人还应承担因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撤换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其他项目部主要成员每人次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2%违约金。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每缺席一次工地的例会扣违约金人民币壹仟元,合计缺席超过3次或一周工作时间不足5天(40小时)视为承包人挂靠资质,承包人应按合同价的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立即清其出场,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处置。。
3.4.2分包的确定承包人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3.4.1分包的一般约定本款修改3.5.1、3.5.2。3.4分包
(2)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款项。(1)除本项第(2)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3.4.4分包合同价款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对分包人的施工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3.4.3分包管理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按照第10.7款〔暂估价〕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分包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涉及分包的工程内容,分包工程承包人的资格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工程禁止分包、转包。3.4.5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禁止分包、转包。
3.5.2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3.5.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工程施工范围内保留的现状景观。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本款补充3.5.2。3.5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4.6分包合同价款
履约担保金额及方式: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承包人需提交履约担保人民币/元(不高于中标价的10%),以þ保函或¨保险形式执行。履约担保的有效期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本款补充: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3.6履约担保3.5.3现状树木的保护起始时间:自进场至工程移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工程移交/接收证书签发前。
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
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总监理工程师应将确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并附详细依据。合同当事人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没有异议的,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有异议,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争议解决前,合同当事人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争议解决后,争议解决的结果与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不一致的,按照争议解决的结果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合同当事人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会同合同当事人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约定审慎做出公正的确定。4.3商定或确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见监理合同。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5.2.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5.2隐蔽工程检查5.1.2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1.1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有关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①承包人按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承担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罚款。②承包人应遵守环境保护和清洁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发包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规定,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③承包人不得将施工范围内的垃圾搬运或投放至施工范围外的其他场地上,一旦发生且承包人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发包人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清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在工程款支付时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按所发生的费用双倍扣还。④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应将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垃圾、杂物、临时道路等清理干净,并及时清除出施工现场,不得弃置在发包人区域范围内。如承包人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发包人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清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在工程款结算时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按所发生的费用双倍扣还。⑤现场施工及管理人员均需挂牌进场,否则,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100元∕人.次的违约金。⑥文明施工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其他要求。6.1.3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提交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达标目标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相关规范标准。其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款(即中标价)内。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提交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充分考虑施工的特殊性,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并承担相关的责任和损失。6.1安全文明施工
6.2.1农药进出仓库应建立登记手续,不准随意存取。农药的领取、发放、使用、回收要由专人负责,并建立农药使用管理台账。合同当事人对农药、肥料的使用要求:本款补充:6.2环境保护6.1.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合同价(即中标价)款中已含,与合同价款同期支付。严格落实《徐州市市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范(试行)》、《徐州市区园林工地扬尘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徐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之要求组织施工,施工前必须制定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严格按审批后的专项方案组织实施。施工中自觉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对扬尘污染等工作的检查,并接受违规处罚。
7.1.1工程涉及以下内容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还应包括此类工程内容的专项施工方案:1)施工方案;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3)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4)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5)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6)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8)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9)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7.1施工组织设计工期和进度6.2.3工程施工中使用肥料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严禁使用气味较大的肥料。6.2.2农药使用时按照《徐州市绿化养护管理条例》中相关要求进行。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其他内容:。土壤改良;古树名木保护;现状树木保护;
施工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3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的确认,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承包人应按照第7.1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实践惯例,施工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施工进度计划是控制工程进度的依据,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工程进度情况。7.2.1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
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报告批准日期之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7.3.1开工准备7.3开工
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7.4.2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及时报告发包人,并会同发包人和承包人予以核实。发包人应就如何处理和是否继续施工作出决定,并通知监理人和承包人。7.4.1发包人或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在开工日期前7天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7.4测量放线因发包人原因或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3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7.6不利物质条件每延误一天按壹万元计取违约金,累计5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延误造成的损失。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合同工期作相应调整,材料差价调整按合同相应条款及规定执行(不可抗力原因除外),承包人不得提出任何其他补偿或索赔费用。
7.8提前竣工的奖励(3)。(2);(1)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1、承包人采购所有主材按质量环保合格要求采购(必须符合规范标准、设计要求及地方有关规定)2、材料进场按规定办理手续。3、甲控材料须由承包人在材料进场前提出书面申请,写明进场材料的品种、名称、规格等报于监理、发包人,待发包人认样、封样后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进行采购。甲控材料需做样板,待发包方认可款式、颜色、做法等后方可全面施工。4、甲供材料须由承包人在材料进场前依据发包人甲供材申报制度提出书面申请,写明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等报于监理、发包人,待发包人审核批准后,供应所需材料。5、在施工期间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采购的部分材料变更为甲供材或甲控材。6、甲控材料品牌为承包人投标时所报的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品牌。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换品牌。否则承包人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同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7、其余执行通用条款规定。8.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如存在甲供材、甲方供应材料、暂定价见发包人供应材料价格表;乙方所领甲供材料数量与结算审计确定的量误差超过1%时,按甲方实际采购最高价加20%采保费用及资金占用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计划用量内的按招标人提供的《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中“暂定价格”减1%保管费后乘以计划用量扣款。8.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8.材料与设备提前竣工的奖励: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奖励/元。
8.4.2样品的保管:经批准的样品应由监理人负责封存于现场,承包人应在现场为保存样品提供适当和固定的场所并保持适当和良好的存储环境条件。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和发包人要求确定。8.4.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4样品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承包人承担。8.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承包人自行设置。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承包人自行设置。9.1试验设备9、试验与检验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全额承担,另外发包人、监理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要的办公用房及设施由承包人负责并免费提供。8.5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0.变更关于送检材料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承包人根据相关规范、标准进行试验并承担。9.2现场工艺试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承包人自行设置。
(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10.1.1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应按照本条约定进行变更:10.1变更的范围
10.3.1发包人提出变更10.3变更程序涉及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人提供变更后的图纸和说明。如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及时办理规划、设计变更等审批手续。发包人和监理人均可以提出变更。变更指示均通过监理人发出,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收到经发包人签认的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变更。未经许可,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10.2变更权(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10.4变更估价承包人收到监理人下达的变更指示后,认为不能执行,应立即提出不能执行该变更指示的理由。承包人认为可以执行变更的,应当书面说明实施该变更指示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新增减工程等变更均须经设计院、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签字认可,否则不作为结算调整依据,审计单位审核确认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变更文件予以变更。变更文件中须明确原做法、变更后做法及工艺、材料名称等,标注要清晰。10.3.3变更执行监理人提出变更建议的,需要向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计划,说明计划变更工程范围和变更的内容、理由,以及实施该变更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发包人同意变更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监理人无权擅自发出变更指示。10.3.2监理人提出变更建议发包人提出变更的,应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变更指示应说明计划变更的工程范围和变更的内容。
10.4.2变更估价的支付方式及时间(3)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应按下列原则调整:“措施项目表一”中的措施费仍按投标时费率进行调整;“措施项目表二”中的措施费发生关联变化时,按2014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原组价方法调整,未按2014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投标时价格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2)本工程对于工程价款调整约定如下:①因设计变更、清单错误、现场签证引起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预算价计价编制办法计算,再乘以投标报价浮动比率结算。②因设计变更、清单错误、现场签证引起的已有清单工程量增减,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增减变化幅度超过15%,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工程价款予以调整。调减原则是:工程量增加超过15%以上时,其超出部分综合单价予以调减,按照原综合单价的0.95计算;。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其相应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予以调增,调整为原综合单价的1.05计算。③投标报价浮动比率=(1-中标价/招标预算价)*100%。以上变更及工程量签证,必须由发、承包双方、现场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清单项目中特征描述不全的工序,如图纸已明确或已指明引用的规范、图集等或是常规工艺必须的工序,应包括在报价中。招标人保留在施工过程中增加或取消工程内容及相应费用的权利,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④执行本招标文件。(1)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4.1变更估价原则
10.6暂估价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关于变更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时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通用合同条款中第3种方式确定。(无第一、第二种方式)10.6.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由发承包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依法确定中标价格后,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格。10.6.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的明细详见附件3:《暂估价一览表》。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0.7暂列金额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承包人具备实施暂估价项目的资格和条件的,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后,可由承包人自行实施暂估价项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具体事项。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
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施工期间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超过10%),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报经上级有权部门审批同意后予以调整。其余不做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5)招标期为年月,招标人在适宜的时间下发开工令,投标人需考虑时间间隔对自身产生的影响并视为已体现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4)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3)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2)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及施工图所含项目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其根据为投标人提交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附表。1.单价合同。
11)所有材料(对影响景观效果的材料)进场前需向甲方报送样品,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场,材料进场同时向甲方提供材料订购合同备案。若乙方提供材料样品不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可自行指定品牌、规格,甲方承诺所选材料价格不高于双方确认的合同组价书的材料价格的95%。10)工程量清单项未予实施或工程量减少的,按照投标报价从中标价款中予以减除,竣工结算时予以扣减。9)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根据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对设计进行变更(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增加或取消工程项目),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除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在竣工结算时进行调整外,承包人不得提出任何索赔或赔偿。8)投标人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施工时自行采取措施保护项目周边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等,施工时需做好防护措施保证周边安全,因中标人保障不利对招标人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若因此会增加费用,控制价不计取,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7)地方关系、施工涉及的交通协调费投标人自行考虑,就此项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6)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投标人务必充分考虑施工人员的组织工作,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体现出确保人员及工期的措施方案。中标后不得以市场工人短缺、赶工、未按节点支付工程款等借口拖延工期或申请追加合同金额,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2.总价合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扣回,转为进度款。预付款支付期限:进场开工且多渠道筹措到位后十五日内(按徐州市重点工程付款程序执行)。预付款支付比例:不高于合同价的30%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3.其他价格方式:/。
12.3.2计量周期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及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2016】154号文件关于营改增的规定、执行苏建函价〔2018〕298号文件关于税金的相关规定、《关于增列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费的通知》(徐建价[2018]2号)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承包人需提交支付担保人民币/元(中标价的/%),以¨保函或¨保险形式执行。预付款担保的有效期至/为止。12.2.2预付款担保
