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民族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数字化设计应用研发平台项目专用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3.03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mgysxy-2023-hw001
预算金额83.03万元
招标公司内蒙古艺术学院
招标联系人田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3
公告正文
民族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数字化设计应用研发平台项目专用设备竞争性
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MGYSXY-2023-HWO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民族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数字化设计应用研发平台项目专用设备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最高限价:83.03 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
艺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民族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数字化设计应用研发平台项目专用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民族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数字化设计应用研发平台项目专用设备)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截止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1日09 时00分到2023年11月0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 日 09 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3日09 时 00分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相关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艺术学院
地 址:
联系人:田老师
电 话:0471-493005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A座12层
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0471-6240140-8020
电子邮件: nmxtl5@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一:
民族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数字化设计
应用研发平台项目专用设备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民族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数字化设计应用研发平台项目专用设备的潜在供
应商应在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YSXY-2023-HW001
项目名称:民族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数字化设计应用研发平台项目专用设备
预算金额:83.03万元
最高限价:83.03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包 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 最高限价 (万元) | 是否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 所属 行业 |
1 | 民族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 传承与数字化设计应用研 发平台项目专用设备 | 1项 | 详见 商文件 | 83.03 | 非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 其他未列 明行业 |
交货期: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截止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1日至2023年11月08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下同)。
方式:报名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以下加盖公章的所有资料的
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箱nmxtl5@163.com(内蒙新天立首字母加5),邮件主题为本项
目全称±公司名称,邮件正文部分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报名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齐全的资料后,将《磋商文件》发送给报名成功的供应商。
四、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www.nmgztb.com.cn
以上公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2023年11月13日09时00分前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曰09时00分
地 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A座12层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财务账户
账户名称: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开户银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汇商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8615 1010 1421 0006 22
行 号:3131 9100 0601
九、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艺术学院
联系人:田老师
电 话:0471-493005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5647153028 0471-6240140-8020
附件二:关于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相关事宜的通告
采购人:内蒙古艺术学院
代理机构:内蒙古新天立工样项目管埋有限公可
曰 期:二O二三年十一月
附件二
关于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相关事宜的通告
各供应商:
为了节约供应商投标成本,确保招标采购活动顺利进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采用现
场提交或邮寄送达,具体要求如下:
一、现场提交
1.供应商如采用现场提交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提交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3.提交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A座12层开标室
二、邮寄提交
1.提交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2.邮政编码:010020
3.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A座12层开标室
4.接收单位: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联系人:张女士
6.电 话:15647153028 0471-6240140-8020
7.供应商如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响应文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磋商保证金(如有)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须同响应文件一并邮寄。
(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响应文件寄出至代理机构收到所需要的时间,可以提前送达
但必须派送到指定邮寄地址。邮寄方式推荐使用顺丰快递,供应商应自行核实快递到
达情况。由于物流原因导致响应文件逾期送达,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邮寄响应文件时,应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固,在邮寄封页不予写明公司名
称,防止投标信息泄露。如果发生响应文件破损、丢失等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供应商应明确寄件人的联系电话等必要信息。
(5)供应商邮寄响应文件时邮费自付,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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