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KMZC2022-C3-00421-ZXGJ: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金额
27.4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中昕(cg)招字yn(2022)0992
预算金额27.4万元
招标公司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卢超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卢超15925032535
中标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27.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2022-12-16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 | ||
采购单位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昆明市 | 公告时间 | 2022-12-16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2-12-05 | 成交日期 | 2022-12-16 |
成交供应商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 ||
总成交金额 | ¥27.4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卢超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25032535 | ||
采购单位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禄劝县禄武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1-689656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13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925032535 |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KMZC2022-C3-00421-ZXGJ
二、项目名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路80号1层、5层(510、511、512、513室)、23-28层
成交金额(万元):27.4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标段名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
名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 |
服务范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 |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服务时间:一年 |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树华,王文聪(采购人代表),杨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金额:0.411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址:禄劝县禄武路
联系方式:0871-68965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138号
联系方式:159250325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超
电 话:15925032535
文件类别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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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 禄劝公安局保险服务采购磋商文件.pdf | 2022-12-16 | 下载下载 | |
其他文件 | 禄劝公安局保险服务采购磋商文件.docx | 2022-12-16 | 下载下载 |
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二月采购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项目编号:中昕(CG)招字YN(2022)099竞争性磋商文件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2第四章合同格式28第三章服务要求2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目录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竞争性磋商公告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47
1.4预算金额:人民币274000.00元。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2项目名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1.1项目编号:中昕(CG)招字YN(2022)09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本项目资金已落实。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的委托,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9服务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指定地点。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1.6采购需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共有勤务辅警548人(最终以实际在岗人数为准),购买意外伤害险费用标准为500元/人/年,保险范围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在职勤务辅警及其以上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及配偶);保险期限为自投保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1.5最高限价:人民币274000.00元。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磋商申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法人(包括企业、事业、机关、其他组织)提供①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11月至本项目磋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②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11月至本项目磋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法人(包括企业、事业、机关、其他组织)提供2021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银行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1)供应商须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或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授权的保险分支机构或授权的分公司或支公司(每家保险公司只能有一家机构进行投标);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磋商申请人须:①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内;②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内;③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3.4售价:0元。3.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2报名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12022年12月05日至2022年12月1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00:00-12:00时,下午12:00-23:59时(北京时间);三、获取采购文件
六、公告期限5.2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开启响应文件。5.1时间:2022年12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4.2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提交响应文件。4.1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供应商通过CA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的视为合法获取了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3.本项目实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开标方式: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1.本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警官地址:昆明市禄劝县禄武路名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5.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联系方式:15925032535联系人:卢工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02号方舟大厦21楼04号名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871-68965617
总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联系方式:0871-68911511监督部门: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项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及编号 | 项目名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编号:中昕(CG)招字YN(2022)099 |
2 | 预算金额 | 人民币274000.00元 |
3 | 最高限价 | 人民币274000.00元 |
4 | 采购需求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共有勤务辅警548人(最终以实际在岗人数为准),购买意外伤害险费用标准为500元/人/年,保险范围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在职勤务辅警及其以上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及配偶);保险期限为自投保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
5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 | 一年 |
6 | 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服务地点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
8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法人(包括企业、事业、机关、其他组织)提供2021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银行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法人(包括企业、事业、机关、其他组织)提供①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11月至本项目磋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②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11月至本项目磋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磋商申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磋商申请人须:①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内;②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内;③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2)供应商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 |