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3)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3天内完成审核的,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2)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3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1)承包人应于每月20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5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单价合同的计量按照本项约定执行: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计量原则按专用条12.3.1。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已完成工作对应的金额;12.4.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申请周期按照徐州市重点工程规定执行。单价合同的进度付款申请单,按照第12.3.3项〔单价合同的计量〕约定的时间按月及时向监理人提交,并附上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单价合同中的总价项目按月进行支付分解,并汇总列入当期进度付款申请单。12.4.1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3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进场开工且多渠道筹措到位后(下同)支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完成合同工程量70%后,支付至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不超过合同价款的60%;养护期满、移交结算资料报发包人,经双方认可的竣工结算价完成后15日内,付至结算价的100%。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供有效的合法发票。(6)根据合同约定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5)根据第19条〔索赔〕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4)根据第15.3款〔质量保证金〕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3)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出现错误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的金额;(2)根据第10条〔变更〕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12.4.5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进度款与质量挂钩,如果所完成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待承包人整改完成符合验收规范要求后再行支付。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供有效的合法发票。
12.4.6进度付款的修正根据徐人社发[2022]18号文要求,发包人按照工程实际进度,按进度节点每次拨付已完成工程款的20%以上到总包单位工资存储专户。承包人按照规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发包人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不表明发包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相应部分的工作。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按照徐州市重点工程拨付进度内完成支付。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进度付款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单。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修正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向承包人签发无异议部分的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存在争议的部分,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已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
13.验收和工程试车12.4.7.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7.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7支付分解表的编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一般应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具体工程款支付时间、金额等应按徐州市重点工程付款程序执行,中标人不得以付款为由,影响工期进度。在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进行阶段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重复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13.2.1竣工验收条件13.2竣工验收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资料应当作为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13.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部分项工程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并具备验收条件的,承包人应提前48小时通知监理人进行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的,应在验收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按时进行验收,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承包人有权自行验收,监理人应认可验收结果。分部分项工程未经验收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13.1.1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承包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施工。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应在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申请竣工验收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3.2.2竣工验收程序(2)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竣工资料。(1)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工程具备以下条件的,承包人可以申请竣工验收:
13.2.3竣工日期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每逾期一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5)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应在转移占有工程后7天内向承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转移占有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4)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3)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在验收合格后14天内向承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验收合格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2)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28天内审批完毕并组织监理人、承包人、设计人等相关单位完成竣工验收。
绿化工程移交期限:发包人收到《工作移交证书》并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后10个工作日内。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接收工程的,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13.2.4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工程试车内容:/。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执行。其他工程移交期限:/。
(1)施工现场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清除出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承包人应按以下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13.4.1竣工退场13.4竣工退场(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13.4.2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10天内。施工现场的竣工退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竣工退场,逾期未完成的,发包人有权出售或另行处理承包人遗留的物品,由此支出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出售承包人遗留物品所得款项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应返还承包人。(5)施工现场其他场地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4)施工现场周边及其附近道路、河道的施工堆积物,已全部清理;(3)按合同约定应撤离的人员、承包人施工设备和剩余的材料,包括废弃的施工设备和材料,已按计划撤离施工现场;(2)临时工程已拆除,场地已进行清理、平整或复原;
(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有关竣工结算申请单的资料清单和份数等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4.1竣工结算申请14.竣工结算
结算款支付方式及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或þ已完工程量的总价的60%;结算完成后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15个工作日内。本款修改为:14.2竣工结算审核(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提供其他工程质量担保方式的除外;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伍份。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3最终结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双方协商。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100%。(具体按照园林重点工程付款程序)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工程归档档案移交后
(1)施工中未发生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本款补充:14.4竣工归档资料(1)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4)因承包人拖延或不办理竣工归档资料时,经发包人催告,1个月内未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竣工归档资料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整理,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竣工归档资料的形式和格式:纸质资料和电子档。肆套完整符合要求的竣工图、竣工归档资料。(3)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30天内,承包人应提供给发包人(2)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的,需经相关方书面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材料,由承包人提供加盖竣工图章的竣工图给发包人。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5.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不扣留。15.2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其他附属设施按国家规定年限确定。15.1缺陷责任期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5.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2)3%的工程款;(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15.3.1保修责任15.3保修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承包人履行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保修义务及绿化养护义务且合格移交后,在30天内结清工程质量保证金。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3)其他扣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绿化养护期内双方责任约定:见补充条款。绿化养护期的具体期限:自竣工验收后24个月。15.4绿化养护期本合同工程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承包人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电话或书面通知)必须在24小时内到发包人单位报到,与发包人有关人员共同到现场查看,并与现场查看,并与现场查看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并在约定的处理时间内处理完成。否则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施工单位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必经过承包人认可,发包人留下所有记录,供备查。发包人依法继续追究承包人相应责任。15.3.2修复时间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其中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绿化养护期为24个月。
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绿化养护期内水电费支付:承包方承担。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18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发包人拒绝签收往来文件的视为对文件内容的认可。(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
(5)投标人实际施工时更换建造师或实际管理者非中标建造师,除解除合同外,发包人将上报建设主管部门请求停止承包人两年以内承揽徐州地区工程资格;(4)分包、转包工程;(3)拒绝或不遵照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整改、更换或拆除有缺陷的工程,不合适的材料或物资的书面通知;(2)没有合理的原因而未能开工、或拖延工期、或拖延竣工;(1)承包人在中标后,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影响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的;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如果承包人在下列任何一方面违约,则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放弃合同)
(10)在工程进展过程中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检查验收,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否则,在事先未请假的情况下,项目负责人每缺席一次发包人将扣承包人人民币贰仟元的违约金。同时承包人要承担建设主管部门不良行为的记录和处罚;(9)承包人本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除不可抗力外,中途不得更换。否则发包人扣承包人合同价5%/人/次的违约金;(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一次验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除由承包人在合同期限内自行整改合格外,违约金为合同价的5%;(7)因承包人自身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同时承包人自愿进行整改的,其整改所需时间计算在合同总工期内。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按前述有关条款进行处理;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6)已明确责任,但招标期内无法量化违约金的,按实际经济损失赔偿。
(1)因承包人原因而造成对社会产生不利影响的工程非正常停工,按停工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发包人有权因以下事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向承包人提出索赔:16.2.2违约索赔(13)承包人债权不得转让。(1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且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再更换。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应保持每周至少在现场办公五天,每天在现场办公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且应及时参加发包人、监理方组织的例会及保证现场施工及时顺畅的进行,否则每缺席一次工地的例会扣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合计缺席超过3次或一周工作时间不足5天(40小时)视为承包人挂靠资质,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1)项目负责人应参加由发包人或监理单位组织的有关工地会议。否则,在事先未请假的情况下,项目负责人每缺席一次发包人将扣承包人人民币伍仟元的违约金;
(2)因发包人指定分包人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指定分包人负全责。且由指定分包人原因引发的发包人对工程总承包人的索赔由分包人赔付。承包人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部分。(1)因发包人指定分包人的工程进度影响总工期进度且该工程总进度是不可逆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索赔。且该索赔额由指定分包人承担;承包人未尽到配合服务的,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部分。承包人有权因以下事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的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出索赔:(4)如承包人未在发包人规定的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按发包人的要求限期退场,让出工作面,对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承包人负责赔偿;同时列入施工企业黑名单。发包人将上述情况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并请求停止承包人一年以内承揽徐州地区工程资格。(3)因承包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发包人有权为安抚民工而在事先告之承包人的情况下向民工支付工资,并双倍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对承包人进行处置。(2)因承包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而非法转包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立即清其出场,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对承包人进行处置,对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承包人负责赔偿。
17.不可抗力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的,按承包人投标人填报单价支付费用,但不包括利润;(2)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临时工程的,由发包人支付租金,费用另行协商;(3)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不支付费用。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违约,导致第三方利益受损,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双方协商。(3)因发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增加的工程变更内容足以影响使工程在正常施工作业条件下不能按期竣工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工期索赔。其他执行通用条款第36条中的有关规定。
18.1工程保险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1不可抗力的确认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8.3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8.2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关于评审机构的约定:/。20.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1争议评审20.争议解决
20.2仲裁或诉讼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本款补充:20.3通知送达(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1)向徐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本款修改为:
3、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要求;2、符合国家、江苏省、徐州市有关绿化工程的规范、标准;1、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并按照徐州市园林局2009年发布的《徐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植物栽植技术规程》组织栽植施工。21.补充条款双方确认本合同载明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号码及通信地址)准确无误,如有变更应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另一方。由于一方联系方式错误、不详或者无法识别等导致无法送达,或者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及其他不可归责于送达方原因造成相关通知或者文件无法送达、拒绝签收,则相关通知或文件自寄送或发送后第1天起视为已送达。
种植土要求:8、安全、文明施工,做好扬尘治理工作,服从徐州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和管理。7、施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土壤改良、施肥等,种植土应不低于工程量清单内的配比质量;6、绿化成活率:乔木95%以上,其余苗木90%以上;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罚工程款的5%;5、严格工程质量标准;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时,除全部返工外,同比例扣罚工程款;4、缺陷责任期严格按照徐州市地方标准徐园[2015]75号《园林绿化养护期考核办法》进行养护管理。在养护期内一直保持良好的绿化效果,符合直至交接;
适宜植物生长的最佳土壤(体积比)为:矿物质45%、有机质5%、空气20%、水30%。土壤团粒最佳为1~5mm。要求土壤酸碱适中,排水良好,疏松肥沃,不含建筑和生活垃圾,且无毒害物质。土壤改良需因地制宜,现简要罗列下述土壤改良范例,仅供施工单位参考(若与当地相关规范、标准存在差异须以当地规范为准作为施工依据):绿地种植土质要求:2.2施用有机质腐叶土、松针、木屑、树皮、泥炭等,增加土壤有机物质,达到土壤改良的目的。2.1增施化学酸性废料过磷酸钙,降低pH值,并提高树木的抗性。施入适当的矿物性化肥,补充土壤中氮、磷、钾、铁等元素的含量。2.营养介质:1.配比:优质园土、粗粒河沙、营养介质,按照7:1:2进行配比。
1、承包人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如发生因拖欠工资上访、闹事等情况,发包人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证自身权益,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二、对工程管理的特殊要求条款4、所植苗木均带冠,根系完整、树杆通直;树形均匀、美观、丰满、无病虫害和缺损,球类植物均是精球(成品球),不脱脚;3、排水较差的地方,建议可在底层铺约20cm厚的珍珠岩,再打入3-4根珍珠岩填充的通风管。2、对保湿性差、养分少的土壤,建议可在40cm厚客土中加入珍珠岩粉等40L/平方米,固体复合肥料0.25kg/平方米。1、如果现场土壤粘性过高,建议加20%(或依实际定量)细河沙及泥碳土改造,混合均匀,以利排水透气。
2、所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按50000元/次。1、宴请或以其它方式提供消费的,按5000元/次。承包人不得对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有请吃、送礼行为。如有违反除按有关法律规定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外,发包人将按下列标准扣除中标人应得的工程款。工程竣工结算后被发现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按下列标准的金额索赔,这种索赔是无时限的。三、廉洁管理条例3、农忙期间不得停工。2、承包人不得虚报工程量和决算。
