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昌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医用净化实验室、医用气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4142.6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zct-h20240906
预算金额4142.62万元
招标公司新昌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0575-89385973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女士1595859242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5
公告正文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受新昌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对新昌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医用净化实验室、医用气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HZCT-H20240906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及数量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盖公章;(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自定;(5)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6)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编制、盖章、签字、装订、密封等一切事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并参与。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发证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之前的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符合GC2级要求的资质证书;或发证日期为2019年6月1日之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工业)管道安装)符合GC2级要求的资质证书;②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③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压缩空气系统或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
5.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机电工程),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备注: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提供的注册证书为电子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否则视为无效证书,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的医院同类净化和单个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医院同类医气工程业绩;或单个合同金额2700万元及以上的医院同类净化医气工程业绩(必须同时包含净化及医气两个专业工程)。(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一方具备即可)
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缺其中任何一项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业绩内容及规模要求的,不予认可。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30。
2.获取地点:新昌县城南乡219省道新昌县农副产品交易物流中心东门如城6楼
3.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获取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的报名无效。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文件(每页需加盖公章,需携带文件原件备查):
(1)提供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资料复印件;
(4)供应商报名表(见公告下附件)。
(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格式见公告下附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9:30:00(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址:新昌县江滨西路588号建业大厦22楼
八、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 9:30: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址:新昌县江滨西路588号建业大厦22楼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事项: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5958592429
地址:新昌县城南乡219省道新昌县农副产品交易物流中心东门如城6楼
2.招标人名称:新昌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5-89385973
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湖滨一路51号
联合体协议书.docx供应商报名表.xls
一、项目编号:HZCT-H20240906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价 (元) | 简要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新昌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医用净化实验室、医用气体项目 | 1 | 项 | 41426280 | 详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盖公章;(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自定;(5)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6)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编制、盖章、签字、装订、密封等一切事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并参与。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发证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之前的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符合GC2级要求的资质证书;或发证日期为2019年6月1日之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工业)管道安装)符合GC2级要求的资质证书;②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③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压缩空气系统或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
5.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机电工程),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备注: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提供的注册证书为电子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否则视为无效证书,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的医院同类净化和单个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医院同类医气工程业绩;或单个合同金额2700万元及以上的医院同类净化医气工程业绩(必须同时包含净化及医气两个专业工程)。(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一方具备即可)
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缺其中任何一项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业绩内容及规模要求的,不予认可。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30。
2.获取地点:新昌县城南乡219省道新昌县农副产品交易物流中心东门如城6楼
3.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获取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的报名无效。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文件(每页需加盖公章,需携带文件原件备查):
(1)提供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资料复印件;
(4)供应商报名表(见公告下附件)。
(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格式见公告下附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9:30:00(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址:新昌县江滨西路588号建业大厦22楼
八、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 9:30: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址:新昌县江滨西路588号建业大厦22楼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事项: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5958592429
地址:新昌县城南乡219省道新昌县农副产品交易物流中心东门如城6楼
2.招标人名称:新昌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5-89385973
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湖滨一路51号
联合体协议书.docx供应商报名表.xls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