9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
10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 |
11 |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规定,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12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的缴纳:1.缴纳账户保证金应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2.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汇、网银、转账。3.缴纳时间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至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保证金专户信息:收款单位: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自贸区第一支行银行帐号:5305 0110 0887 0000 01444.缴纳数额磋商保证金:¥500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5.缴纳回执电汇或网银方式提交的,底单即为交纳回执(须注明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将按要求支付了招标代理服务费和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还保证金时,需供应商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如有)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
13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 时间:2022年12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
14 | 磋商有效期 | 90日历天(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
15 | 响应文件份数 | 电子文件1份(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之前,需先前往各地政府采购网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进行安装,下载安装完成后,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87133ef03d5611eca03abdd942cbc4e6)) |
16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具体金额及提交形式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7 | 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 | |
18 | 1.磋商的顺序:按“政采云”系统的编号顺序。2.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参加磋商(二次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1.4采购需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共有勤务辅警548人(最终以实际在岗人数为准),购买意外伤害险费用标准为500元/人/年,保险范围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在职勤务辅警及其以上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及配偶);保险期限为自投保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1.3最高限价:人民币274000.00元;1.2预算金额:人民币274000.00元;项目编号:中昕(CG)招字YN(2022)099;1.1项目名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1、项目概况
2.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根据本章第8条款的内容出具证明材料。2.1供应商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中规定的条件。2、合格的供应商1.7服务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指定地点。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3.2成交单位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的规定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交付招标代理公司。3.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本招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3、磋商费用注: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视为不通过资格审查,按废标处理。2.4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3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本项目磋商环节。
第三章服务要求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3.3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到以上费用的承担。
5.1任何已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中规定以书面形式提交。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第六章评审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四章合同格式
7.2用非中文版印刷的技术资料、资格资质证书等,供应商应提供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字体要便于辨识,以正楷、宋体为好。7、磋商申请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6.2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6.1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中规定以书面形式发布。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4)磋商申请函;(3)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1)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8、响应文件的构成7.3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用法定计量单位。
(10)项目实施方案;(9)拟派往本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8)项目负责人简历表;(7)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6)资格证明文件:(5)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9.2供应商可就“服务要求”中的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9.1本项目非一次性报价,报价为人民币含税价(元),是指完成项目服务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9、竞争性磋商报价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且清晰可辨。(1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11)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9.8报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9.7报价货币为人民币。9.6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响应将可能被拒绝或被宣布为无效响应文件。9.5最终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统一递交;若已递交的最终报价文件若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和补充,但不得改变最终报价文件中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9.4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9.3供应商的报价应依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规定的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由供应商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服务的竞争性报价。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为包干价。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工作量及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调整。
①.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0.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10.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绝。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数额、时限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0、磋商保证金9.9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按文件第三章服务技术要求投标。
11.1所投的标书应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的时间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11、投标有效期⑤.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④.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③.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②.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3、响应文件的加密和解密12.3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12.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章(电子签章)或其授权人代表签字(电子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签章)(除已要求签章的内容和封面外,还应对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代表签字的地方签字或盖公章(电子签章)予以确认)。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附在响应文件中。12.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第8项的要求,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准备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1.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如电传、传真等。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3)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密或解密的。(2)响应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1)逾期送达的;14.1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磋商,其竞争性磋商文件将被拒绝:14、竞争性磋商13.1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供应商应按“政采云”平台的要求进行加密,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5.1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磋商结果和采购人定标确认后,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政采云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相关费用后以书面形式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15、成交通知书详见第六章评审标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所有技术资料、报价和其他信息。14.3磋商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云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4.2磋商小组的组成