五、其他:3、如乙方不能按市有关绿地养护标准进行绿地管理,甲方有权委托专业养护队伍进场管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负责承担。2、保护工程范围内所有设施,遇突发情况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保护现场。1、负责工程范围内所有环境保护工作,组织一日二巡,加强保安、保洁工作,尤其是节假日保安、保洁工作。四、对工程养护管理的要求条款:3、所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按合同价的10%/次。
6、养护费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5、《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定额》(2007版);材料价格执行《徐州市工程造价信息》及市场价。4、本合同履行期内,承包人与第三方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与发包人无关。3、工程定额执行徐州市、江苏省和国家有关定额和取费标准的现行规定。2、最终工程建设费用的确认:以双方认可的工程结算价为准。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养护期(土建质保期二年,绿化养护期为24个月),包括土建及设施维修、苗木养护、施工范围内的保安、保洁等,期满后移交。移交验收时已死亡的苗木,直接扣除相应工程款,由招标单位视情况另行安排补植工作。
12、对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承包人应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承包人如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的行为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按程序直接支付给承包人所属工人,同时承包人还应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11、随时更换死亡树木及植被,如更换不及时,发包人有权组织更换,其发生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死亡苗木补植后养护期顺延一年。10、承包人养护期内执行徐州市地方标准DB3203/502-2008《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进行养护管理,接受发包方考核。如达不到养护要求,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方养护权,并按工程造价总额的20%扣除承包方工程款用于绿化养护。9、辅助工程部分: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所含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价格,应包括完成清单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等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施工进程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并含相应的平整场地、地基处理、原有绿地树木配置调整等图纸及建设方要求的工程施工全部内容的全部费用。8、绿化部分:绿化苗木的综合单价应包括树穴开挖、苗木种植、苗木购置、运输、装卸、施肥、浇水、树木支撑、缠草绳、病虫害防治、一年半三级养护费(包括保洁、除草、浇水、施肥、草坪树木修剪造型、秩序管理等养护管理全部内容)等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等费用。7、土方工程(含清杂、回填)执行徐州市市政定额。
18、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天(日历天)内进场,否则发包人有权扣减承包人中标价5%的违约金。17、投标人应认真勘察现场、核对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如发现疑问或不一致,应规定的异议提出之日前提出答疑。如未提出,中标后须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的全部内容,并不得增加中标费用。16、根据徐建重办[2015]20号文件要求,为防止工程结算高估冒算,工程审减额若超过送审额的7%以上(不含7%),超出部分按审减额5%给予处罚。14、给排水、照明等非绿化的专业工程,须由有相应资质专业队伍组织实施。13、按照《徐州市主城区城建重点工程苗木移植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将有部分其它市城建重点工程移植苗木用于本工程替换清单内苗木。此部分费用计移植、运输、栽植、养护管理费用,不计主材费用,并扣减相应清单工程量。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无
单位工程名 称 | 建设规模 | 主要内容 | 合同价格(元)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暂估价一览表附件3:现状树木一览表附件2:无
树木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生长情况 | 是否古树名木 | 处置情况 | 备注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附件5:无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4:无
序号 | 材 料、设备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质量等级 | 供应时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或绿化养护责任书附件6:发包人供应苗木一览表
序号 | 苗木材料名 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供 应时 间 | 送 达地 点 | 备注 |
绿化养护质量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或二、养护标准内容包括对养护范围内植物采取的整形修剪、松土除草、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改植与补植、绿地防护(如防台风、防寒)等技术措施;其他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在绿化养护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施工范围内的绿化养护责任。一、责任范围和内容(地方标准)等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绿化养护责任书。
五、养护责任绿化养护期24个月,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四、绿化养护期由发包人按徐州市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级标准进行考核,相关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三、考核标准¨徐州市标准(地方标准)中/级标准。
六、养护费用5.其他责任约定:。4.绿化养护期满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苗木成活率按合同约定执行,发生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须按原设计品种和规格及时更换,更换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在养护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避免造成对第三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因承包人操作不当、管理不善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紧急事故需处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处置。1.为确保养护质量,承包人应安排专业队伍和人员进行养护管理。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绿化养护责任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绿化养护期满。七、其他约定:。养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电话:0516-66998052电话:地址:徐州新城区建设大厦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以及(地方标准),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7: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绿化工程、园林附属工程(园路与广场铺装、假山、叠石、置石、园林理水、园林设施安装),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7.园林附属工程为/个月;6.绿化工程为24个月;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其他防水工程/年。
质量保修责任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8.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项:。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修复,或拒绝按要求进行修复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修复工程支出的实际金额。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邮政编码:221000邮政编码:地址:徐州新城区建设大厦地址: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11320300MB1510336E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日期:年月日日期:账号:466359122991账号:开户银行:中行徐州新城区支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0516-66998052电话:
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一、双方的责任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政建设责任书附件8:
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发包人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二、发包人责任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三、承包人责任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四、违约责任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五、责任书有效期4.3本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电话:0516-66998052电话:地址:徐州新城区建设大厦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1)承诺书;根据贵方《磋商文件》(项目编号:)要求,本供应商正式提交以下首次响应文件。致(采购人):9、承诺书
供应商兹宣布同意如下:我单位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4)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响应文件。(3)偏离表;(2)磋商报价表;
六、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五、报价有效期为30个工作日。四、所供货物保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性能和安全标准,无权利瑕疵。三、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本供应商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二、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及所有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其负责。一、完全承担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如有偏离,将全部填写在偏离表中)。
移动电话:联系电话:供应商(电子签章):九、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的《磋商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确定。七、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委托人(全称):10、授权委托书日期:
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及签订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身份证号:受托人:先生(女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中小企业声明函(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后)年月日受托人(签字):委托人(电子签章):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勾选!!!);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本项目采购的服务属于建筑业。日期: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如有疑问,可与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咨询联系。联系电话:0516-83861958。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2020年2月27日上线运行以来,已为广大中小企业和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及社会公众提供测试服务超过100万次。为方便中小企业和社会各界使用自测结果,小程序增加自测结果打印功能,测试者可按照小程序填写测试企业有关信息并完成自测后,保存自测结果自行打印。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1/1
中小企业规模类型
自测小程序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
大中小企业、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自测或别企
业规模类型
徐州工信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我单位在参加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如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说明函)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供应商(电子签章):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项目编号: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说明:日期: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供应商郑重声明: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格式可自拟)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供应商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供应商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交纳社会保险证明。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我单位承诺在参加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注册证号)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日期: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书日期: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期:供应商(电子签章):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我单位承诺在参加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注册证号)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备注:非政府采购项目收费标准,由采购人与代理机构自行商议。徐州市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服务费行业指导价格标准15、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 | 货物 | 服务 | 工程 | 收费上限 |
100万以下 | 1.50% | 1.50% | 1.00%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100万~500万 | 1.10% | 0.80% | 0.70%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500万~1000万 | 0.80% | 0.45% | 0.55%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l000万~5000万 | 0.50% | 0.25% | 0.35%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5000万~l亿 | 0.25% | 0.10% | 0.20%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1亿~5亿 | 0.05% | 0.05% | 0.05%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5亿~10亿 | 0.035% | 0.035% | 0.035%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10亿~50亿 | 0.008% | 0.008% | 0.008%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50亿~100亿 | 0.006% | 0.006% | 0.006%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5.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如低于5千元,按5千元收取;如高于10万元,按10万元收取。超出5万元的,超出部分按8折计算收取。(PPP项目按10万元)。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费率(%)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各社会代理机构不另外收取采购文件制作售卖费用。说明: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淮河路支行账号名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9.账户信息:8.以上价格为协会指导价,双方也可以协商定。本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7.多标段项目按总项目收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6.定点类等无金额或事先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采购预算为1元的项目,中标(成交)金额按100万元计算。
(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1)合同签订且乙方向甲方出具预付款保函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付款条件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6、预付款保函支付条款模板账号:131012516010005483
……(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1)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付款条件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
2、付款条件二中,预付款比例设定应符合《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要求。1、付款条件一中,出具预付款保函后支付的合同款应当与保函金额一致。注:
采购人: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编号:JSZC-320300-ZXCD-C2022-0004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
创达咨询
NGTACO
受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对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内容如下:(供应商):项目编号:JSZC-320300-ZXCD-C2022-0004竞争性磋商文件二〇二二年十二月采购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四、采购邀请: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三、项目编号:JSZC-320300-ZXCD-C2022-0004二、项目名称: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一、采购人: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一章项目说明
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六、供应商资格条件: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说明:(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职称(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按照《磋商报价表》要求填写首次报价。1.供应商报价为要约,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无承诺表示时视为未成交,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认为必要时可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或采取其它方式采购。十、报价要求九、合同草案条款:见《磋商文件》附件8.《合同草案条款》。八、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七、采购预算(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第三章响应文件1.磋商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不需交纳。十一、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第二章磋商保证金3.报价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有漏报或不报的,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本项目的报价中而不予支付。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响应无效。(一)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十二、提交响应文件要求
1.提交时间(三)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3日09:30,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及磋商环节。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五)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四)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2月23日09:30。“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2.提交地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3日09:30)前。
十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十)相关说明: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即为数据电文(响应文件,下同)的发送时间和接收时间。(九)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八)首次响应文件解密:到达开启时间,“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苏采云”系统解密时间为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时间内时刻关注“苏采云”系统,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苏采云”系统提示,而导致未及时解密本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七)不接受不按要求加盖公章(电子签章)的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签章相关要求见“苏采云”系统。(六)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首次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4.所报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3.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2.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1.《磋商报价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一)基本目录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
(1)所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印发)范围的,响应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报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注:5.所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2)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审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1)所报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范围的,响应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报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注:
