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麻栗坡八布卫生院手术室产房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51.03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7/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ygcg2023-19
预算金额151.03万元
招标公司麻栗坡县天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沅格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876-21203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YGCG2023-19
2、项目名称:麻栗坡八布卫生院手术室产房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10347.00元
5、最高限价:1510347.00万元
6、采购需求:装饰工程、手术室内基本配置1套、净化通风空调系统1套、给排水系统、强电工程、医用气体1套,具体项目磋商文件。
7、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完成到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全部工作。
8、供货地点:麻栗坡八布卫生院。
9、质量要求:设备必须为厂家原装正版全新设备,满足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2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磋商截止时间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资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10%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属于生产商投标的需具备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供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的无影灯、手术床的提供生产厂家《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供应商投标的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规定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者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经营许可证;或者供应商具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或备案人凭证,提供施工单位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所供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的无影灯、手术床的提供生产厂家《医疗器械注册证》
3.2信用要求: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 2023年7月1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周末不休)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391193710@qq.com)
现场报名注意事项:磋商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供以下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磋商报名函,如磋商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供材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受理其提交的投标申请,并请更正后重新提交。若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3、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7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麻栗坡县河滨路123号
3、现场递交:申请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所有响应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开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递交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五、开启
1、时 间:2023年7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麻栗坡县河滨路123号
3、开标方式:现场开标(纸质评标),本项目需进行二次报价。
4、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递交,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仍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递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此次投标只需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各供应商对递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合法性、真实性、精准性负责(确保递交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成交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在麻栗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否则后果自负。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转入,不可多转、少转或多笔转入),保证金必须于2023年7月24日15时00分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提交到云南沅格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账户,以确保开标前能按时到账。
户 名:云南沅格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麻栗坡支行
银行账号:53050167773600000879
联系电话:0876-2120366(代理公司座机)
①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②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供应商,保证人必须是供应商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③保证保险:当供应商未能按照招标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供应商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在投标保证保险中,供应商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
注:a.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是供应商名称,凡是使用个人姓名缴纳和现金转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保证金,禁止参加项目投标。
b.按最高限价2%本项目保证金金额为¥30260元,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确定为¥10000.00元。
2、保证金退还
2.1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4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退还。
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代理公司备案后4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退还。
2.3流标、废标后,4个工作日内由代理公司退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麻栗坡县天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麻栗坡县红银小区西侧储备粮食仓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沅格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麻栗坡县河滨路123号
联系方式: 0876-2120366
日期:2023年7月14日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1、项目编号:YNYGCG2023-19
2、项目名称:麻栗坡八布卫生院手术室产房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10347.00元
5、最高限价:1510347.00万元
6、采购需求:装饰工程、手术室内基本配置1套、净化通风空调系统1套、给排水系统、强电工程、医用气体1套,具体项目磋商文件。
7、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完成到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全部工作。
8、供货地点:麻栗坡八布卫生院。
9、质量要求:设备必须为厂家原装正版全新设备,满足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2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磋商截止时间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资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10%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属于生产商投标的需具备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供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的无影灯、手术床的提供生产厂家《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供应商投标的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规定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者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经营许可证;或者供应商具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或备案人凭证,提供施工单位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所供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的无影灯、手术床的提供生产厂家《医疗器械注册证》
3.2信用要求: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 2023年7月1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周末不休)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391193710@qq.com)
现场报名注意事项:磋商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供以下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磋商报名函,如磋商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供材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受理其提交的投标申请,并请更正后重新提交。若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3、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7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麻栗坡县河滨路123号
3、现场递交:申请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所有响应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开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递交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五、开启
1、时 间:2023年7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麻栗坡县河滨路123号
3、开标方式:现场开标(纸质评标),本项目需进行二次报价。
4、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递交,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仍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递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此次投标只需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各供应商对递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合法性、真实性、精准性负责(确保递交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成交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在麻栗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否则后果自负。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转入,不可多转、少转或多笔转入),保证金必须于2023年7月24日15时00分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提交到云南沅格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账户,以确保开标前能按时到账。
户 名:云南沅格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麻栗坡支行
银行账号:53050167773600000879
联系电话:0876-2120366(代理公司座机)
①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②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供应商,保证人必须是供应商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③保证保险:当供应商未能按照招标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供应商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在投标保证保险中,供应商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
注:a.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是供应商名称,凡是使用个人姓名缴纳和现金转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保证金,禁止参加项目投标。
b.按最高限价2%本项目保证金金额为¥30260元,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确定为¥10000.00元。
2、保证金退还
2.1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4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退还。
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代理公司备案后4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退还。
2.3流标、废标后,4个工作日内由代理公司退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麻栗坡县天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麻栗坡县红银小区西侧储备粮食仓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沅格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麻栗坡县河滨路123号
联系方式: 0876-2120366
日期:2023年7月14日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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