17.1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7、签订合同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16、履约保证金15.3对未成交者,采购人不对未成交原因做出解释。15.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之一;
18.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8.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8.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8.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根据财库【2015】124号的相关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8、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7.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及承诺等均具有法律效力,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19.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9.2关于中小企业19.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9、补充:
19.4关于监狱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参照财库[2017]141号中相关格式)(详见附件2)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19.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19.2.4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1);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第三方证明材料。19.2.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19.2.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9.6质疑(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单页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标注出所投产品及型号),和认证结果查询截图,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19.5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格式详见附件3)。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之日;19.6.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19.6.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四)事实依据;(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9.6.3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9.8补充:无。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19.7投诉19.6.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2.(商品名称),属于)(商品所属类目)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商品名称),属于(商品所属类目)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组织实施机构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注:属于中小企业的,按要求提交此函,非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交。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商品名称),属于(商品所属类目)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商品名称),属于(商品所属类目)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组织实施机构)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2:注:属于中小企业的,按要求提交此函,非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交。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附件3:注: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要求提交此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交。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电子签章):供应商:(电子签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电子签章):供应商:(电子签章)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保险方案2、保险期限:2023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止1、保险范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在职勤务辅警及其以上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及配偶)二、保险内容一、本项目预算金额:¥274000.00元,采购预算单价为500.00元/人/年。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 | 保险责任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 | 被保险人 | 身故赔偿最高限额 | 伤残赔偿最高限额 |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 重大疾病 | 意外住院津贴 | 疾病住院津贴 | ICU津贴 | 548 | 500元/人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 | 禄劝县公安局在职勤务辅警 | 因公牺牲被公安部(含以上)授予英模或荣誉称号的,赔偿90万元 | 30万元 | 30万元(因公或非因公意外伤害负伤医疗费) | 一经确诊每人10万元 | 200元/天(最高为180天) | 150元/天(最高为15天,含既往症) | 300元/天(最高为180天,含既往病史) | 548 | 500元/人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 | 禄劝县公安局在职勤务辅警 | 因公牺牲被云南省公安厅(含以上)授予荣誉称号,追记一等功或二等功的,或被评为烈士的,赔偿70万元 | (因公或非因公意外伤害致残) | 30万元(因公或非因公意外伤害负伤医疗费) | 一经确诊每人10万元 | 200元/天(最高为180天) | 150元/天(最高为15天,含既往症) | 300元/天(最高为180天,含既往病史) | 548 | 500元/人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 | 禄劝县公安局在职勤务辅警 | 因公牺牲被昆明市公安局(含以上)授予荣誉称号,追记三等功或嘉奖的,赔偿56万元 | 30万元(因公或非因公意外伤害负伤医疗费) | 一经确诊每人10万元 | 200元/天(最高为180天) | 150元/天(最高为15天,含既往症) | 300元/天(最高为180天,含既往病史) | 548 | 500元/人 |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 | 禄劝县公安局在职勤务辅警 | 因公牺牲理赔:一般情况在职勤务辅警因公牺牲的,赔偿40万元 | 30万元(因公或非因公意外伤害负伤医疗费) | 一经确诊每人10万元 | 200元/天(最高为180天) | 150元/天(最高为15天,含既往症) | 300元/天(最高为180天,含既往病史) | 548 | 500元/人 |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 | 禄劝县公安局在职勤务辅警 | 在职勤务辅警非因公死亡的,赔偿20万元 | 30万元(因公或非因公意外伤害负伤医疗费) | 一经确诊每人10万元 | 200元/天(最高为180天) | 150元/天(最高为15天,含既往症) | 300元/天(最高为180天,含既往病史) | 548 | 500元/人 |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 | 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及配偶) | 公安机关在职勤务辅警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及配偶)遭报复伤害死亡的:20万元 | 遭报复伤害伤残的:20万元 | 遭报复伤害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4万元 | 0 | 遭报复伤害意外住院津贴100元/天(最高为180天) | 0 | 0 | 548 | 500元/人 |
(5)重大疾病赔偿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到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首次发病;或者自保险期间开始首次发病并被专科医生确诊为本附加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人依照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4)住院津贴赔偿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到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保险期间内在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对于该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天数,保险人按照《住院津贴给付表》的约定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如遇跨保险年度的,根据出险时所在保单年度实际住院天数全额赔付。(3)意外伤害医疗赔偿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到意外伤害,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人按照约定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2)伤残赔偿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依照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最高限额。(1)身故赔偿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到意外伤害或患疾病,并因此导致身故的,保险人依照约定给付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4、保险责任