(1)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二)资格条件(1~6项必须提供,并通过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上传至“资格条件”模块,否则响应无效)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的扫描件(如有)。(2)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审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职称(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2)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电子签章,格式见附件》)。具体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中小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注:中小微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4.《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3.《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2.《分项价格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1.《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三)符合条件(1-5项必须提供,并通过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上传至“符合条件”模块,否则响应无效)7.供应商信用信息(要求见“十四、磋商相关说明”中“(三)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内容)。
2.商务部分(2)《服务方案》(要求见本文《项目要求》及《评分细则》);(1)《施工方案》(要求见本文《项目要求》及《评分细则》);1.技术部分(四)综合评审评分项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加密。1.密封(加密)要求:(六)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1.企业报价折扣证明:无。(五)价格折扣文件格式(1)《业绩》(要求见本文《项目要求》及《评分细则》);
2、采购人索取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须在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采购人。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注:(七)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响应文件不得超过350M!3.盖章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九章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2.签署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九章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特别提醒: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如需“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可打印成文档,签字或盖章后再扫描上传,最后再电子签章)。
3.供应商的授权代表或法人须全程守候在“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并确保视频设备正常使用。授权代表或法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经磋商小组核查后参与磋商活动。2.供应商可通过CA数字证书,在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各自响应文件。1.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方式(地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同时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通过“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等待磋商。(一)磋商要求十四、磋商相关说明第四章磋商相关说明
(二)评审程序8.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磋商要求执行,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7.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的,视为响应无效。6.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的,视同放弃澄清。5.磋商方式:本次磋商采用“苏采云”系统中的视频会议,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磋商会议。请供应商在磋商前等候在开标大厅,随时接听磋商小组发出的磋商视频邀请(所有邀请等待时间2分钟,2分钟内所邀请供应商无响应,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由解密顺序下一家进行磋商,不再后补)。4.磋商顺序按照电子标书解密先后时间进行,解密时间相同的,不分先后顺序。
说明: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要求:见《磋商文件》中“十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3.都符合第2种情况的,提供所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和所报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份数最多的,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2.都符合第1种情况的,提供所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和所报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的,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1.提供所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不包括强制采购要求(如有),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下同)的;或所报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的,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施工方案优劣(得分)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项目实施方案优劣(得分)都相同的,按照以下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2.查询渠道包括: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三)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相关内容和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按响应无效处理。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后资格审查结束前。和或“信用徐州”网(www.xuzhoucredit.gov.cn/)。(4)“诚信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和或“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3)“诚信江苏”网(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十五、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6.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十七、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六、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以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该品牌的供应商。3.采购项目为非单一产品的,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具体核心产品内容见本磋商文件《项目要求(采购需求)》。核心产品为两个及以上的,不同供应商所报的核心产品中有部分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照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2.评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特别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十九、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八、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排序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标的的基本概况为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表》(最后报价)。第五章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合同签订等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二十一、《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第六章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二十、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原件扫描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核对)无误后,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根据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与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二十二、询问和质疑第七章询问和质疑
4.本项目由采购人向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交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见附件15。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鲲鹏路66号绿地城际空间站B座20楼联系电话:18115710262联系部门: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3.质疑函
采购代理公司: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952159091联系人:耿磊地址: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八章联系方式
二十三、附件:附后。第九章附件电话:18115710262联系人:李磊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鲲鹏路66号绿地城际空间站B座20楼
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4.《分项价格表》3.《磋商报价表》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1.《评分细则》附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10.《授权委托书》9.《承诺书》8.《拟签订的合同文本》7.《偏离表》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2022年12月16.《预付款保函支付条款模板》15.《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注:评分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评分细则
项目 | 评分细则 | |
价格部分(10分) | 价格(1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 |
商务部分(4分) | 业绩(4分) |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绿化施工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最低得0分。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其中施工合同无需上传全部内容,仅上传协议书等关键页内容即可)。 |
施工方案 (76分) | 总体施工方案(12分) | 工程总体及重点部分施工方案及工艺方法: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得10-12分;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基本符合要求的得7-9分;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得4-6分;内容较差、可行性差的得1-3分;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 |
施工方案 (76分) | 质量保证措施(12分) | 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及目标: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得10-12分;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基本符合要求的得7-9分;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得4-6分;内容较差、可行性差的得1-3分;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 |
施工方案 (76分)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12分) |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得10-12分;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较强、基本符合要求的得7-9分;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得4-6分;内容较差、可行性差的得1-3分;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 |
施工方案 (76分) | 进度及保证措施(10分) | 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得8-10分;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较强、基本符合要求的得5-7分;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得3-4分;内容较差、可行性差的得1-2分;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 |
施工方案 (76分) | 材料保证措施(10分) | 材料供应、来源、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得8-10分;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较强、基本符合要求的得5-7分;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得3-4分;内容较差、可行性差的得1-2分;·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 |
施工方案 (76分) | 项目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10分) | 项目部组成、劳动力配置及保障措施:劳动力配置及保障措施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针对性强的得8-10分;内容较完整合理的得5-7分;内容一般合理的得3-4分;欠缺的得1-2分。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 |
施工方案 (76分) | 劳动力和设备等资源配置计划(10分) | 劳动力和设备等资源配置计划: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得10-8分;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较强、基本符合要求的得7-5分;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得4-3分;内容较差得2-1分;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 |
服务方案(10分) | 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方案(10分) | 对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价:内容详细具体、合理性强、可行性强的得10-8分;内容较具体、合理性较强、可行性较强的得7-5分;内容一般、合理性弱、基本可行的得4-3分;内容较差得2-1分;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 |
(五)工程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四)采购范围: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三)工程地点:徐州市马洪路(二)项目概况: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列入市城建重点工程计划,本次项目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为其中一部分,预算金额345.77万元。(一)项目名称: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一、采购项目说明
(十)质保期: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其中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绿化养护期为24个月。(九)现场自然及施工条件:建议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踏勘,以了解现场的施工环境、施工范围、技术要求及相关服务,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成交后不得以未踏勘现场或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八)采用的技术规范:执行国家、江苏省及徐州市颁发的现行行业规范、相关标准及相关文件。(七)施工要求:按采购人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且保证相关部门验收通过;未达到质量要求的,承包人负责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同时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适当处罚;(六)质量要求标准:合格,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1、报价要求:(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一)工程量清单以及图纸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附件(后附)二、工程量清单报价(十二)验收标准:完成合同约定内容,满足质量标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十一)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符合《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中三级标准。
1.5响应的供应商必须按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成交后,在施工过程中,不论由于工程量清单有误或漏项,还是由于设计变更、现场变更、签证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均按实调整。1.4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供应商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项目特征描述不全的工序,如图纸已明确或已指明引用的规范、图集等或是常规工艺必须的工序应包括在报价中。1.3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注: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条款的实质性偏离。供应商不得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分布分项内容及数量,否则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1.2响应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中所确定的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以及施工图中所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1.1本项目不接受超过345.77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
1.11地方关系协调费投标人自行考虑,就此项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1.10辅助工程部分: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所含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价格,应包括完成清单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等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施工进程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并含相应的平整场地、地基处理调整等图纸及建设方要求的工程施工全部内容的全部费用。1.9垃圾外运,在报价中综合考虑。1.8安全文明施工是供应商的责任,采购人不接受任何由于供应商施工而导致的扰民或民扰引起的诉讼或索赔。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报价时充分考虑因扰民与民扰而造成的工期影响与费用增加,在报价予以考虑,采购人不接受任何由于供应商考虑不周为由而提出的任何索赔。1.7供应商自行勘察,了解周边原有建筑、设施,事先视察工地,充分了解工程位置、邻近建筑物、工地情况,通路、储存空间、起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之情况,供应商须按接收工地日的现况,接收工地及自费清理任何遗留在工地上之废物,施工过程中因工地特殊情况而引起二次搬运、安全防护等。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考虑这样因素,并在响应报价中予以考虑,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关于此类费用的任何诉讼或索赔。1.6技术参数、项目施工方案所描述的技术措施所发生的费用,视为已体现在供应商报价的非实体性消耗所发生的费用中。
2.2.1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等发生变化的,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2材料风险约定:2.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除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并计入总报价,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2、报价方式1.13施工时需做好防护措施保证周边安全,因中标人保障不利对招标人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若因此会增加费用,控制价不计取,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1.12本工程要求质保期按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其中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绿化养护期24个月。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因此产生的各项费用视为投标人已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除招标人确认的有效变更签证、设计变更外,结算时不因任何因素调整中标的综合单价。缺陷责任期内若出现死苗,成交供应商需补植,补植后的苗木养护期重新计算,补植的所有费用不再支付(采购人特别通知另行补植的苗木除外)。
(一)质保及售后服务:本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绿化养护期24个月,质保期按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质保期外,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中标人应主动提供维修方案,只收取材料费。三、服务要求:4、报价编制依据及要求:详见清单。本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合价。若供应商没有填写单价、合价的项目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合价中。3、报价的计价方法2.2.2本工程对材料风险约定如下: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充分考虑政策性关于人工、机械费用等方面调整,并计入总报价。主要材料价格因市场波动的调整方法按照合同中约定。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供应商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供应商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交纳社会保险证明。(四)人员要求:(三)供应商需根据本项目特征及自身情况编制施工方案。(二)质保期内,如发生故障,采购人通知中标人售后服务人员时,相关服务人员要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配合采购人处理问题,进行更换或进行必要的维修。
3、磋商报价表其他要求见磋商文件《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五、其他要求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其响应文件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其响应文件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四、低于成本报价
2、质量:合格,通过相关部门验收。供应商承诺:1、本报价(总价)为供应商本企业提供的服务。货币单位:人民币元本次为首次报价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总价(小写) |
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 | 详见响应文件 | |
总价(大写): |
3.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1.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报价说明:4、本工程基本保修期限为2年,承诺的保修期为年3、工期:90日历天。
(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4、分项价格表日期:供应商(电子签章):4.如最后报价未列明单价,则最后所报各项单价计算方法为:(最后报价/最初报价)*各项最初报价的单价。
说明:日期:供应商(电子签章):【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编制】项目编号:本次为首次报价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响应供应商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注:1.如果不提供《分项价格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3.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算出“小型和微型和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总价合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的条件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1.中小微企业的划分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电子签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备注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2、响应供应商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注:1、如果不提供此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日期:年月日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电子签章):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承诺书。(必须提供)。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必须提供)。附: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交纳社会保险证明。(必须提供)。
项目编号:(首次报价)7、偏离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2、响应供应商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注:1、如果不提供此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
序号 | 偏离内容 | 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要求 | 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 | (正/负/无)偏离 | 说明 |
(GF—2020—2605)合同编号: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草案条款)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注: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下同)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承包人:发包人: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名称:施工合同园林绿化工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签订日期:年月日(¥元)合同金额:
合同协议书共计16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承包人项目负责人、预付款、绿化种植及养护要求、其他要求、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合同协议书《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示范文本》的组成为指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20—2605)(以下简称《合同示范文本》)。为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说明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专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三)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
发包人(全称):徐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合同示范文本》中引用的规范、标准中,未备注编制年号的,均采用现行最新版本。《合同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园林绿化工程具体情况,参照本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二、《合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绿色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工期6.工程承包范围:。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规模:。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符合《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或(地方标准)中级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标准;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阶段性工期:。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其中:含税金额:人民币(大写)。税率:%;人民币(大写);1.签约合同价(不含税)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人民币(大写)/(¥元);(3)暂列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元);(2)暂估价金额(不含税):人民币(大写);(1)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税):
六、预付款姓名:;身份证号:。五、承包人项目负责人2.合同价格形式:。人民币(大写)(¥元)。(4)农民工工伤保险(含税):
八、其他要求:/。3.养护期满移交时苗木成活率约定(乔木、灌木、地被、草坪等):见补充条款。2.竣工验收时苗木成活率约定(乔木、灌木、地被、草坪等):见补充条。1.在施工过程及绿化养护期内植物死亡,须按原设计品种和规格更换,更换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七、绿化种植及养护要求预付款: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作为工程预付款(按照徐州市重点工程付款程序)。
十、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九、合同文件构成
十二、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一、词语含义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拨付周期不超过1个月。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时足额支付人工费用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
十五、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补充协议本合同在徐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电话:0516-66998052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221000邮政编码:地址:徐州新城区建设大厦地址: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1320300MB1510336E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账号:466359122991账号:开户银行:中行徐州新城区支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
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书面确认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1合同本款修改1.1.2.4、1.1.2.5,补充1.1.3.11、1.1.3.12、1.1.3.13、1.1.4.8。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1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3设计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通信地址:。电子信箱:;
1.1.3.3临时占地包括:/。1.1.3.2永久占地包括:/。1.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电子信箱:;
1.2法律1.1.4.1绿化养护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绿化养护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绿化养护期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1.1.4日期和期限1.1.3.6绿化养护:是指对绿地内植物采取的整形修剪、松土除草、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改植与补植、绿地防护(如防台风、防寒)等技术措施。1.1.3.5绿化工程:是指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1.1.3.4园林绿化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主要包括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地形整理、园林设施设备安装及园林建筑、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绿地广场、驳岸、园林景观桥梁。
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1.3.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本款修改1.4.1、1.4.2。1.3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
1.3.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符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业主的要求。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3.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与园林绿化行业相关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5)投标书及其附件(4)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通用条款(2)本合同专用条款(1)本合同协议书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如会议纪要、工程变更、工程洽商、签证、通知、信函、数据电文等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8)工程量清单(7)图纸(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含招标文件)
承包人收到设计文件和图纸后,要根据技术标准、设计规范、标准设计图、通用图和有关规定,对设计文件和图纸认真审查。当图纸设计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或发现其他问题,投标人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批后执行。否则,因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差错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纸(发包人不提供所配套的有关图集。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贰套,如承包人需增加施工图纸,由发包人与设计院联系,出图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设计文件和图纸由发包人统一提供,承包人不得直接接收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一周;1.5.1图纸的提供1.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⑤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明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④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职责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执行通用条款3.3)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③拟制施工人员名册(动态),并与为其办理工伤保险的有效证明一起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②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的办理结果书面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留存;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①按GB/T50502、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7.1和7.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方案报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1.5.2承包人文件
⑪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文件,视为违约并按伍佰元/次扣违约金。⑩上述文件如发包人因管理需增加时,承包人有义务按发包人提出的形式、格式、数量、时间等要求提供。⑨发包人管理需要的其他文件。⑧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及措施文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控制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⑦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措施文件、质量检查制度、质量控制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⑥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职称、项目负责人的编号、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等事项,和与承包人之间的正式聘用劳动合同、承包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一起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5.3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7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电子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纸质版伍套,电子版一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字后7日内;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1.6.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项目部;1.6.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五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联络
1.7.2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7.1出入现场的权利1.7交通运输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项目部;
1.8.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1.8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7.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不提供,由承包人自费修建。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
本款修改为:1.9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8.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8.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本款补充2.1.1、2.4.3。2.1许可或批准2.发包人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执行本工程招标文件。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执行本工程招标文件。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对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和现场进行核查和踏察,如发现差异,应在1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电子信箱:/;通信地址:/;职务:;联系电话:;姓名:;身份证号:/;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2.1.1根据相关规定提供园林绿化施工所需的许可或批准。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日前2.3.1提供施工现场2.3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批准改变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批准延长工期;批准涉及到对合同总价有影响的变更或指示;批准工程索赔;批准施工程序的重大变更;批准重要部位的设计变更;确定工程变更估价。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现场管理;施工中有关项目的会签;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实施全面的监督管理,协调处理并解决有关变更、施工中的问题;按照发包人的规定,负责技术、经济签证的现场确认,支付工程款的审核,凡需发包人确认的内容均须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发包人授权的其他事项。
本款修改为:2.4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负责提供水源,由承包人从接点接入施工现场。从发包人提供的水源至施工各用水点的管路安装、布置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其安装费、管材、设备购置费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水费,无论承包人是否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支,发包人均认为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承包人直接缴纳。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负责提供电源,由承包人从接点接入施工现场。从发包人提供的电源至施工用电设备线路的安装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安装费、线路、设备购置费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电费,无论承包人是否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支,发包人均认为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承包人直接缴纳。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关于发2.3.2提供施工条件
3.1.2施工过程中的排污、环卫、市容、城建、城管、治安、人口管理等相关手续由承包人按规定负责办理,对临近居民和行人的影响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3.1.1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现场施工人员及现场其他第三人的安全、现场施工秩序、工程保护、环境保护、消防、用电安全等负责,并就工地照明、防护标志和警示信号设置、门卫人员配置等作出具体安排,充分考虑施工的特殊性,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并承担相关的责任。如有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损失。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期限及方式:发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天内,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担保有效期至工程款拨付完成为止(不含质量保证金)。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①满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②向发包人提交盖承包人公章和工程竣工资料专用章的纸质版资料三套、电子文档资料一套;③承包人自留一套。3.1.6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必须对工程现场施工人员全部实行实名制考勤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设立工资存储专户,按照工程进度和工人实名制登记信息,按月及时足额由银行代发工资。3.1.5符合徐州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化施工现场要求,同时应满足市政、市容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施工工地控制扬尘污染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符合要求者,承包人应承担200-2000元/次的违约金。承包人因违反规定所造成的损失和处罚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负责交工后一周内彻底清洁完毕撤离现场。3.1.4承包人按相关规定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的保护。3.1.3承包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对已完成工程成品的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理。损坏其他单位所承担的施工内容,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并承担修复费用。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按月及时提供,每月25日后30日之前提供当月完成进度及下月施工计划。(1)配合发包人办理合同备案及相关手续,并承担需承包人缴纳的相关费用。3.1.7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立卷、装订成册的纸制质及电子稿。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14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和要求: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担。(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在施工时发现地下管线、文物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在会同有关单位部门共同研究方案后再实施,费用报经发包人签证后由发包人承担;地上设施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办理,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包人按相关文件规定各自承担。(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发包人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要的办公用房及设施由承包人负责并免费提供。(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行承担,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和专职人员维护公共安全。
3.2.1项目负责人:本款修改为:3.2项目经理(11)承包人勘查现场后已经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体现:1、承包人与现场其他施工企业保持有序、顺利施工的措施方案;2、现场分段施工的措施方案;3、现场开辟新临时通道的方案,且承包人必须考虑完成以上3点所要增加的一切费用。发包人在临时设施费用中为承包人综合考虑了以上费用,承包人自主报价,结算时发包人不再支付与以上3点关联的任何费用。(10)地方关系由承包人负责协调,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9)承包人负责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自费提供和维护有灯光、护板、格栅警告信号和警卫,以及对工程进行保护或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在承包范围内全部人员的安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教育和安全事故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及财产损失的,承包方应负全部的赔偿责任。