(5)医疗费用赔偿责任(4)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将身故保险金及医疗补偿金以转账方式直接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3)如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暂时不能界定该保险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而需要垫付施救费用的,在接到禄劝县公安局申请函后,保险人于三个工作日内将施救费用垫付到位,每个被保险人累计垫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万元。施救结束后,如果该保险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则在应赔付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内扣除已垫付金额再进行赔付;如果该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禄劝县公安局须在15个工作日内将保险人垫付款项全额无息退还至保险公司基本账户。(2)发生保险事故,若需要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经保险人确认的,也在保险范围内。(1)扩展“高原反应,中暑,猝死”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的事故属于保险责任。5、特别约定
(9)发生下列疾病时,按照重大疾病标准赔偿限额给付:(8)考虑到公安行业的特殊性,被保险人因公传染艾滋病,在保险期间内首次确诊,按照重大疾病标准给付。(7)扩展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及核辐射的赔偿责任。(6)本项目不设置等待期②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因被保险人的职务行为遭受他人故意侵害以致发生意外伤害医疗赔付的,按80%的责任比例给付。①因公负伤,在县级及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社保部门报销的医疗费用,按医疗费总金额的30%负责给付:
③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累计多系统,多器官的具有多种自身抗体的免疫性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又称为狼疮性肾炎,是系统性红斑狼疮累及肾脏,造成肾功能损伤。须经肾源病理检查过临床诊断,并符合下列WHO诊断标准定义的III型至V型狼疮性肾炎:III上述临床症状反复发作、恶化及神经损伤的病史记录。II散在的、多样性的神经损伤;I明确出险因视神经、脑干或脊髓损伤等导致的上述临床症状;②严重多发性硬化症:指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导致不可逆的运动或感觉功能障碍,临床表现为视力受损、截瘫、平衡失调、构音障碍、大小便机能失调等症状。不可逆是指运动或感觉功能障碍除此诊断后需持续180天以上。须由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①脑动脉瘤开颅手术:指为治疗脑动脉瘤,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夹闭、修复或切除病变脑动脉血管的手术。导致及血管内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其他类型的红斑性狼疮,如盘状狼疮,仅累及血液及关节等其它系统的系统性红斑狼疮不在保障范围内。V型(膜型)肾病综合征或中间蛋白尿IV型(弥漫增生型)急性肾炎伴有尿沉渣改变及/或肾病综合征III型(局灶及节段增生型)蛋白尿,尿沉渣改变II型(系膜病变型)中度蛋白尿,偶有尿沉渣改变I型(微小病变型)镜下阴性,尿液正常
Ⅰ肺功能测试器FEV1持续低于0.75升;⑤终末期肺病:指慢性呼吸功能衰竭,需满足下列全部条件;III症状缓解、复发及恶化的交替出现,临床诊断新斯的明等抗胆碱酯酶药物治疗的病史。II出现眼睑下垂,或延髓肌受累引起的勾引困难、进食呛咳,或由于肌无力累及延髓肌、呼吸肌而致机体呼吸功能不正常的危急状态即肌无力危象;I经药物或胸腺手术治疗一年以上无法控制病情,丧失正常工作能力:④严重重症肌无力:之一种神经与肌肉接头部位传递障碍的自身免疫系统疾病,临床症状是局部或全身横纹肌于活动时易于疲劳无力,颅神经眼外肌最易累及,也可涉及呼吸机、下肢近端肌群以致全身肌肉。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针对人员流动性问题,乙方承诺:在册勤务辅警在保险期间内人数浮动比例在投保人数3%以内的,视其为全员投保,并按合同约定内容进行赔付。三、服务承诺标准条款内容与特别约定发生冲突时,优先适用特别约定。(10)关于本保险项目的所有争议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Ⅲ动脉血气分析氧分低压于55mmHg。Ⅱ病人缺氧必须广泛而持续地进行氧气治疗;
(2)简化案件处理程序“全免现场调查及现场定损”如甲方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报案,乙方认可甲方在保险期间内出具书面说明,并视同为及时报案。(1)全面认可保险期限内的延迟报案4、接报案后的工作效率、方案和赔付时效3、发生重大事故时,甲方提供书面申请,乙方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垫付每人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抢救费用,并委托专职服务小组全程跟踪服务,协助甲方做好事故处理等善后工作。对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案件,乙方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甲方要求拨付专项资金垫付伤者医疗费用,全力配合甲方降低事件的社会影响。2、由于甲方特殊性质(保密原则),对涉密人员,乙方同意保密投保,即此部分人员可只提供人数,不涉及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具体内容,具体涉密勤务辅警信息可在出险索赔时根据出现情况及保密需求再行提供。乙方保证对相关人员信息内容保密,不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
5、乙方为在国内执行公务或因公务出国的勤务辅警提供国内/国际S0S咨询服务,该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出国前咨询服务、领事馆转介、遗失行李/护照指引、翻译员转介、紧急票务安排及递送。(5)赔款时效(4)简化案件索赔资料,乙方上门协助并收取索赔资料。(3)简化案件理赔流程,乙方可向被保险人开通“微信自助理赔”功能,对于金额小于3000元的住院津贴理赔案件,被保险人可自行上传资料进行理赔。为提高案件处理效率,简化案件处理手续,对于本项目案件将全免现场调查。对于所有案件均由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确定保险责任,对于乙方要求甲方提供而甲方确实不能提供的相关索赔材料,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酌情处理。如果需要现场调查的理赔案件,乙方将在接到报案后,10分钟内由调查专员与报案人取得联系,市区20分钟内到达现场,郊县30分钟内达到现场。
赔款金额 | 赔付时效 |
人民币1万元(含)以下 | 1个工作日 |
人民币1万-10万元 | 3个工作日 |
人民币10万元以上 | 5个工作日 |
(1)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2、索赔资料准备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乙方承诺尽量简便办理索赔的手续。1、索赔基本原则四、理赔资料
身故 | (1)+(2)+(3)+(4)+(5)+(7)+(12) |
伤残 | (1)+(2)+(5)+(6)+(10)+(11)+(12) |
意外医疗 | (1)+(2)+(5)+(8)+(9)+(10)+(11)+(12) |
重大疾病 | (1)+(2)+(10)+(11)+(12) |
(7)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关系证明及受益人收到款项证明;(6)残疾鉴定书复印件(加盖主管单位公章);(5)单位证明;(4)公安部门或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因证明书(复印件需由主管单位加盖公章);(3)被保险人火化证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2)理赔申请书;
3、索赔处理(12)乙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11)与所患疾病有关的各种检查报告,X光片、CT报告、核磁共振片、病历检查等确诊依据。(10)病历或医疗诊断证明;(9)意外伤害门诊治疗的,门诊病历本需要有每天的治疗及用药详细记录;(8)被保险人住院发票原件、出院证、费用明细清单、病情诊断证明书、病历本;(因公医疗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主管单位公章);
在明确界定了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情况下,甲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申请通融赔付。(5)通融赔付(4)保险人的赔偿以保险单赔偿条款的限额为准。(3)如果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时间内支付赔款,则应按照实际拖延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应付赔款金额按违约天数所计算利息的两倍(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2)乙方在收到上述规定齐全的索赔材料后,应立即核实,对于属于保险责任内的事故,如果材料不齐全则乙方应立即在3日内一次性告知被保险人,并提供所需补充材料清单。索赔材料齐全且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乙方应在3日内完成核算并将赔款划至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账户;如乙方逾期未及时告知甲方补充材料的,视为甲方提供材料齐全(但乙方已告知甲方,甲方未能补充齐全的情况除外)。(1)甲方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对理赔案件的服务工作;
因公负伤给予慰问1000元(未住院);因公负伤住院给予慰问2000元;生病住院给予慰问200元。窗体顶端五、附件条件(6)所有理赔所需材料保险公司需要在三日内一次性告知,如逾期再行告知视为保险公司已受理赔案,甲方不再提供相关材料。通融赔付的金额不超过通融项目所对应核赔金额的50%。通入赔付的定义:通融赔付是指被保险人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内容能够明确界定保险责任不成立,但在权衡经营业务的得失后,放宽赔偿责任并支付赔款的案件。
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合同范本说明:本格式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具体合同格式及内容由甲乙双方商定,但不得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参考文本)第四章合同格式中标单位要对我局管理警务辅助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正常操作保险业务。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书同合●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经办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邮编:地址: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
邮编:地址: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账号:开户银行:电话:
账号:开户银行:电话:经办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邮编:地址: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
3、合同款项:2、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一、项目名称、内容及合同款项甲乙双方根据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委托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编号为中昕(CG)招字YN(2022)099的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的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电话:
4、保险方案:3、人员要求:2、工作时间:1、服务要求:二、乙方要求、责任、义务: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六、其他2、不可抗力约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或履行不能达成合同目的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1、双方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除有关争议的条款外,在争议的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五、争议解决与不可抗拒力四、付款方式:三、甲方责任与义务:
2.成交人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七、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本合同如有未详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响应文件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名称(如有请填写):4.合同书附件。3.成交通知书;
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附件一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供应商(电子签章):项目编号:中昕(CG)招字YN(2022)099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二注: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应放在响应文件的扉页。项目编号:中昕(CG)招字YN(2022)099项目名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名称 | |
磋商总报价(元/年) | |
磋商单价(元/人/年) | |
合同履行期限 | |
磋商保证金金额(元) | |
供应商:(电子签章) |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
供应商:(电子签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供应商:(电子签章)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磋商申请函附件四注:如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3、向贵方提供所有与采购事项有关的真实有效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2、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磋商单价为: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人/年);本次磋商申请总报价为: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我单位(公司)决定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我单位(或公司)同意以下事项:致(采购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单位地址:供应商:(电子签章)6、如果我方磋商申请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成和质量保证期满为止,本磋商申请书保持有效。5、本磋商申请书自贵方收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开标后90日历天,在此期间本磋商申请书之规定对我方具有约束力;4、如我方磋商申请被接受,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供应商一般情况表附件五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企业名称 | 邮编 | |||||||
企业地址 | 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企 业性 质 | ||||||
注册资金 | 万元 | 固定资产 | 万元;其中设备: 万元 | |||||
职工总数 | ||||||||
公司: (是否通过、何种)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 | ||||||||
主营范围:1.2.3.4.……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经营业绩 | 年度 | 营业额(万元) | 项目业绩(万元) | |||||
经营业绩 | 2019 | |||||||
经营业绩 | 2020 | |||||||
经营业绩 | 2021 |
①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资格证明文件附件六注:本表格中的具体内容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但应包含上述内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
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④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11月至本项目磋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③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11月至本项目磋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法人(包括企业、事业、机关、其他组织)提供2021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银行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廉政承诺附件七⑩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⑨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⑧供应商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⑧供应商须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或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授权的保险分支机构或授权的分公司或支公司(每家保险公司只能有一家机构进行投标)(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不以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投标。2、不与其他申请人串通投标、围标,依法、依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申请人的合法权益。1、我公司参与此次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本企业参与项目的投标,现作如下承诺:致(采购人):承诺书
如违反以上承诺,甘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事实成立的,本申请人不再要求退还投标时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因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6、不扰乱昆明市政府采购交易活动正常秩序。5、不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4、不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格式自拟)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附件八年月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格式自拟)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件九年月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附件十年月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2.本表可以拓展但因包括上述内容。注:1.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联系方式、社保证明材料及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有)(业绩证明材料如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2、拟派往本项目组成员应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如有)、社保证明材料等材料扫描件;注:1、本表可以拓展但应包括上述内容;拟派往本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资格证 | 从事专业年限 | 拟任职务 | 备注 |
1、项目实施方案:A、产品介绍(至少应涵盖承保范围、产品的内容、免责条款等);B、保险服务方案(如分支机机构的设置、保险工作人员安排、承保服务、保全服务、理赔的时间方式等)项目实施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拟)服务方案附件十一年月日
7、理赔机制6、工作效率及完成时间5、出险后有效的解决方案4、数据的统计汇报方案3、培训计划2、应急(突发状况)解决方案
售后服务附件十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9、保险追溯期承诺函8、服务承诺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慰问服务工作、参保人员信息保密等)
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附件十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注:格式自拟。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第三章及第六章相关内容及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作出详细的售后服务(必须注明服务人员姓名以及联系电话等)及响应时间等。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5】124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根据排名先后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一、评审办法详细评审:资格审查及符合性评审: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5.1 | 资格审查 | 资格条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中的规定,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齐全且有效 |
5.1 | 符合性评审 | 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
5.1 | 符合性评审 | 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
5.1 | 符合性评审 | 响应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 |
5.1 | 符合性评审 | 响应文件没有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 |
5.1 | 符合性评审 | 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
5.1 | 符合性评审 | 按要求提交了磋商保证金 |
5.1 | 符合性评审 | 在响应文件中,申请人没有投报两个或多个标书、方案或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又未书面声明其中哪一个有效的 |
5.1 | 符合性评审 | 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详细评审编列内容 |
5.4 | 分值构成 | 磋商报价满分10分;技术及商务部分满分90分; |
5.4 | F1磋商报价 |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总报价)×10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 |
5.4 | F2技术及商务部分 | 服务方案评审:满分60分;类似项目业绩评审:满分10分;售后服务评审:满分20分。 |
2.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4详细评审;2.3最后报价;2.2磋商(磋商小组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2.1符合性评审(通过制);二、评审程序
(1)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3.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至少2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推荐。3.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三、评审原则