1.领导、决策,调集企业所属各单位、各部门为项目进行全面服务和控制;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通信地址:;电子信箱:;相关证书及编号:联系电话:;姓名:;身份证号:;
7.与业主、监理保持经常沟通,了解业主需求,解决随时出现的问题,替业主排忧解难,保护业主利益;6.组织工程成本的分析、预测及控制,对项目资金管理与财务运作负责;5.负责组织编制与审批主要物资供应与采购计划及其修订与调整;4.负责组织编制与审批质量保证计划及其修订与调整;3.负责组织编制与审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及其修订与调整;2.代表承包人履行对业主的合约,并受业主委托行使对项目所有班组织统一指挥、协调、管理权;
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本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除不可抗力外,承包人中途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发包人扣承包人合同价5%/人/次的违约金。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缺席一次工地的例会扣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合计缺席超过3次或一周工作时间不足5天(40小时)视为承包人挂靠资质,违约金为合同价的10%,解除合同,立即清其出场,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处置。。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3.2.2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亲临施工现场组织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必须严格遵循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项目负责人每月不少于24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离开施工现场应向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请假。8.负责组织人力资源调配、内部和外部关系协调;遵照合同约定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内容实施于工程,当超出实施范围应向上级决策机构申报。
3.3.2承包人派驻到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3.3.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投标文件注明的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及其他资格证明等,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本款补充3.3.6。3.3承包人人员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发包人认为项目负责人不能胜任工作,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的7天内,按照发包人要求,提出新的人选,新人选的标准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且能够胜任本工程的要求,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报发包人批准并办理相关变更备案手续后,即刻任命。承包人拒绝更换的,发包人有权扣除中标价的2%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3.3.6技术负责人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每人次向发包人支付壹仟元违约金,承包人还应承担因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撤换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其他项目部主要成员每人次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2%违约金。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每缺席一次工地的例会扣违约金人民币壹仟元,合计缺席超过3次或一周工作时间不足5天(40小时)视为承包人挂靠资质,承包人应按合同价的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立即清其出场,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处置。。3.3.3发包人对于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承包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承包人应当撤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可以随时检查。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3.4.1分包的一般约定本款修改3.5.1、3.5.2。3.4分包专业:;职称等级:。姓名:;身份证号:;
3.4.4分包合同价款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对分包人的施工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3.4.3分包管理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按照第10.7款〔暂估价〕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分包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3.4.2分包的确定承包人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工程禁止分包、转包。3.4.5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禁止分包、转包。(2)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款项。(1)除本项第(2)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
本款补充3.5.2。3.5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4.6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涉及分包的工程内容,分包工程承包人的资格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3.6履约担保3.5.3现状树木的保护起始时间:自进场至工程移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工程移交/接收证书签发前。3.5.2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3.5.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工程施工范围内保留的现状景观。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履约担保金额及方式: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承包人需提交履约担保人民币/元(不高于中标价的10%),以þ保函或¨保险形式执行。履约担保的有效期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本款补充: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确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并附详细依据。合同当事人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没有异议的,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有异议,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争议解决前,合同当事人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争议解决后,争议解决的结果与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不一致的,按照争议解决的结果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合同当事人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会同合同当事人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约定审慎做出公正的确定。4.3商定或确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见监理合同。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见监理合同。
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5.2隐蔽工程检查5.1.2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1.1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有关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提交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达标目标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相关规范标准。其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款(即中标价)内。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提交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充分考虑施工的特殊性,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并承担相关的责任和损失。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5.2.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本款补充:6.2环境保护6.1.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合同价(即中标价)款中已含,与合同价款同期支付。严格落实《徐州市市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范(试行)》、《徐州市区园林工地扬尘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徐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之要求组织施工,施工前必须制定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严格按审批后的专项方案组织实施。施工中自觉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对扬尘污染等工作的检查,并接受违规处罚。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①承包人按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承担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罚款。②承包人应遵守环境保护和清洁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发包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规定,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③承包人不得将施工范围内的垃圾搬运或投放至施工范围外的其他场地上,一旦发生且承包人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发包人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清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在工程款支付时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按所发生的费用双倍扣还。④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应将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垃圾、杂物、临时道路等清理干净,并及时清除出施工现场,不得弃置在发包人区域范围内。如承包人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发包人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清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在工程款结算时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按所发生的费用双倍扣还。⑤现场施工及管理人员均需挂牌进场,否则,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100元∕人.次的违约金。⑥文明施工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其他要求。6.1.3文明施工
7.1施工组织设计工期和进度6.2.3工程施工中使用肥料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严禁使用气味较大的肥料。6.2.2农药使用时按照《徐州市绿化养护管理条例》中相关要求进行。6.2.1农药进出仓库应建立登记手续,不准随意存取。农药的领取、发放、使用、回收要由专人负责,并建立农药使用管理台账。合同当事人对农药、肥料的使用要求:
其他内容:。土壤改良;古树名木保护;现状树木保护;7.1.1工程涉及以下内容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还应包括此类工程内容的专项施工方案:1)施工方案;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3)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4)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5)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6)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8)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9)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承包人应按照第7.1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实践惯例,施工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施工进度计划是控制工程进度的依据,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工程进度情况。7.2.1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7.3.1开工准备7.3开工施工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3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的确认,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7.4.2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及时报告发包人,并会同发包人和承包人予以核实。发包人应就如何处理和是否继续施工作出决定,并通知监理人和承包人。7.4.1发包人或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在开工日期前7天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7.4测量放线因发包人原因或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3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报告批准日期之前。
每延误一天按壹万元计取违约金,累计5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延误造成的损失。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合同工期作相应调整,材料差价调整按合同相应条款及规定执行(不可抗力原因除外),承包人不得提出任何其他补偿或索赔费用。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
(2);(1)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7.6不利物质条件
如存在甲供材、甲方供应材料、暂定价见发包人供应材料价格表;乙方所领甲供材料数量与结算审计确定的量误差超过1%时,按甲方实际采购最高价加20%采保费用及资金占用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计划用量内的按招标人提供的《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中“暂定价格”减1%保管费后乘以计划用量扣款。8.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8.材料与设备提前竣工的奖励: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奖励/元。7.8提前竣工的奖励(3)。
8.4.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4样品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承包人承担。8.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1、承包人采购所有主材按质量环保合格要求采购(必须符合规范标准、设计要求及地方有关规定)2、材料进场按规定办理手续。3、甲控材料须由承包人在材料进场前提出书面申请,写明进场材料的品种、名称、规格等报于监理、发包人,待发包人认样、封样后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进行采购。甲控材料需做样板,待发包方认可款式、颜色、做法等后方可全面施工。4、甲供材料须由承包人在材料进场前依据发包人甲供材申报制度提出书面申请,写明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等报于监理、发包人,待发包人审核批准后,供应所需材料。5、在施工期间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采购的部分材料变更为甲供材或甲控材。6、甲控材料品牌为承包人投标时所报的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品牌。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换品牌。否则承包人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同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7、其余执行通用条款规定。8.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9.1试验设备9、试验与检验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全额承担,另外发包人、监理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要的办公用房及设施由承包人负责并免费提供。8.5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4.2样品的保管:经批准的样品应由监理人负责封存于现场,承包人应在现场为保存样品提供适当和固定的场所并保持适当和良好的存储环境条件。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和发包人要求确定。
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承包人根据相关规范、标准进行试验并承担。9.2现场工艺试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承包人自行设置。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承包人自行设置。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承包人自行设置。
(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10.1.1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应按照本条约定进行变更: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关于送检材料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涉及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人提供变更后的图纸和说明。如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及时办理规划、设计变更等审批手续。发包人和监理人均可以提出变更。变更指示均通过监理人发出,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收到经发包人签认的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变更。未经许可,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10.2变更权(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10.3.3变更执行监理人提出变更建议的,需要向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计划,说明计划变更工程范围和变更的内容、理由,以及实施该变更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发包人同意变更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监理人无权擅自发出变更指示。10.3.2监理人提出变更建议发包人提出变更的,应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变更指示应说明计划变更的工程范围和变更的内容。10.3.1发包人提出变更10.3变更程序
(2)本工程对于工程价款调整约定如下:①因设计变更、清单错误、现场签证引起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预算价计价编制办法计算,再乘以投标报价浮动比率结算。②因设计变更、清单错误、现场签证引起的已有清单工程量增减,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增减变化幅度超过15%,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工程价款予以调整。调减原则是:工程量增加超过15%以上时,其超出部分综合单价予以调减,按照原综合单价的0.95计算;。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其相应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予以调增,调整为原综合单价的1.05计算。③投标报价浮动比率=(1-中标价/招标预算价)*100%。以上变更及工程量签证,必须由发、承包双方、现场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清单项目中特征描述不全的工序,如图纸已明确或已指明引用的规范、图集等或是常规工艺必须的工序,应包括在报价中。招标人保留在施工过程中增加或取消工程内容及相应费用的权利,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④执行本招标文件。(1)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承包人收到监理人下达的变更指示后,认为不能执行,应立即提出不能执行该变更指示的理由。承包人认为可以执行变更的,应当书面说明实施该变更指示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新增减工程等变更均须经设计院、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签字认可,否则不作为结算调整依据,审计单位审核确认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变更文件予以变更。变更文件中须明确原做法、变更后做法及工艺、材料名称等,标注要清晰。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关于变更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时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4.2变更估价的支付方式及时间(3)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应按下列原则调整:“措施项目表一”中的措施费仍按投标时费率进行调整;“措施项目表二”中的措施费发生关联变化时,按2014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原组价方法调整,未按2014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投标时价格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10.6.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由发承包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依法确定中标价格后,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格。10.6.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的明细详见附件3:《暂估价一览表》。10.6暂估价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执行通用条款。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0.7暂列金额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承包人具备实施暂估价项目的资格和条件的,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后,可由承包人自行实施暂估价项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具体事项。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通用合同条款中第3种方式确定。(无第一、第二种方式)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施工期间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超过10%),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报经上级有权部门审批同意后予以调整。其余不做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3)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2)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及施工图所含项目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其根据为投标人提交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附表。1.单价合同。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9)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根据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对设计进行变更(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增加或取消工程项目),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除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在竣工结算时进行调整外,承包人不得提出任何索赔或赔偿。8)投标人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施工时自行采取措施保护项目周边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等,施工时需做好防护措施保证周边安全,因中标人保障不利对招标人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若因此会增加费用,控制价不计取,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7)地方关系、施工涉及的交通协调费投标人自行考虑,就此项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6)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投标人务必充分考虑施工人员的组织工作,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体现出确保人员及工期的措施方案。中标后不得以市场工人短缺、赶工、未按节点支付工程款等借口拖延工期或申请追加合同金额,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5)招标期为年月,招标人在适宜的时间下发开工令,投标人需考虑时间间隔对自身产生的影响并视为已体现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4)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2.总价合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11)所有材料(对影响景观效果的材料)进场前需向甲方报送样品,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场,材料进场同时向甲方提供材料订购合同备案。若乙方提供材料样品不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可自行指定品牌、规格,甲方承诺所选材料价格不高于双方确认的合同组价书的材料价格的95%。10)工程量清单项未予实施或工程量减少的,按照投标报价从中标价款中予以减除,竣工结算时予以扣减。
预付款支付比例:不高于合同价的30%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3.其他价格方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承包人需提交支付担保人民币/元(中标价的/%),以¨保函或¨保险形式执行。预付款担保的有效期至/为止。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扣回,转为进度款。预付款支付期限:进场开工且多渠道筹措到位后十五日内(按徐州市重点工程付款程序执行)。
(2)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3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1)承包人应于每月20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5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单价合同的计量按照本项约定执行: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2计量周期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及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2016】154号文件关于营改增的规定、执行苏建函价〔2018〕298号文件关于税金的相关规定、《关于增列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费的通知》(徐建价[2018]2号)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计量原则按专用条12.3.1。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3)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3天内完成审核的,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
申请周期按照徐州市重点工程规定执行。单价合同的进度付款申请单,按照第12.3.3项〔单价合同的计量〕约定的时间按月及时向监理人提交,并附上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单价合同中的总价项目按月进行支付分解,并汇总列入当期进度付款申请单。12.4.1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5)根据第19条〔索赔〕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4)根据第15.3款〔质量保证金〕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3)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出现错误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的金额;(2)根据第10条〔变更〕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已完成工作对应的金额;12.4.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进度款与质量挂钩,如果所完成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待承包人整改完成符合验收规范要求后再行支付。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供有效的合法发票。12.4.3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进场开工且多渠道筹措到位后(下同)支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完成合同工程量70%后,支付至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不超过合同价款的60%;养护期满、移交结算资料报发包人,经双方认可的竣工结算价完成后15日内,付至结算价的100%。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供有效的合法发票。(6)根据合同约定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发包人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不表明发包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相应部分的工作。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按照徐州市重点工程拨付进度内完成支付。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进度付款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单。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修正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向承包人签发无异议部分的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存在争议的部分,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已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12.4.5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7.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7支付分解表的编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一般应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具体工程款支付时间、金额等应按徐州市重点工程付款程序执行,中标人不得以付款为由,影响工期进度。在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进行阶段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重复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12.4.6进度付款的修正根据徐人社发[2022]18号文要求,发包人按照工程实际进度,按进度节点每次拨付已完成工程款的20%以上到总包单位工资存储专户。承包人按照规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
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资料应当作为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13.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部分项工程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并具备验收条件的,承包人应提前48小时通知监理人进行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的,应在验收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按时进行验收,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承包人有权自行验收,监理人应认可验收结果。分部分项工程未经验收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13.1.1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承包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施工。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12.4.7.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2.2竣工验收程序(2)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竣工资料。(1)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工程具备以下条件的,承包人可以申请竣工验收:13.2.1竣工验收条件13.2竣工验收
(5)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应在转移占有工程后7天内向承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转移占有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4)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3)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在验收合格后14天内向承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验收合格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2)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28天内审批完毕并组织监理人、承包人、设计人等相关单位完成竣工验收。(1)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应在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申请竣工验收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接收工程的,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13.2.4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13.2.3竣工日期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每逾期一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执行。其他工程移交期限:/。绿化工程移交期限:发包人收到《工作移交证书》并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后10个工作日内。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13.4.1竣工退场13.4竣工退场(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工程试车内容:/。13.3.1试车程序
(5)施工现场其他场地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4)施工现场周边及其附近道路、河道的施工堆积物,已全部清理;(3)按合同约定应撤离的人员、承包人施工设备和剩余的材料,包括废弃的施工设备和材料,已按计划撤离施工现场;(2)临时工程已拆除,场地已进行清理、平整或复原;(1)施工现场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清除出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承包人应按以下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有关竣工结算申请单的资料清单和份数等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4.1竣工结算申请14.竣工结算13.4.2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10天内。施工现场的竣工退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竣工退场,逾期未完成的,发包人有权出售或另行处理承包人遗留的物品,由此支出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出售承包人遗留物品所得款项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应返还承包人。
本款修改为:14.2竣工结算审核(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提供其他工程质量担保方式的除外;(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
14.3最终结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双方协商。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100%。(具体按照园林重点工程付款程序)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工程归档档案移交后结算款支付方式及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或þ已完工程量的总价的60%;结算完成后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15个工作日内。
14.4竣工归档资料(1)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伍份。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
竣工归档资料的形式和格式:纸质资料和电子档。肆套完整符合要求的竣工图、竣工归档资料。(3)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30天内,承包人应提供给发包人(2)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的,需经相关方书面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材料,由承包人提供加盖竣工图章的竣工图给发包人。(1)施工中未发生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本款补充: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不扣留。15.2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其他附属设施按国家规定年限确定。15.1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4)因承包人拖延或不办理竣工归档资料时,经发包人催告,1个月内未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竣工归档资料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整理,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2)3%的工程款;(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5.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承包人履行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保修义务及绿化养护义务且合格移交后,在30天内结清工程质量保证金。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3)其他扣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5.4绿化养护期本合同工程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承包人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电话或书面通知)必须在24小时内到发包人单位报到,与发包人有关人员共同到现场查看,并与现场查看,并与现场查看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并在约定的处理时间内处理完成。否则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施工单位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必经过承包人认可,发包人留下所有记录,供备查。发包人依法继续追究承包人相应责任。15.3.2修复时间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其中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绿化养护期为24个月。15.3.1保修责任15.3保修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绿化养护期内水电费支付:承包方承担。绿化养护期内双方责任约定:见补充条款。绿化养护期的具体期限:自竣工验收后24个月。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18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发包人拒绝签收往来文件的视为对文件内容的认可。(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
(3)拒绝或不遵照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整改、更换或拆除有缺陷的工程,不合适的材料或物资的书面通知;(2)没有合理的原因而未能开工、或拖延工期、或拖延竣工;(1)承包人在中标后,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影响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的;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如果承包人在下列任何一方面违约,则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放弃合同)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一次验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除由承包人在合同期限内自行整改合格外,违约金为合同价的5%;(7)因承包人自身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同时承包人自愿进行整改的,其整改所需时间计算在合同总工期内。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按前述有关条款进行处理;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6)已明确责任,但招标期内无法量化违约金的,按实际经济损失赔偿。(5)投标人实际施工时更换建造师或实际管理者非中标建造师,除解除合同外,发包人将上报建设主管部门请求停止承包人两年以内承揽徐州地区工程资格;(4)分包、转包工程;
16.2.2违约索赔(13)承包人债权不得转让。(1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且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再更换。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应保持每周至少在现场办公五天,每天在现场办公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且应及时参加发包人、监理方组织的例会及保证现场施工及时顺畅的进行,否则每缺席一次工地的例会扣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合计缺席超过3次或一周工作时间不足5天(40小时)视为承包人挂靠资质,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1)项目负责人应参加由发包人或监理单位组织的有关工地会议。否则,在事先未请假的情况下,项目负责人每缺席一次发包人将扣承包人人民币伍仟元的违约金;(10)在工程进展过程中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检查验收,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否则,在事先未请假的情况下,项目负责人每缺席一次发包人将扣承包人人民币贰仟元的违约金。同时承包人要承担建设主管部门不良行为的记录和处罚;(9)承包人本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除不可抗力外,中途不得更换。否则发包人扣承包人合同价5%/人/次的违约金;
承包人有权因以下事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的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出索赔:(4)如承包人未在发包人规定的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按发包人的要求限期退场,让出工作面,对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承包人负责赔偿;同时列入施工企业黑名单。发包人将上述情况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并请求停止承包人一年以内承揽徐州地区工程资格。(3)因承包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发包人有权为安抚民工而在事先告之承包人的情况下向民工支付工资,并双倍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对承包人进行处置。(2)因承包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而非法转包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立即清其出场,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对承包人进行处置,对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承包人负责赔偿。(1)因承包人原因而造成对社会产生不利影响的工程非正常停工,按停工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发包人有权因以下事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违约,导致第三方利益受损,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双方协商。(3)因发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增加的工程变更内容足以影响使工程在正常施工作业条件下不能按期竣工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工期索赔。其他执行通用条款第36条中的有关规定。(2)因发包人指定分包人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指定分包人负全责。且由指定分包人原因引发的发包人对工程总承包人的索赔由分包人赔付。承包人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部分。(1)因发包人指定分包人的工程进度影响总工期进度且该工程总进度是不可逆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索赔。且该索赔额由指定分包人承担;承包人未尽到配合服务的,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部分。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的,按承包人投标人填报单价支付费用,但不包括利润;(2)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临时工程的,由发包人支付租金,费用另行协商;(3)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不支付费用。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8.2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8.1工程保险18.保险
20.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1争议评审20.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8.3通知义务