4.1响应文件开启后,直至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侯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四、磋商过程的保密(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及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资格评审及符合性评审为通过制。5.1资格审查及符合性评审五、评审办法及标准4.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磋商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磋商过程的情况和资料。4.2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申请将被拒绝。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内容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为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5.2磋商资格审查及符合性评审为通过制,未通过的供应商不进入下一评审过程。评审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签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详细评审,综合比较,进行打分,详细评审部分满分为100分。为了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维护政府采购的正常招标秩序,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否则其磋商申请将可能被拒绝或被宣布为废标,不进入综合评分程序。5.4详细评审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5.3最后报价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电子签章)。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申请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以上公式计算。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总报价)×10(1)F1为投标价格得分,满分为10分;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公式:评标总得分=F1+F2+……+Fn
第一档次: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人员配置,承保,保全等相关服务)较合理、完整、可行,服务方案内容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较好,内容描述具体、针对性强,对本项目的背景、现状、目标等理解准确到位,对项目中的主要难点、重点分析到位且有合理、可行的应对措施的,得10分;(1)项目实施方案评审(满分10分)①服务方案评审(满分60分)(2)F2为技术及商务部分得分,满分90分;2.若报价产品为经国家认定的节能、环保产品,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按最终报价的0.5%的扣除幅度对最终报价进行扣除。(若内容需求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则不再对节能产品进行最终报价的扣除。)注:1.根据云财采〔2022〕9号等文件的规定:满足小微企业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1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
第一档次:对应急(突发状况)性事件设有相应的应急组织机构,对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和应急恢复全过程的阐述详尽、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的,得10分;(2)应急(突发状况)解决方案评审(满分10分)第五档次:没有项目实施方案的本项不得分。第四档次: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人员配置,承保,保全等相关服务)较差,服务方案内容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较差,内容描述不够具体、针对性不强,对本项目的背景、现状、目标等理解不到位,对项目中的主要难点、重点分析不到位,应对措施一般的,得4分;第三档次: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人员配置,承保,保全等相关服务)一般,服务方案内容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及针对性一般,对本项目的背景、现状、目标等理解一般,对项目中的主要难点、重点分析基本到位,应对措施一般的,得6分;第二档次: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人员配置,承保,保全等相关服务)基本合理、完整、可行,服务方案内容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好,内容描述具体、针对性强,对本项目的背景、现状、目标等理解到位,对项目中的主要难点、重点分析到位且有应对措施的,得8分;
第二档次:培训计划不具体,时间安排存在一定问题,但是基本可行的,得3分;第一档次:有具体的培训计划及落实时间,安排科学,切实可行的,的得5分;(3)培训计划评审(满分5分)第四档次:没有应急(突发状况)解决方案的,本项不得分。第三档次:对应急(突发状况)性事件设有相应的应急组织机构,对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和应急恢复全过程的阐述内容缺失、职责不明确、规范无序的,得4分;第二档次:对应急(突发状况)性事件设有相应的应急组织机构,对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和应急恢复全过程的阐述片面、职责不够明确、缺乏针对性的,得7分;
第三档次:针对承保期限内的每月案情及理赔数据的统计汇报建机制无阐述或阐述不明的,得4分;第二档次:有针对承保期限内的每月案情及理赔数据有统计汇报建机制,且有一定针对性的,得7分;第一档次:针对承保期限内的每月案情及理赔数据的统计汇报建有较好机制的,且有针对性的,得10分;(4)数据的统计汇报评审(满分10分)第四档次:没有培训计划的,本项不得分。第三档次:培训计划不具体,时间安排存在较大问题,不可行的,得1分;
第四档次:出险后有效的解决方案的,本项不得分。第三档次:出险后解决方案无阐述或阐述不明的得4分;第二档次:出险后解决方案基本合理,且有一定针对性的得7分;第一档次:出险后解决方案全面、科学合理,有较强的的可行性且有针对性的,得10分;(5)出险后有效的解决方案评审(满分10分)第四档次:没有数据的统计汇报的,本项不得分。
理赔机制评审(满分10分)第四档次:没有工作效率及完成时间的,本项不得分。第三档次:针对接报案后的工作效率及完成时间制定方案无阐述或阐述不明的得1分;第二档次:针对接报案后的工作效率及完成时间制定方案,方案阐述基本明确、保障措施基本完善的得3分;第一档次:针对接报案后的工作效率及完成时间制定方案,方案阐述明确、全面、合理,保障有力,措施完善切实可靠的得5分;工作效率及完成时间评审(满分5分)
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每提供一个类似团体意外伤害险项目业绩得2分,加到满分为止。②类似项目业绩评审(满分10分)第四档次:没有理赔机制的,本项不得分。第三档次:简化理赔流程,建立快速理赔机制无阐述或阐述不明的,得4分;第二档次:简化理赔流程,建立快速理赔机制,制度阐述基本明确、保障措施基本完善的,得7分;第一档次:简化理赔流程,建立快速理赔机制,制度明确、全面、合理,保障有力,措施完善切实可靠的,得10分;
第四档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本项不得分。第三档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不完整或无具体内容,,对保险办理、核保、核赔业务、定期回访等方面的工作安排较差,得10分;第二档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基本合理,对保险办理、核保、核赔业务、定期回访等方面的工作安排一般,有违约承诺及处罚措施,得15分;第一档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详细完整、合理,对保险办理、核保、核赔业务、定期回访等方面的工作安排切实可行,有详细的违约承诺及处罚措施,得20分;③售后服务评审(满分20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评审依据。
6.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至少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六、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评分中,磋商小组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计算平均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分值评分。评分要求和统计分数原则:
注:磋商中若遇特殊问题,由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决定。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中昕(CG)招字YN(2022)099
采购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服务要求
第四章合同格式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
//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
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本项目资金已落实。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受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的委托,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
购”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1.1项目编号:中昕(CG)招字YN(2022)099
1.2项目名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人民币274000.00元。
1.5最高限价:人民币274000.00元。
1.6采购需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共有勤务辅警548人(最终以实际在岗人数为准),购买意
外伤害险费用标准为500元/人/年,保险范围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在职勤务辅警及其以上人员的直
系亲属(父母、子女及配偶);保险期限为自投保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1.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服务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法人(包括企业、事业、机关、其他组织)提供2021
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银行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
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法人(包括企业、事业、机关、其他组织)提供①缴
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11月至本项目磋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
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
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②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11月至本项
目磋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
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
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
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磋商申请人参加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磋商申请人须:①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内;②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内;