20.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关于评审机构的约定:/。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1)向徐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本款修改为:20.2仲裁或诉讼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1、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并按照徐州市园林局2009年发布的《徐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植物栽植技术规程》组织栽植施工。21.补充条款双方确认本合同载明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号码及通信地址)准确无误,如有变更应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另一方。由于一方联系方式错误、不详或者无法识别等导致无法送达,或者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及其他不可归责于送达方原因造成相关通知或者文件无法送达、拒绝签收,则相关通知或文件自寄送或发送后第1天起视为已送达。本款补充:20.3通知送达
7、施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土壤改良、施肥等,种植土应不低于工程量清单内的配比质量;6、绿化成活率:乔木95%以上,其余苗木90%以上;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罚工程款的5%;5、严格工程质量标准;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时,除全部返工外,同比例扣罚工程款;4、缺陷责任期严格按照徐州市地方标准徐园[2015]75号《园林绿化养护期考核办法》进行养护管理。在养护期内一直保持良好的绿化效果,符合直至交接;3、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要求;2、符合国家、江苏省、徐州市有关绿化工程的规范、标准;
2.2施用有机质腐叶土、松针、木屑、树皮、泥炭等,增加土壤有机物质,达到土壤改良的目的。2.1增施化学酸性废料过磷酸钙,降低pH值,并提高树木的抗性。施入适当的矿物性化肥,补充土壤中氮、磷、钾、铁等元素的含量。2.营养介质:1.配比:优质园土、粗粒河沙、营养介质,按照7:1:2进行配比。种植土要求:8、安全、文明施工,做好扬尘治理工作,服从徐州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和管理。
4、所植苗木均带冠,根系完整、树杆通直;树形均匀、美观、丰满、无病虫害和缺损,球类植物均是精球(成品球),不脱脚;3、排水较差的地方,建议可在底层铺约20cm厚的珍珠岩,再打入3-4根珍珠岩填充的通风管。2、对保湿性差、养分少的土壤,建议可在40cm厚客土中加入珍珠岩粉等40L/平方米,固体复合肥料0.25kg/平方米。1、如果现场土壤粘性过高,建议加20%(或依实际定量)细河沙及泥碳土改造,混合均匀,以利排水透气。适宜植物生长的最佳土壤(体积比)为:矿物质45%、有机质5%、空气20%、水30%。土壤团粒最佳为1~5mm。要求土壤酸碱适中,排水良好,疏松肥沃,不含建筑和生活垃圾,且无毒害物质。土壤改良需因地制宜,现简要罗列下述土壤改良范例,仅供施工单位参考(若与当地相关规范、标准存在差异须以当地规范为准作为施工依据):绿地种植土质要求:
承包人不得对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有请吃、送礼行为。如有违反除按有关法律规定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外,发包人将按下列标准扣除中标人应得的工程款。工程竣工结算后被发现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按下列标准的金额索赔,这种索赔是无时限的。三、廉洁管理条例3、农忙期间不得停工。2、承包人不得虚报工程量和决算。1、承包人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如发生因拖欠工资上访、闹事等情况,发包人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证自身权益,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二、对工程管理的特殊要求条款
2、保护工程范围内所有设施,遇突发情况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保护现场。1、负责工程范围内所有环境保护工作,组织一日二巡,加强保安、保洁工作,尤其是节假日保安、保洁工作。四、对工程养护管理的要求条款:3、所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按合同价的10%/次。2、所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按50000元/次。1、宴请或以其它方式提供消费的,按5000元/次。
4、本合同履行期内,承包人与第三方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与发包人无关。3、工程定额执行徐州市、江苏省和国家有关定额和取费标准的现行规定。2、最终工程建设费用的确认:以双方认可的工程结算价为准。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养护期(土建质保期二年,绿化养护期为24个月),包括土建及设施维修、苗木养护、施工范围内的保安、保洁等,期满后移交。移交验收时已死亡的苗木,直接扣除相应工程款,由招标单位视情况另行安排补植工作。五、其他:3、如乙方不能按市有关绿地养护标准进行绿地管理,甲方有权委托专业养护队伍进场管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负责承担。
10、承包人养护期内执行徐州市地方标准DB3203/502-2008《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进行养护管理,接受发包方考核。如达不到养护要求,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方养护权,并按工程造价总额的20%扣除承包方工程款用于绿化养护。9、辅助工程部分: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所含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价格,应包括完成清单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等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施工进程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并含相应的平整场地、地基处理、原有绿地树木配置调整等图纸及建设方要求的工程施工全部内容的全部费用。8、绿化部分:绿化苗木的综合单价应包括树穴开挖、苗木种植、苗木购置、运输、装卸、施肥、浇水、树木支撑、缠草绳、病虫害防治、一年半三级养护费(包括保洁、除草、浇水、施肥、草坪树木修剪造型、秩序管理等养护管理全部内容)等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等费用。7、土方工程(含清杂、回填)执行徐州市市政定额。6、养护费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5、《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定额》(2007版);材料价格执行《徐州市工程造价信息》及市场价。
17、投标人应认真勘察现场、核对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如发现疑问或不一致,应规定的异议提出之日前提出答疑。如未提出,中标后须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的全部内容,并不得增加中标费用。16、根据徐建重办[2015]20号文件要求,为防止工程结算高估冒算,工程审减额若超过送审额的7%以上(不含7%),超出部分按审减额5%给予处罚。14、给排水、照明等非绿化的专业工程,须由有相应资质专业队伍组织实施。13、按照《徐州市主城区城建重点工程苗木移植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将有部分其它市城建重点工程移植苗木用于本工程替换清单内苗木。此部分费用计移植、运输、栽植、养护管理费用,不计主材费用,并扣减相应清单工程量。12、对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承包人应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承包人如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的行为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按程序直接支付给承包人所属工人,同时承包人还应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11、随时更换死亡树木及植被,如更换不及时,发包人有权组织更换,其发生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死亡苗木补植后养护期顺延一年。
18、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天(日历天)内进场,否则发包人有权扣减承包人中标价5%的违约金。
现状树木一览表附件2:无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无
单位工程名 称 | 建设规模 | 主要内容 | 合同价格(元)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树木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生长情况 | 是否古树名木 | 处置情况 | 备注 |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4:无暂估价一览表附件3: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序号 | 材 料、设备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质量等级 | 供应时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附件6:发包人供应苗木一览表附件5:无
序号 | 苗木材料名 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供 应时 间 | 送 达地 点 | 备注 |
内容包括对养护范围内植物采取的整形修剪、松土除草、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改植与补植、绿地防护(如防台风、防寒)等技术措施;其他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在绿化养护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施工范围内的绿化养护责任。一、责任范围和内容(地方标准)等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绿化养护责任书。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或绿化养护责任书
四、绿化养护期由发包人按徐州市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级标准进行考核,相关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三、考核标准¨徐州市标准(地方标准)中/级标准。绿化养护质量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或二、养护标准
4.绿化养护期满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苗木成活率按合同约定执行,发生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须按原设计品种和规格及时更换,更换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在养护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避免造成对第三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因承包人操作不当、管理不善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紧急事故需处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处置。1.为确保养护质量,承包人应安排专业队伍和人员进行养护管理。五、养护责任绿化养护期24个月,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绿化养护责任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绿化养护期满。七、其他约定:。养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六、养护费用5.其他责任约定:。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电话:0516-66998052电话:地址:徐州新城区建设大厦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附件7:
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绿化工程、园林附属工程(园路与广场铺装、假山、叠石、置石、园林理水、园林设施安装),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以及(地方标准),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其他防水工程/年。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8.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7.园林附属工程为/个月;6.绿化工程为24个月;
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修复,或拒绝按要求进行修复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修复工程支出的实际金额。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量保修责任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11320300MB1510336E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项:。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账号:466359122991账号:开户银行:中行徐州新城区支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0516-66998052电话:邮政编码:221000邮政编码:地址:徐州新城区建设大厦地址:
一、双方的责任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政建设责任书附件8:日期:年月日日期:
发包人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二、发包人责任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三、承包人责任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四、违约责任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五、责任书有效期4.3本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电话:0516-66998052电话:地址:徐州新城区建设大厦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致(采购人):9、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4)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响应文件。(3)偏离表;(2)磋商报价表;(1)承诺书;根据贵方《磋商文件》(项目编号:)要求,本供应商正式提交以下首次响应文件。
四、所供货物保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性能和安全标准,无权利瑕疵。三、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本供应商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二、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及所有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其负责。一、完全承担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如有偏离,将全部填写在偏离表中)。供应商兹宣布同意如下:我单位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九、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的《磋商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确定。七、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六、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五、报价有效期为30个工作日。
委托人(全称):10、授权委托书日期:移动电话: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受托人:先生(女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
年月日受托人(签字):委托人(电子签章):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及签订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勾选!!!);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项目编号:项目名称:11、中小企业声明函(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后)
日期: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如有疑问,可与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咨询联系。联系电话:0516-83861958。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2020年2月27日上线运行以来,已为广大中小企业和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及社会公众提供测试服务超过100万次。为方便中小企业和社会各界使用自测结果,小程序增加自测结果打印功能,测试者可按照小程序填写测试企业有关信息并完成自测后,保存自测结果自行打印。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本项目采购的服务属于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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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规模类型
自测小程序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
大中小企业、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自测或别企
业规模类型
徐州工信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我单位在参加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如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说明函)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供应商(电子签章):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项目编号: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说明:日期: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供应商郑重声明: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格式可自拟)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供应商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供应商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交纳社会保险证明。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我单位承诺在参加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注册证号)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日期: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书日期: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期:供应商(电子签章):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我单位承诺在参加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注册证号)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备注:非政府采购项目收费标准,由采购人与代理机构自行商议。徐州市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服务费行业指导价格标准15、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 | 货物 | 服务 | 工程 | 收费上限 |
100万以下 | 1.50% | 1.50% | 1.00%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100万~500万 | 1.10% | 0.80% | 0.70%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500万~1000万 | 0.80% | 0.45% | 0.55%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l000万~5000万 | 0.50% | 0.25% | 0.35%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5000万~l亿 | 0.25% | 0.10% | 0.20%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1亿~5亿 | 0.05% | 0.05% | 0.05%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5亿~10亿 | 0.035% | 0.035% | 0.035%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10亿~50亿 | 0.008% | 0.008% | 0.008%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50亿~100亿 | 0.006% | 0.006% | 0.006%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5.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如低于5千元,按5千元收取;如高于10万元,按10万元收取。超出5万元的,超出部分按8折计算收取。(PPP项目按10万元)。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费率(%)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各社会代理机构不另外收取采购文件制作售卖费用。说明: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淮河路支行账号名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9.账户信息:8.以上价格为协会指导价,双方也可以协商定。本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7.多标段项目按总项目收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6.定点类等无金额或事先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采购预算为1元的项目,中标(成交)金额按100万元计算。
(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1)合同签订且乙方向甲方出具预付款保函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付款条件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6、预付款保函支付条款模板账号:131012516010005483
……(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1)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付款条件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
2、付款条件二中,预付款比例设定应符合《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要求。1、付款条件一中,出具预付款保函后支付的合同款应当与保函金额一致。注:
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名称: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
项目编号:JSZC-320300-ZXCD-C2022-0004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一马洪路绿化工程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接(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
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工程—马洪路绿化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
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智泉建设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10人,营业收入
为1772.66万元,资产总额为1028.522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请勾选!!!);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
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江苏智泉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23日
注:本项目采购的服务属于建筑业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
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
测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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