③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最终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或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
授权的保险分支机构或授权的分公司或支公司(每家保险公司只能有一家机构进行投标);
(2)供应商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2022年12月05日至2022年12月1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00:00-12:00时,
下午12:00-23:59时(北京时间);
3.2报名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3.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
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5.1时间:2022年12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开启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开标方式: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3.本项目实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
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
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
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
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
后方可使用)。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供应商通过CA证书获
取采购文件的视为合法获取了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
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
(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
15288315056。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
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址:昆明市禄劝县禄武路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方式:0871-68965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02号方舟大厦21楼04号
联系人:卢工
联系方式:15925032535
监督部门: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方式:0871-6891151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项目名称及编号 | 项目名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编号:中昕(CG)招字YN(2022)099 |
2 | 预算金额 | 人民币274000.00元 |
3 | 最高限价 | 人民币274000.00元 |
4 | 采购需求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共有勤务辅警548人(最终以实际在岗人数为准),购买意外伤害险费用标准为500元/人/年,保险范围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在职勤务辅警及其以上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及配偶);保险期限为自投保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
5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 | 一年 |
6 | 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服务地点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
8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法人(包括企业、事业、机关、其他组织)提供2021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银行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法人(包括企业、事业、机关、其他组织)提供①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11月至本项目磋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 |
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②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11月至本项目磋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磋商申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磋商申请人须:①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内;②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内;③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2)供应商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 | ||
9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
10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 |
11 |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规定,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 |
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
12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的缴纳:1.缴纳账户保证金应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2.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汇、网银、转账。3.缴纳时间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至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保证金专户信息:收款单位: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自贸区第一支行银行帐号:530501100887000001444.缴纳数额磋商保证金:¥500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5.缴纳回执电汇或网银方式提交的,底单即为交纳回执(须注明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将按要求支付了招标代理服务费和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还保证金时,需供应商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如有)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
13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 时间:2022年12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
14 | 磋商有效期 | 90日历天(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
15 | 响应文件份数 | 电子文件1份(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之前,需先前往各地政府采购网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进行安装,下载安装完成后,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 |
16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具体金额及提交形式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7 | 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 | 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 |
18 | 1.磋商的顺序:按“政采云”系统的编号顺序。2.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参加磋商(二次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1.磋商的顺序:按“政采云”系统的编号顺序。2.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参加磋商(二次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附件十一
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项目实施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实施方案:A、产品介绍(至少应涵盖承保范围、产品的内容、免责条款
等);B、保险服务方案(如分支机机构的设置、保险工作人员安排、承保服务、保全
服务、理赔的时间方式等)
2、应急(突发状况)解决方案
3、培训计划
4、数据的统计汇报方案
5、出险后有效的解决方案
6、工作效率及完成时间
7、理赔机制
8、服务承诺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慰问服务工作、参保人员信息保密等)
9、保险追溯期承诺函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附件十二
售后服务
注:格式自拟。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第三章及第六章相关内容及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作出详
细的售后服务(必须注明服务人员姓名以及联系电话等)及响应时间等。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附件十三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
资格审查及符合性评审:
条款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 ||
响应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 | ||
5.1 | 资格审查 | 资格条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中的规定,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齐全且有效 |
响应文件没有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 | ||
5.1 | 符合性评审 | 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
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 ||
按要求提交了磋商保证金 | ||
在响应文件中,申请人没有投报两个或多个标书、方案或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又未书面声明其中哪一个有效的 | ||
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详细评审: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详细评审编列内容 |
5.4 | 分值构成 | 磋商报价满分10分;技术及商务部分满分90分; |
5.4 | F1磋商报价 |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总报价)×10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 |
5.4 | F2技术及商务部分 | 服务方案评审:满分60分;类似项目业绩评审:满分10分;售后服务评审:满分20分。 |
一、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5】124号文件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
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根据排名先后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二、评审程序
2.1符合性评审(通过制);
2.2磋商(磋商小组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3最后报价;
2.4详细评审;
2.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三、评审原则
3.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
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
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至少2名以上成交候选
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
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推荐。
3.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
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
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
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4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
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四、磋商过程的保密
4.1响应文件开启后,直至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
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侯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4.2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
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申请将被拒绝。
4.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磋商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磋商过程的情况和资料。
五、评审办法及标准
5.1资格审查及符合性评审
磋商小组对磋商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及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资格评
审及符合性评审为通过制。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
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签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评审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资格审查及符合性评审为通过制,未通过的供应商不进入下一评审过程。
5.2磋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
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为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内容中的技术、服务要
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
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
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电子签章)。
5.3最后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5.4详细评审
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详细评审,综合比较,进行打分,详细评审部
分满分为100分。为了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维护政府采购的正常招标秩序,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
本价(或进价)报价,否则其磋商申请将可能被拒绝或被宣布为废标,不进入综合评分程序。
公式:评标总得分=F1+F2+……+F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1)F1为投标价格得分,满分为10分;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总报价)×10
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申请人的报价得
分统一按照以上公式计算。
注:1.根据云财采〔2022〕9号等文件的规定:满足小微企业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10%)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
2.若报价产品为经国家认定的节能、环保产品,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按最终报价的0.5%
的扣除幅度对最终报价进行扣除。(若内容需求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
节能产品,则不再对节能产品进行最终报价的扣除。)
(2)F2为技术及商务部分得分,满分90分;
①服务方案评审(满分60分)
(1)项目实施方案评审(满分10分)
第一档次: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人员配置,承保,保全等相关服务)较合理、完整、可行,服
务方案内容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较好,内容描述具体、针对性强,对本项目的背景、现状、目标等
理解准确到位,对项目中的主要难点、重点分析到位且有合理、可行的应对措施的,得10分;
第二档次: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人员配置,承保,保全等相关服务)基本合理、完整、可行,
服务方案内容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好,内容描述具体、针对性强,对本项目的背景、现状、目标等
理解到位,对项目中的主要难点、重点分析到位且有应对措施的,得8分;
第三档次: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人员配置,承保,保全等相关服务)一般,服务方案内容对招
标文件的响应性及针对性一般,对本项目的背景、现状、目标等理解一般,对项目中的主要难点、
重点分析基本到位,应对措施一般的,得6分;
第四档次: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人员配置,承保,保全等相关服务)较差,服务方案内容对招
标文件的响应性较差,内容描述不够具体、针对性不强,对本项目的背景、现状、目标等理解不到
位,对项目中的主要难点、重点分析不到位,应对措施一般的,得4分;
第五档次:没有项目实施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2)应急(突发状况)解决方案评审(满分10分)
第一档次:对应急(突发状况)性事件设有相应的应急组织机构,对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
急处置和应急恢复全过程的阐述详尽、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的,得10分;
第二档次:对应急(突发状况)性事件设有相应的应急组织机构,对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
急处置和应急恢复全过程的阐述片面、职责不够明确、缺乏针对性的,得7分;
第三档次:对应急(突发状况)性事件设有相应的应急组织机构,对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
急处置和应急恢复全过程的阐述内容缺失、职责不明确、规范无序的,得4分;
第四档次:没有应急(突发状况)解决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3)培训计划评审(满分5分)
第一档次:有具体的培训计划及落实时间,安排科学,切实可行的,的得5分;
第二档次:培训计划不具体,时间安排存在一定问题,但是基本可行的,得3分;
第三档次:培训计划不具体,时间安排存在较大问题,不可行的,得1分;
第四档次:没有培训计划的,本项不得分。
(4)数据的统计汇报评审(满分10分)
第一档次:针对承保期限内的每月案情及理赔数据的统计汇报建有较好机制的,且有针对性的,
得10分;
第二档次:有针对承保期限内的每月案情及理赔数据有统计汇报建机制,且有一定针对性的,
得7分;
第三档次:针对承保期限内的每月案情及理赔数据的统计汇报建机制无阐述或阐述不明的,得
4分;
第四档次:没有数据的统计汇报的,本项不得分。
(5)出险后有效的解决方案评审(满分10分)
第一档次:出险后解决方案全面、科学合理,有较强的的可行性且有针对性的,得10分;
第二档次:出险后解决方案基本合理,且有一定针对性的得7分;
第三档次:出险后解决方案无阐述或阐述不明的得4分;
第四档次:出险后有效的解决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6)工作效率及完成时间评审(满分5分)
第一档次:针对接报案后的工作效率及完成时间制定方案,方案阐述明确、全面、合理,保障
有力,措施完善切实可靠的得5分;
第二档次:针对接报案后的工作效率及完成时间制定方案,方案阐述基本明确、保障措施基本
完善的得3分;
第三档次:针对接报案后的工作效率及完成时间制定方案无阐述或阐述不明的得1分;
第四档次:没有工作效率及完成时间的,本项不得分。
(7)理赔机制评审(满分10分)
第一档次:简化理赔流程,建立快速理赔机制,制度明确、全面、合理,保障有力,措施完善
切实可靠的,得10分;
第二档次:简化理赔流程,建立快速理赔机制,制度阐述基本明确、保障措施基本完善的,得
7分;
第三档次:简化理赔流程,建立快速理赔机制无阐述或阐述不明的,得4分;
第四档次:没有理赔机制的,本项不得分。
②类似项目业绩评审(满分10分)
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每提供一个类似团体意外伤害险项目业绩得2分,加到满分
为止。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评审依据。
③售后服务评审(满分20分)
第一档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详细完整、合理,对保险办理、核保、核赔业务、定期回
访等方面的工作安排切实可行,有详细的违约承诺及处罚措施,得20分;
第二档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基本合理,对保险办理、核保、核赔业务、定期回访等方
面的工作安排一般,有违约承诺及处罚措施,得15分;
第三档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不完整或无具体内容,,对保险办理、核保、核赔业务、
定期回访等方面的工作安排较差,得10分;
第四档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评分要求和统计分数原则:
1.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分值评分。
2.评分中,磋商小组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计算平均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6.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至少2名成交候选供应
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
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6.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
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
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
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注:磋商中若遇特殊问题,由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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